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龚某,男,1957年5月出生,文盲,重庆市璧山区人,2018年12月因故意杀人罪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19年11月投入永川监狱服刑改造。自入监以来,龚某一直认为自己是“被冤枉的”,在改造中多次同他人打架斗殴,还以自己年龄大、身体差为理由向民警谈条件,逃避改造。龚某恶劣改造表现给正常监管秩序带来较大负面影响,监狱、监区将其重点罪犯予以教育转化。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及犯罪经历 龚某患有先天残疾,出生后便被自己的亲身父母遗弃,后被养母收养,靠捡拾垃圾维持生活。养母去世后,龚某独自一人生活,到五十几岁都一直未婚。2018年因城市道路建设需要,龚某养母留下的房屋被占用,龚某获得了二十余万的征地补偿款,很快便与一名赵姓女子登记结婚。但婚后不久赵姓女子瞒着龚某将二十万元的征地补偿款偷偷转入到了自己的银行账户,又找人写了离婚协议书,骗着不识字的龚某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去民政部门做了登记,之后就从龚某的出租屋搬走了。这对于原本性格就孤僻自卑的龚某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加之不识字、不懂法,很是担心自己的补偿款要不回来,情急之下龚某选择去农贸市场买了一把菜刀,跑到赵姓女子家楼下,趁赵姓女子下楼打牌之际,冲上前用手中的菜刀对其一阵乱砍,致使赵姓女子重伤,后被赶来的民警控制,最后因犯故意杀人罪龚某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2.现实改造表现 入监以来,龚某身份意识差,不服从民警管理,经常同他人打架斗殴,扬言“有本事就弄死我”。龚某这种我行我素、频繁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监狱正常监管秩序,对监狱安全稳定带来了极坏影响。 3.心理行为分析 (1)SCL-90量表显示:学习能力和理解能力一般,性格内向、敏感、胆小,心里较脆弱,自我评价较低,偶有怀疑的想法,感到别人不是真心友好,经常有幻听,内容多为批评责骂。 (2)艾森克个性测验显示:做事情不冲动但也不过分犹豫不决,态度平淡,不关心他人,对人抱敌意,即使是亲友也如此;多数情况下能理性判断事物,对问题回答真实有较高可信度,无明显掩饰倾向。 (3)COPA-PI显示:人格比较趋于内向;偏好安静和独处,不太合群;思维略显迟钝,不爱动脑子;学习能力和理解能力较差;明显缺乏同情心,冷酷无情,缺乏正义感和责任心;凡事较自有主见,独立性较强;暴力倾向较强。 4.顽固症结 (1)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龚某没有文化,头脑简单,法律意识非常淡薄,我行我素,总是以自己的认知判断事情的对错。对于自己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龚某认为是在替自己“讨公道”,自己才是受害者,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犯罪行为造成的严重社会危害性。 (2)成天游手好闲,生活好吃懒做。龚某来一直以自己患有残疾为理由,从未干过任何工作,靠地方政府的低保和捡拾垃圾维系生活,对生活没有计划安排,成天游手好闲,生活好吃懒做。 (3)家庭教育缺失,“三观”严重扭曲。龚某自小被亲身父母遗弃,跟随养母长大,加之身体残疾,经常受到身边同龄人的嘲笑、排挤,导致其性格孤僻,缺乏自信心,从而养成了较为孤僻自负的性格;在整个成长过程中缺少家庭的关爱和教育引导,面对身边人的嘲笑冷漠,没有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认为暴力是保护自己的正确方式,混迹于社会,长期在外因一些琐事与人争吵,甚至打架斗殴,又不善于思考、沟通,遇事爱转牛角尖,典型的“一根筋”。 (二)教育转化过程 根据对搜集的情况和多方面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后,监狱、监区及时成立教育转化小组,有序开展对龚某的管理和教育转化工作。 1.关心帮助,建立信任。龚某在其养母去世后,独自一人生活,缺少家人关爱,经常受到周边邻居的排斥嘲笑,对亲情观念淡薄,对他人有戒备心理,敌对意识强烈。主管民警考虑到其年龄较大,且患有残疾,在平时的管理教育中,民警对龚某一直较为关心,并在2020年春节监狱“送温暖”活动中,特意将其列入监狱“送温暖”范围。借助此次机会,主管民警对其进行了耐心帮助和教育引导,龚某感受到民警对其的尊重与关心,为最终相信民警、接纳民警奠定了基础。 2.法规教育,服从管理。龚某没有文化,法律意识淡薄,守纪意识较差。为此,监区安排民警制定了针对性法律教育计划,利用罪犯休息日、集中教育日和个别谈话教育等时机,科学开展法律法规教育。民警通过对法律常识、监规纪律、正反典型案例的讲解,并参照其平时的行为习惯,指出其违规行为的严重性,让其充分认识到自己曾经的违法违规行为是错误的、幼稚的,让其改变固有观念,从而达到遵守监规,服从管理的目的。 3.沟通交流,敞开心扉。主管民警利用个别谈话教育和各类节日教育时机,加强对其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引导龚某学会同他人沟通交流,敞开自己的内心,将自己的真实想法正确的表达出来,使自己压抑的心理得到舒缓,同时试着去感受别人的世界,尊重他人,倾听他人。民警还教育龚某要学会理智控制自己的愤怒情绪,遇到不顺心的事要合理地、适当地进行宣泄,寻找正确的方式化解,多参加文体活动,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从而改习惯用暴力发泄不满情绪的不良习惯。 4.分析缺陷,反省改变。民警通过教育,帮助龚某分析走上犯罪道路和屡次违规的根本原因是不懂法、遇事冲动、过于以自我为中心和自己平日养成好逸恶劳的习惯所致,以后再遇到事情时,要冷静、理性分析,寻找正确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学习法律,要懂得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而不是通过简单的暴力方式解决问题;改造中要端正态度,多反省自己的不足,一点一点地完善自己、提高自己,在劳动改造中培养勤劳实干的良好习惯,养成吃苦耐劳的良好品行,发挥自身优势学习职业技能,积极劳动,创造属于自己的价值,从而获得别人的尊重,为自己出狱后的生活工作做好准备。 5.规划未来,重塑观念。经过前面几个阶段的教育转化,在抗改思想,不良情绪得到改善的基础上,管理民警抓住时机,观看积极正能量视频,帮助其分析自己的优势和闪光点,向其介绍记表扬减刑的政策,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帮助其积极规划自己出狱后的生活,让龚某学会思考,自己以后的路还很长,在未来自己究竟要做一个什么样的人,该怎样面对今后的人生,进而引导龚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三)预期教转目标 1.建立法律意识。通过一系列的法律常识教育,使其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对被害者、对社会所产生的严重后果,暴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只有借助法律武器才能够正确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2.改变思维模式。充分发挥好心理健康教育优势,改变其习惯性用暴力解决问题的方式,引导其学会自我调节,学会心理疏导,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
【教育改造成效】
管理民警通过制定教育方案,建立警囚互信关系,坚持运用法律常识、案例警示、监规纪律等系列举措,深挖龚某犯罪根源,纠正其认知错误,循序渐进地引导其认识到自己违法罪行的严重性,消除其不良思想,不断提高改造积极性。经过教育后,龚某改造态度转变明显,能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重拾了对未来人生的信心、虽然自己年龄较大,但是仍不应该放弃自己、自甘堕落,要对美好生活有所向往、踏实改造,争取早日记表扬减刑,重返社会,主动接受民警的教育管理,积极地接受服刑改造。目前,龚某累计记表扬两次,正朝着减刑的道路加速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