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维护律师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权利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律师执业权利被侵害情况】

2017年6月21日,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家巧在代理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系列案时,向南宁市某区人民法院大厅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材料,窗口审阅材料后认为34个案件中25个案件财产线索明确,可以受理,另外9个财产线索不够具体,需要进一步明确。当其将25个案件材料递交到大厅审核交费时,窗口工作人员称保全标的超过诉讼标的,退回重核。黄家巧律师向工作人员解释保全标的是诉讼标的额和案件受理费的总和,符合法律规定,但窗口仍要求黄家巧律师拿回材料修改,并收回其已经签字的移交单,强调修改后就受理。黄家巧律师提出法院如果认为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出具相应的书面裁定,但该要求也被拒绝。

【维权过程】

7月3日,黄家巧律师向广西律师协会维权中心递交《紧急汇报暨请求》,维权中心经初步审核后决定受理,并于7月7日提交维权委员会调查处理。7月19日,维权委员会成立调查小组并致函南宁市某区人民法院,请求协助调查了解该院拒收黄家巧律师保全材料的具体情况。

【维权结果】

2017年8月中旬,南宁市某区人民法院纪监负责人约谈黄家巧律师,协调相关人员办理保全事宜,随后该院分三次受理了全部34个保全案件,并于8月28日对34个保全案件作出保全裁定书,查封相应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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