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打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组合拳”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八五”普法以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积极推进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有效落实,注重加强乡村振兴中的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拓宽思路、搭建平台、创新形式,使法治文化多途径、多渠道向群众传递,为乡村振兴持续提供法治的力量,真正让法治精神“飞入寻常百姓家”。

【重点宣传内容】

(一)丰富内容,浓厚乡村法治文化环境 持续增加优秀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乡村法治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艺活动,结合“送法进乡村”“三下乡”“法治文化基层行”“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等主题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民间艺术团、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深入农村开展惠民法治文艺演出、歌舞表演、法治书画展、法律知识竞赛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持续推动法治文化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积极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组织开展法治文学作品和普法短视频征集评选活动,以艺术感染力展现法治文化的魅力。利用“佳木斯普法”官方抖音短视频平台自主拍摄普法情景剧44期,抖音账号粉丝量增至3万,播放量达35万次,实现了佳木斯普法工作在短视频领域新突破。佳木斯市司法局原创作品《婚》荣获2021年黑龙江省“龙江法治文化基层行”普法短视频创作大赛一等奖。 (二)充实力量,激发乡村法治文化活力 提升乡村法治文化传播力,离不开乡村法治文化人才队伍。近年来,佳木斯市以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抓手,建立以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员、退役军人、人民调解员等为主要成员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充分挖掘地方民间文化资源,以赫哲族、满族等民间文化传承人为骨干,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队伍培训,培养了多支具有特色的乡村法治文艺小分队,组织开展了“法律大集”“法治乡村行 普法进家庭”等主题乡村法治文化活动,变“法治文化下乡”为“法治文化在乡”。现已选任“法律明白人”2585名,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900余件,引导法律服务158件。 (三)创新形式,打造乡村法治文化媒体矩阵 充分发挥传统新闻媒体主渠道优势,利用佳木斯日报“掌上佳木斯”手机客户端、佳木斯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以及法治佳木斯杂志等传统媒体开设法治专栏,发布普法公益广告,设立法律咨询热线,集中展示法治建设先进成果,宣传报道社会热点法治新闻事件和法治前沿动态。借力新媒体构建“智慧普法”多元矩阵。抢抓数字化发展新机遇,将普法宣传融入新媒体智慧矩阵,打造佳木斯法治在线平台“法治云讲堂”,依托“佳木斯普法”微信公众号,通过以案释法、法治漫画、动漫、微视频等形式,发布与乡村干部群众工作学习、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治案例和法律法规解读,使乡村法治文化教育更加鲜活生动。“八五”普法以来,各级普法媒体平台、专栏共发布相关法治资讯200余条,浏览量达3万余人次,信息被分享转发1000余次,扩大了乡村普法覆盖面,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拓宽阵地,厚植乡村法治文化土壤 因地制宜打造有特色、有影响的精品法治文化宣传阵地。挖掘红色文化资源,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兴建“红色教育基地”示范点,构建起以红色基地为圆心的“红色+法治”格局;以乡镇图书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为依托,全市1072个村均设有农家书屋、法治图书角,让其成为引领乡村振兴的“法治文化粮仓”;以习近平总书记对赫哲族文化传承的殷切希望为指引,发挥八岔赫哲族乡八岔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典型示范作用,开展“鱼皮上的普法”,增设临街电子融屏,播放法治宣传微电影、公益普法广告等内容,传播法治正能量。全市各乡村(社区)共建有法治文化阵地1127个,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个,有效发挥“有形”阵地的“无形”作用,营造了浓郁的乡村法治文化氛围,为加快乡村振兴步伐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活动特点和效果】

法治乡村建设是全面建成农村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保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佳木斯市深入开展乡村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宣传教育寓于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中,呈现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遍地开花、法治文化活动有声有色的良好局面。农民群众维权意识、依法解决问题的意识有很大提高,乡村基层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村镇各项事务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基层法治创建取得实效。下一步,我市要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进一步创新乡村普法工作载体和形式,不断完善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机制,为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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