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9年4月28日,被告王某驾驶二轮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某客运站东侧油路处,与由东向西横过道路的原告韩某发生碰撞,造成韩某受伤。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某医院(住院病案号:XXXXXX)病案记载:韩某,女,66岁,入院日期:2019年04月28日,出院日期:2019年05月14日。 入院情况:该患者因“外伤致左膝关节肿痛伴功能受限9小时”入院。 诊疗过程:查体:左膝部皮肤完整,左膝关节肿胀明显。左小腿近端压痛明显,左下肢轴向叩击痛阳性,左膝关节屈伸活动受限。左膝关节前后抽屉试验及侧方应力试验因患者疼痛明显未行检查。左足背动脉可触及,左足趾活动自如,末梢血运良好。辅助检查:CT三维成像:左侧胫骨平台、左侧腓骨小头骨折,建议复查,左侧膝关节积液,左膝关节退行性变。膝关节磁共振成像:1左侧胫骨平台和腓骨小头骨折。2左侧膝关节前交叉韧带和内外侧侧副韧带损伤。3左侧膝关节内外侧半月板后角损伤。4左侧髌骨软化症。5左侧膝关节积血。X线片:前上纵隔偏右侧,建议必要时CT检查。两肺纹理增多,请结合临床。左侧胫骨平台骨折。左侧膝关节退行性变,请结合临床。L1椎体骨折术后改变。腰椎退行性变,请结合临床。治疗经过:入院后于5月5日行左胫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等治疗。出院诊断:左侧胫骨平台骨折,左侧腓骨小头骨折,左侧膝关节前交叉韧带和内外侧侧副韧带损伤,左侧膝关节内外侧半月板后角损伤,左侧膝关节积血,腰1椎体骨折术后。 (二)检查所见 1、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及《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 2、体格检查 被鉴定人韩某,拄拐入室,跛行,神清语明,查体合作。左膝前手术瘢痕“C”形长约11㎝;后腰部手术瘢痕11.5cm(自身疾病手术后),伤侧左膝关节活动度:屈曲90度,过伸5度;健侧右膝关节活动度:屈曲130度,过伸10度。余未见异常。 3、阅片所见 (1)2019-04-29三维CT示:左胫骨平台骨折,腓骨小头骨折。(2)2019-5-5,DR2019XXXXXX,DR片示:左侧胫骨平台骨折内固定术后改变。
【分析说明】
依据送鉴资料及法医检查所见,就委托事项分析如下: 被鉴定人韩某本次外伤主要造成左膝胫骨平台骨折、左侧腓骨小头骨折、左侧膝关节前交叉韧带和内外侧侧副韧带损伤、左侧膝关节内外侧半月板后角损伤。经行手术治疗。目前检见其遗留左膝关节功能丧失达25%以上(尚未达50%)。依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6.11之规定,被鉴定人韩某左膝功能障碍为十级伤残。 被鉴定人韩某本次外伤后经手术治疗,目前内固定物在位,需择期取出内固定物,参照吉林省三甲医院收费现状及相关文件规定二次手术费约需人民币1.3万元。 被鉴定人韩某本次外伤后依据GA/T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相关条款条款之规定,被鉴定人韩某本次损伤后护理90日,营养60日。
【鉴定意见】
(一)被鉴定人韩某左膝伤后功能障碍为十级伤残。 (二)被鉴定人韩某后续治疗费约需人民币1.3万元。 (三)被鉴定人韩某损伤后护理90日,营养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