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脑萎缩戒毒人员存在着记忆障碍、认知障碍等症状,且该病不可治愈,只可延缓对抗疾病进展。此类人员在戒毒场所内,逻辑思维、行为动机与常人不同,但又不是精神失常人员,行为并非毫无逻辑可言。当脑萎缩戒毒人员严重违规违纪,抗拒管理时,必须通过耐心、长时间的综合观察,多举措的综合分析,才能采取对应的教育矫治措施,促其安心戒治。
【案例基本情况】
黄某,43岁,初中文化,2000年开始吸毒,海洛因注射,从外地来海南游玩吸毒被第三次强制隔离戒毒。 一、现实表现 入所排查时,黄某有明显反应迟钝,语言表达不畅,对过往经历记忆不清的症状,经向家属核实,黄某多年前因一起意外事故导致脑部损伤,引起脑萎缩。 2021年12月3日,黄某癫痫发作,大队立即送其外诊就医,诊断为癫痫及脑萎缩(程度为早期、轻度)。经治疗,癫痫恢复正常,后续服药控制,脑萎缩病症则为不可逆的损坏,属于慢性退行性病变,无法治愈,医生建议其日常做好运动、休息、饮食三方面的生活管理,不适复诊。回所后,大队遵医嘱,安排其按时服药并适当休息,确保其病情稳定。但黄某以患病为由,不按时休息起床,并向大队提出允许其可随时抽烟的要求。大队对他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但效果不佳。12月8日,同房班组长让其按时起床时,黄某拒不服从,并在争吵过程中动手攻击班组长,被赶到的值班民警及时制服,并采取约束性保护措施。 二、研判分析 大队通过直接观察、个别谈话教育、安排人员看护,与家属和同乡人员沟通了解等措施,进一步全面掌握了黄某的情况。 在与其他戒毒人员沟通交流时,黄某的症状表现较为正常,但在民警与其的多次谈话教育中,黄某虽有反应迟钝、记忆不清的脑萎缩病症表现,却有夸大病情,故意呈现病态的嫌疑。结合医院诊断证明,大队认为,黄某确为脑萎缩病症患者,但其抗拒戒治管理,攻击他人时,具备正常的逻辑思维能力,是意识清楚,有明确动机成因的“正常人”。 经分析,大队认为,黄某抗拒管理的主要动机、成因如下: 1.黄某自染上毒瘾后,常年在社会上游手好闲,信奉所谓的“社会潜规则”,对政府、法律、公职人员极其不信任。 2.黄某自我觉察到因脑萎缩出现记忆障碍、认知障碍、语言表达障碍后,产生了自卑、自暴自弃的念头,进而对自己的行为不加约束,任意放纵。 3.黄某为非海南籍人员,来海南游玩吸毒后被强戒,在陌生的环境中,有强烈的不安全感,夸大病情要求休息、可随时抽烟的行为源于其对入所教育阶段的焦虑,试图以“疾病”跳过这一阶段,脑萎缩的疾病加重了他多疑、焦虑的症状。 4.黄某此次攻击他人源于其不约束自己行为,用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的认知理念。 三、方案制定及实施 针对黄某的实际情况,大队与各中心民警共同研究制定了“讲法度、讲深度、讲温度”的教育矫治方案。 (一)严格依法依规处置讲法度,严明戒毒场所纪律 大队在对黄某采取约束性保护措施后,实时观测其身体情况,测量其心率血压等,同时,鉴于该人员攻击他人的行为,大队对其进行责令具结悔过处罚,并强调,再次犯错,大队将按规定进一步采取处罚措施。在被约束2天后,黄某意识到,戒毒所并不是他可以为所欲为的地方,疾病也不能成为他可以不受所规所纪约束的“挡箭牌”。由此,黄某思想开始转变,愿意服从大队的管理,但其内心仍未彻底转变。 (二)思想教育讲深度,解决其认知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谈心谈话。一方面,民警在与黄某进行教育谈话时,向其全面介绍戒毒所内的戒毒人员考核、分级处遇、诊断评估等规章制度。同时,告知黄某入所教育是新收治人员的必经阶段,对身体不适人员,会适用不同训练考核标准,鼓励黄某积极表现,努力克服困难,并根据黄某身体情况,及时调整了其入所训练科目,使黄某逐渐放下了自卑的心理包袱,缓解了紧张焦虑症状。 二是安排入所时间较长的同乡人员以自身在戒毒所内的戒治经历告知黄某,所内的戒治生活是本着“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理念帮助戒毒人员戒治的,所内的管理都是依法依规进行,大队民警都能做到规范文明执法、尽职尽责,用心用情帮助戒毒人员安心戒治。通过民警介绍及其他戒毒人员的述说,黄某心态逐步放松,情绪缓和,对政府机关、公职人员的信任感大大增强,对戒毒所的管理基本认可。 三是黄某在叠被子,打扫内务卫生方面,虽反应迟钝,动作迟缓,完成时间较长,但完成质量较好。因此大队民警在新收治人员集合点评时,表扬了他在内务卫生方面的表现。在得到外界的肯定后,黄某的戒治信心有所提高。民警进一步引导教育,向其传达“人无法选择自己是否患病,但可以选择如何面对疾病”的生活态度,让其积极进行康复治疗,对抗脑萎缩的退行病变。 (三)治病救人讲温度,化解对抗情绪 黄某因常年注射海洛因,双腿血管萎缩,长时间双腿无力,黄某对此身体症状并不在意,在所外时仅是简单地认为有毒品吸食即可缓解该症状。大队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及时带其到所卫生院就诊。医生诊断,黄某的双腿为静脉回流受阻,无力症状主要是缺钾导致的,并开具钾水进行治疗。经治疗后,双腿无力的症状有所好转。黄某内心本不把双腿无力的问题当一回事,但是在看到大队民警主动帮助其就医治疗,并且病情得到有效好转后,逐步接受大队的管理方式,对抗戒治管理的情绪明显缓和。 经过一系列的教育矫治措施后,黄某不再出现抗拒戒治管理的行为,对自身疾病有了正确认识,不再夸大病情,并积极参与戒治,主动进行康复训练缓解脑萎缩带来的负面伤害。
【案例思考】
一是对待脑萎缩等脑部疾病或精神类疾病的戒毒人员,不可轻率断定其行为逻辑混乱,没有动机成因,而是应当加强谈话观察,多渠道验证其是否具备正常人的逻辑思维能力,并对其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多渠道的综合分析,判定其是主观故意成分居多还是受疾病影响居多,从而针对性的制定矫治方案。 二是此类疾病戒毒人员大多存在敏感多疑,焦虑,情绪不稳定且控制能力较差的症状。同时,由于身患疾病,不能像正常人那样自食其力与生活,导致其失去生活信心,自暴自弃。因此,必须注重发现并肯定此类人员身上的闪光点,焕发其自信,激发其生活斗志。 三是自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老虎苍蝇一起打,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下,不论是政治生态还是社会环境,均得到了有效净化。但部分群众特别是吸毒人员,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家庭、事业、生活处于困境,加之文化程度较低,认知程度不够,信奉所谓的潜规则,对政府社会极其不信任。黄某便属于此类人员,对戒毒场所、戒毒民警存在一定的对立、戒备心理。为此,戒毒民警除了进行教育转化,介绍展示场所依法依规管理的规范性外,还必须注意执法公正,依规管理,做到身正为范,一点一滴扭转此类人员片面的错误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