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李某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李某某,1981年9月出生,初中文化,安徽寿县人,因于2010年11月至2011年10月间,先后多次撬门入室撬盗轿车等手段窃取他人手机、挎包等财物及人民币现金99000多元,后被查获归案以盗窃罪受刑8年6个月(2011年12月31日-2020年6月30日),并于2012年11月29日被投入铜陵监狱服刑改造。之前有数次前科。 入监后李某某先后在三监区、八监区及十监区服刑,其间,多次违纪,具有较高现实危险性。如2013年3月22日,突然攻击他犯,民警对其控制时,李某某乱咬;2013年8月30日,躁动不安,情绪反常,谈话教育效果较差;多次出现辱骂同犯的情况,具有随时攻击他犯危险性;2016年1月4日,李某某与他犯发生打架,导致他犯阴囊皮肤较大面积被抓破。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李某某自被投我监后,初期表现尚可,自13年开始表现恶劣,多方教育帮助效果不佳,为帮助其走上改造正途,监狱、监区于2016年12月6日将其列为顽危犯管理控制、教育转化,并成立了以监狱分管领导挂帅,业务部门、监区主要负责人参与的教育转化小组,实施挂牌攻坚。 一、分析病灶根源,掌握心理及行为特征 (一)犯因分析 成长过程及成年后经历:李某某自幼缺少家庭关爱,对外来不良刺激特别敏感,易致情绪不稳。在学校经常打架惹事,多次受到学校处理。初中缀学后,在家务农,2002年外出打工,在每个岗位工作时间都干不长。逐渐结识当地一些不良社会人员,后分别于2003年于河北被劳教,2005年在北京服刑,2008年再次在北京劳教,2011年因盗窃被捕至今。 (二)入监改造表现 服刑期间,初期表现尚可,无明显异常;后多次在犯群中宣称其无罪,不该被投监;2013年3月22日,突然攻击他犯,民警对其控制时,李某某乱咬乱叫;2013年8月30日,躁动不安,情绪反常,多次出现辱骂同犯的情况,谈话效果较差,有攻击他犯危险;自2013年8月关押之后,多次出现辱骂同犯的情况,还曾在民警找其谈话时,无端袭警;2016年1月4日,李某某与他犯发生打架,导致他犯阴囊较大面积皮肤被抓破。 (三)心理行为表现 入监心理测试表明:通过心理量表测试(SCL-90),李某某性格敏感多疑,自卑心重,暴力倾向明显;COPA--PI个性化人格测验结果显示:焦虑易激惹,对挫折耐受力低,易冲动,伴有强烈的愤怒和不满情绪,缺乏内省而向外攻击,做事不计后果,具有冲动型人格障碍倾向。 二、确立攻坚思路,规划转化目标 (一)确立教育转化思路 根据李某某的个性特征和现实表现,确立教育转化基本思路:一是与李某某建立信任,寻求进入其内心的切入点,探索与其共振的契合点;二是针对其特点,帮助其规划切实可行的改造路线图;三是运用激励措施,不断强化其正向改造行为。四是利用其情感支持系统,唤醒其本能良知。五是适当发挥心理咨询作用,逐步改善其人际关系不良等问题。 (二)设定教育转化目标 最低目标:确保监管安全,绝不能发生安全事故。 近期目标:愿意与人沟通交流,停止破坏监管秩序行为,情绪改善。 中期目标:能遵规守纪,正常参加学习和劳动,增强对法律敬畏感,认罪悔罪,知法守法 远期目标:改变不合理认知,提高心理承受力,接受服刑改造生活,促进心理健康和人格完善。 三、教育转化的具体措施和攻坚过程 (一)成立教育转化领导小组 制定具体矫治方案;定期召开专题分析会;根据具体改造表现,思想状况,及时调整矫治方案。根据需要确定谈话频率和次数。加强防范措施 (二)具体转化措施 1.建立信任关系,认真倾听,获取详细资料。寻求其情感突破口,以有效宣泄其积压已久之负能量,从而顺其自然将其引入常态。以摄入式方法,充分了解求助者的个人基本情况,个人成长资料、个人健康状况,家庭健康状况、对家庭成员的看法,与同犯、管教民警相处的情况,近期生活情况,求助目的与愿望。根据其言谈举止、情绪状态、理解力、感悟力等等,分析清楚他的心理状况,焦虑紧张情绪。通过倾听沟通,获取多种信息,更重要的是建立充分的信任关系; 2.以理服人,以事感人,促其悔罪。为促其悔罪,我结合李某某自己的案例和身边同犯的个案,对其进行法制教育,让其真切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沟通中摆事实讲道理,让其将自己摆进去,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如果遵纪守法,会是何种情况。而在日常生活中与同犯关系紧张,不尊重他人甚至对他人发生暴力行为,又会是何情形。如果别人伤害的是自己,又有何感想?在学习过程中,李某某切实地感受到,自己的一时冲动,让自己的亲人和他人都受到了伤害,自己也付出了青春和失去自由的代价,后悔自己醒悟的太晚。承包民警的不懈努力,消除了李某某对法律纪律的抵触情绪,也使其明白了懂法、知法、守法对于一个人的重要作用,逐步改变了李某某遇事冲动的恶习。 3.内外因结合,促使认知改变。鼓励其融入群体生活,亦安排人主动与其交流,敞开相互间心扉,认识到人性与生活的美好。生活上悉心照顾,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定期开展心理疏导,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让其逐步意识到自己产生人际关系紧张、鲁莽冲动、情绪易变等心理问题的原因。使其突破瓶颈,正确归因。意识到自己之所以与他犯关系紧张,更大可能是因为自身从小的经历,很多时候只是自己潜意识里面觉得,并不是真正的存在的。做好自己最重要,自己能积极的去劳动改造,改变自身的恶习,自然就会得到他犯的理解和尊重。在与他犯相处时候要注意说话的方式方法,尽量语气要随和,不可语气过冲甚至辱骂他犯。在遇事的时候要时刻保持冷静沉稳,不可意气用事,平稳的控制好自身的情绪,与他犯友好相处。在心理辅导指导下,加强不良思想行为的纠正,使求助者放弃错误的认知,重新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量变积累阶段性修通,悔悟过往,珍惜明天。认识到自己的不合理想法, 进一步摆脱原有的不合理信念及思维方式,使新的观念得以强化,从而能用学到的思维方式、合理信念等应对生活中的遇到的问题,更好的适应现实生活。能接受现实,勇敢面对,对当前及以后的生活恢复信心。运用合理情绪的想象情境来放松心情,体验快乐积极的的情绪,保持一个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身边的事情。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两年多不懈努力,李某某在生活方式、行为习惯等各方面有了显著变化。对监区民警的抵触心理基本消除,行为养成明显提高,与他犯关系日趋改善。极端个人行为基本得以消除,目前情绪状态稳定。近3年来没有再次发生冲动过激行为;他犯坦言,李某某有较大转变,人际关系明显改善;前期劳务加工,劳动积极。李某某表示能感受到民警的真诚关心,接受了服刑改造事实,想早日回家。SCL-90心理测验,各项指标均有明显回调。2019年10月李某某被正式摘牌,获得成功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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