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2017年,按照“一部门一清单”的思路,根据市级机关各部门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定位,泰州市法宣办为101家市级普法责任单位分别量身定制了个性化的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重点内容、重点对象、主要任务安排,一目了然。同时,泰州市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正式将“七五”普法工作纳入全市各级党政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和全市法治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考核体系,用足用好“考核指导棒”,科学制定考核评估体系,通过强化联席会议、联动普法、以案释法、媒体公益普法、定期督查等相关配套跟进制度建设,为101家部门单位分别建档加强动态管理等多措并举,让“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泰州大地上落地生根,全市上下各地各部门重视普法、参与普法、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大合唱”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宪法 、民法总则、部门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理念,“七五”普法规划,系统内普法、系统外普法及联动普法理念。 如: 2017年5月,泰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切实规范各类新闻媒体的公益普法工作,进一步发挥媒体优势,强化互联网思维,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实效性、针对性和影响力。主要措施是: 1、变“主体混淆”为“职责分明”。《意见》明确了新闻媒介、互联网站、新媒体、户外广告媒介、其他广告媒介等五类媒介的发布单位要积极承担公益普法宣传责任,在频道、版面、时间、频率、位置、地段等方面保障公益普法宣传任务,改变了以往媒体公益普法主体不明、工作推诿塞责的乱象,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变“千篇一律”为“分类指导”。《意见》改变以往大呼隆的工作标准,在全市各类媒体满足全年投放普法公益广告占公益广告总量的20%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分别从报纸类、广播类、电视类、互联网、手机类、两微一端类、公共运输类、户外广告类、刷品类等九个类别对媒体公益普法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可操作性。 3、变“软性任务”为“硬性指标”。《意见》要求宣传、工商、文广新等部门及各市(区)法宣办要定期总结媒体公益普法工作,汇总公益普法报道刊播数量、公益广告发布数量,每半年向市法宣办上报媒体公益普法工作小结,同时要将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开展公益普法宣传情况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考核和“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重要内容。
【活动特点和效果】
以全市党政综合考核体系内的部门单位为责任主体,制定个性化的普法责任清单,是泰州市在探索依托行政推动助力构建“大普法”格局的有益尝试,率先将责任清单纳入党政综合目标考核和法治综治绩效考核,实现法治宣传软任务向硬指标转变;率先实现责任主体全市各级党政机关部门全覆盖,推进构建齐抓共管“大普法”格局;率先拓展和丰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内涵和外延,将“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责任作为群团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主体的当然社会责任固定到普法责任清单中,让普法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真正实现虚工实做,真抓实干,在当前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语境下有借鉴和推广的实践意义。 (一)责任主体市级全覆盖。在全省率先打破惯常思维,丰富和拓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主体的内涵和外延,将责任主体范围扩大到“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用工谁负责”的主体范畴,囊括了司法部门、市委各部委办局、企业事业单位、群众团体、驻泰单位等纳入全市党政综合目标考核体系的所有部门。 (二)普法内容全视角。各部门的宣传重点,除与本部门履职相关的部门法,还包括宪法、党内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促进全社会形成法治共识的有关法律法规体系,更包括民法总则、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三)普法对象更精准。清单明确部门的普法对象,不仅包括本单位本系统全体工作人员,更包括行政相对人、服务对象、履行职能相关对象、主管对象等。比如组织部的普法对象还包括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党群口的公务员、高层次引进人才等管理对象;农委的普法对象包括屠宰场、全市种植大户、全市渔民、农业机械驾驶人等12类管理和服务对象。 (四)普法任务更精确。分系统内普法、系统外普法、联动普法三个层面对各单位的普法任务进行清晰界定,不仅明确了市级机关部门在全民普法工作中应当承担的责任,而且为市级机关部门如何结合职能作用发挥,开展普法工作提供了路径指引和思考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