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服刑人员王某,女,现年37岁,1978年3月31日生,汉族,小学文化,无职业,吉林省长春市人。1998年2月22日被刑事拘留,3月3日被逮捕,因犯故意杀人、抢劫、诈骗、盗窃罪于1999年4月22日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1999年6月3日入我监改造。于2003年3月19日减为有期徒刑19年6个月,刑期自2003年3月19日至2022年9月18日,现余刑二年七个月。 二、改造表现 王某于1999年 6月3日入监改造以来,先后经过四次减刑,现刑期到2018年5月18日。由于长期服刑,该服刑人员表现出典型的“老改造”心理,改造表现不稳定,人际关系紧张,动辄与其他服刑人员大打出手;思想与行为表现消极,不能主动参加集体教育和劳动,屡教屡犯。2015年被定为监狱级顽固犯进行攻坚转化。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对罪犯王某的问题分析与评估 (一)问题分析 1、文化水平较低,性格较为内向,为人爱计较,情绪容易激动,常和其他服刑人员为一些小事争吵。 2、虽认罪悔罪,但对于犯罪根源的认识仍模糊不清。 3、服刑时间过长且现余刑较短,对出监后的日子较迷茫,甚至恐惧。 (二)自我认知情况 王某自我认知能力较差,从不认为自己有错,因口才好常无理辩三分,在民警面前表演性较强。王某对于自己的改造生活一直不十分满意,因家庭条件不好,觉得吃穿用差人一等,存有自卑心理,但王某在其他服刑人员面前却表现出爱逞强、爱炫耀的超自尊心理。由于对自己的劳动改造情况非常自信,认为自己遵守监规纪律,是改造先进,政府应该予以重用,经常对警官提出要求并且期待警官允诺。 (三)改造中的优势与难点 1、改造优势:经过分析,发现王某由于极其要面子,因此基本能遵守监规纪律;虽然姐们义气重,但对于监舍内或区队、监区内发生的事能够表现出足够的关心。针对王某的心理,如果能够善加引导,反而可以成为转变的突破口。 2、改造难点:王某现余刑2年7个月。王某认知方面存在极强的偏执性,社会习气依然很重。王某总是向警官提出要求,比如必须睡下铺、改造任务不能过重等,不安于现状。王某目前存在强大的现实压力,常有破罐破摔的行为表现。主要源于对出监后的生活缺乏信心:母亲系其同案(出监时间较早)因年岁较大,无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困难;出监后不知如何面对亲人、朋友。 二、制定教育转化方案 一是建立信任。经过综合分析和确认王某的顽固原因后,攻坚小组民警与其建立了相互信任的关系。民警多次找其谈话,让其感觉到民警确实可以信赖,一定程度上消除其诸多偏见,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心理咨询师、政治教导员孙季声在得知该服刑人员情况后,着重利用了心理学手段及时疏导其情绪,为其改造指明方向,点燃希望,使其感觉到在监狱服刑改造是有希望的。 二是激励改造。我监区是专门教育转化邪教类罪犯的监区,在教育转化王某的同时,监区长倪笑虹也多次进行个别教育谈话,鼓励其协助监区包夹完成相应的改造任务,使其对目前的改造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枯燥无味。考虑该服刑人员对于电脑非常感兴趣,便安排她管理监区周末的“圆梦网”电脑等设施,使王某有存在感,激励其改造的积极性。 三是亲情感召。王某母亲与其曾是同案,由于具体犯罪性质不同,王某母亲服刑几年后便早已出监,在当时也给该服刑人员造成很大的心理负担,一方面不想让母亲出监,担心无人看管、照顾,自己也没有个依靠;一方面又希望母亲早日回归自由,重返社会大家庭。现王某母亲年岁较大,在行动不便的情况下仍保证时常来亲情会见,使王某在心理上得到很大的安慰。每次接见后,攻坚小组成员麻键便抓住这个契机,主动找王某谈话了解其母亲的近况,保证时时关注王某的思想动态。 四是社会帮教。副监狱长魏丽慧积极联系社会各界进行帮教工作,一次次的社会帮教逐渐使王某体悟到国家和社会、家庭的温暖,增强其改造信心,鼓励其在希望中改造。同时也使王某感受到犯罪行为对受害者的伤害,促使其责己思过,认罪服法;同时也使王某及时感受到时代信息,开阔了眼界,调节了王某狱内单一生活节奏,丰富了精神生活,促进王某的再社会化进程。 三、教育转化过程 一是我们运用倾听法引导她谈家庭情况和以往经历,并表示出必要的同情和关心。愿意倾诉是沟通的开始,我们在这一阶段没有对其错误观点做过多的批评,而是以倾听她的想法为主,经过几次交谈,逐渐了解到王某是如何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出监后没信心适应社会生活以及对母亲的牵挂和愧疚。然后,攻坚小组成员开始与相互交流,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政策进行教育,用真情进行感化,让她感受到政府是在帮助她、拯救她。经过多次接触,该服刑人员理解了警官的良苦用心,建立了对警察的信任,树立了积极改造才有出路的思想。 二是运用教育学原理消除其自卑心理,达到增强改造信心的目的。攻坚小组心理咨询师找到该服刑人员内心防线的突破口,采用教育学中的赏识教育,主要是运用人的尊重需求,采用必要的形式对其进行肯定,帮助树立自信心,激发积极向上的潜意识。肯定她的存在价值,鼓励她值得肯定的方面,激发她转变消极的人生态度。经过一段时间的攻坚转化,该服刑人员建立起了比较积极的人生态度,改造中不怕累,努力地完成改造任务。 三是在经济上给予王某适当困难补助,同时鼓励其努力劳动,争取获得更多的劳动报酬来改善生活。攻坚小组组长、副监狱长魏丽慧十分关注服刑人员的生活保障问题,对于像王某这样的服刑人员,更是在日常的改造生活中更多给予照顾。在每一次帮扶过后,魏监狱长都及时通过思想教育,使其认识到要告别旧我,认清并改掉自身陋习和错误思想,用辛勤劳动汗水洗刷心灵的污垢,走向新生。 四是民警加大了对服刑人员关注力度。日常中给予合情合理的特殊关照,让其慢慢感受到顽固不化是没有出路的,自己残刑二年七个月,好好改造,还能挣分减刑,早日回家与父母团圆,融入到正常的改造环境中来。
【教育改造成效】
王某总体上能配合民警进行个别化矫治工作,通过反复谈话和耐心细致的转化教育,王某的改造态度大有转变,在控制情绪方面有一定的进步,坚定了改造信心。对未来出监后的日子也有了自己的计划并充满了期待。 监狱是对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的刑罚执行机关,其中心工作就是提高罪犯改造质量,而其中对顽固、危险罪犯的教育改造是罪犯教育改造中的重点和难点。运用科学的理论和系统的方法,以理服人,因人施教,循序渐进,是教育转化顽危罪犯的必经之路。 通过对监狱顽固犯王某的教育转化,我们体会到:合理制定转化方案,完善转化措施,确保对王某进行长期不间断的教育引导,是教育转化的根本保证;改变其错误思想与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相结合,对王某的合理诉求及时给予解决,是教育转化的有效措施;充分利用亲情关系,让服刑人员在留念亲情,顾及亲人的时光里,平衡利弊,转变思想,用亲情的力量改变教育服刑人员是取得效果的催化剂,攻坚小组多次向监狱反映情况,帮助王某的母亲得到社会资助,使王某对政府充满了感恩。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不懈地用科学的理论和科学的方法,对服刑人员进行因势利导、因人施教、对症下药,真正促进服刑人员转化,改恶从善,打开心灵之窗,让迷失的服刑人员重拾改造信心,顺利改造,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