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张某,男,1972年1月出生,广东省广州市人。2008年3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在广东服刑期满后回归社会;2015年9月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九个月,现余刑五年七个月。2016年10月17日从广东监狱调入湖北省宜昌监狱服刑。患有比较严重的高血压病,需服用指定药物方可得以维持血压平稳。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制定方案的依据 1.心理特征 心理测试显示,张某唯利是图、自私自利、侥幸心理、不择手段、虚假不诚、自律不严。通过日常观察,张某的改造表现与其心理测试情况有较强的吻合度。 2.现实表现 张某在宜昌监狱服刑初期企图通过拉拢腐蚀民警,获得特殊照顾。他多次向监区领导表达过这种错误意图,但得到的都是一口拒绝。张某认为民警不给他机会,开始灰心丧气,借病消极改造,与监区个别落后分子混在一起,影响到监区的正常改造秩序。对张某进行教育挽救,不仅可以削弱监区罪犯中的消极力量,更重要的是对整个广东调犯将会起到以点带面的积极示范效应。 (二)转化方案 第一阶段(2017年6月-12月)观察摸排期 转化措施:了解张某的劳动改造成绩、参加教育学习态度、获得行政奖惩情况之外,结合民警和罪犯的评价综合分析。 预期目标:评估张某改造成效 第二阶段(2018年1月-6月)集中转化期 转化措施:结合调犯实际,运用法律政策、亲情帮教活动、解决具体困难等方法,帮助张某树立正确改造观。 预期目标:引导张某走上改造正轨 第三阶段(2018年7月-2019年3月)跟踪巩固期 转化措施:跟踪观察,考核评估 预期目标:稳定张某改造状态 (三)转化过程 经对张某进行深入排查分析认为,张某家庭关系稳定,有年迈的父母和年幼的儿子,张某对家庭责任感强,想通过减刑早日与家人团聚,尽到赡养父母、抚养儿子的义务。虽然他选择了错误的方式以达到这个目的,但出发点没有问题。其次,张某身体有病,参加正常劳动有一定困难,且由于医疗水平受限,治疗效果并不明显。解决了这些问题,才有可能让张某重新回归正常改造道路。 1.对张某进行法律教育。监区领导虽然再三拒绝了张某寻求非法照顾的请求,但并没有因此对张某另眼相看,而是耐心给张某讲述监区民警公正廉洁执法的纪律要求,告诉张某只有在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中改造,每名罪犯的改造利益才会得到最大限度保障。监区在日常工作中也经常性对罪犯进行廉政纪律方面的公开宣讲,监区主要领导带头向罪犯公开承诺不收受任何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杜绝关系犯,让权钱交易在监区没有市场,彻底打消少数罪犯企图走捷径的念头,让全体罪犯明白只有踏实改造才是唯一出路。 2.关心张某疾病治疗。张某血压较高,虽然按时服用降压药,但效果不明显,经常出现胸闷头昏的症状,有时还在劳动现场晕倒。张某告诉民警自己在广东服刑时服用的某一品牌高血压药有很好疗效,但监狱医院没有此类药物。监区民警根据其提供的药名,到宜昌市区各家药房寻找,终于为他买回了药品。张某的血压得到了控制,身体状况有所好转,对民警的关心和帮助十分感动,思想和行为上开始转变。 3.合理安排张某劳动岗位和劳动级别。根据张某的年龄和身体状况,监区经集体研究,将他的劳动岗位调整到杂工岗位,并将劳动级别调整为三级。张某终于认识到,哪怕不找关系,民警也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关心和照顾,对监区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十分满意,表示愿意为监区的改造秩序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4.用亲情为张某注入改造动力。在监区开展的亲属进监帮教活动中,张某第一时间报名,表达了想与家人团聚的迫切希望。打铁还需趁热,监区同意了张某的申请。在帮教会当天,由于其家人飞机晚点,赶到监狱时已超过规定进监时间半个小时。但监区特事特办,专门安排民警在门口等待将张某的家人送至监内参加活动。民警的举动让张某热泪盈眶,一再表示要用更加积极的改造表现回报民警。在监区监督岗统一裁撤后,监舍的公共卫生和就餐服务出现人员空缺,张某主动找民警申请打扫。刚开始,考虑到张某的身体问题,民警有些犹豫,但还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将这一任务交给他。一天三次打扫监舍公共卫生,早中晚三餐分发饭菜、跑上跑下送餐具,张某虽然辛苦但从无怨言。打扫完卫生来到车间,又马不停蹄的投入到劳动,劳动产量位居小组前列,张某也获得了每月近400元的劳动报酬,成为了民警眼中放得下心的人。
【教育改造成效】
张某继2017年二、三、四季度获得行政奖励之后,2018年一、二季度奖励中断,2018年三季度、四季度、2019年一季度连续获得行政奖励。目前改造状态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