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贾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贾某,女,1988年03月生,大专文化,离异,捕前为某妇幼保健院护士。2018年5月至9月间,贾犯谎称自己是某市第一医院护士,以报销发票、赠送衣服、手表等方式获取他人信任后,编造医院给职工福利,办油卡充500元赠500元,诱骗他人投资办油卡,以及周转公积金、购房需要借款等理由,多次骗取被害人钱款,用于偿还高利贷,共计42万余元。2019年6月18日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现刑期起止为:2018年9月15 至2026年9月14。2019年8月16日入河北省女子监狱服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意识缺陷:贾某虽然是大专文化,但法律观念淡薄,对法律知识了解极少,不知自己犯罪给社会和他人带来的危害,对自己犯罪后果的严重性没有足够认识,更不知自己在法律范围内的的责任和义务,走上犯罪道路。 (2)性格成因:性格内向,较为孤僻,争强好胜,爱钻牛角尖,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担心别人看不起自己,不愿意提及自己的过去,沉默寡言,脾气执拗,遇事不愿与人商量,更听不进别人的建议和意见,心境消极悲观,改造态度消极。 (3)亲情缺失:入狱前与家人关系紧张,成日与朋友相处,很少与家人沟通交流。自述有两个孩子,但下落不明,不愿提及家人和家事,心理压力大,情感无以寄托,外在热情,实则内心孤僻,看似漠不关心,实则渴望亲情。 2.入监改造表现 贾某被逮捕以来家人对其不闻不问,贾某亦不愿主动与家人联系。入监后贾某朋友均对其避而远之,造成其心理落差极大,不愿承认自己犯罪的既成事实,不能主动适应新环境。与同生活及劳动组罪犯冲突较多,人际关系差,不愿与他人沟通,不接受他人的建议,对他人有极强戒备心理,思维狭隘。 3.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其入监时的心理进行了测试,经艾森克个性测验:内向个性,愿静不愿动,情绪容易失控,不太踏实。脾气急躁,争强好胜,精力过剩而好斗,容易出现攻击行为。 4.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贾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认清自身存在问题,早日认罪悔罪并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与贾某深入谈话,详细了解其成长经历及家庭状况,并召开攻坚小组会议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定期对其进行谈话教育,利用共情等心理疏导技巧使该犯从心底信任警官,进而帮其打开心结。 (2)安排改造状态积极向上的服刑人员对其进行互监,从日常生活中影响其心理状态,安排其背记规范,并要求按照规范对照约束自己言行,增强身份意识。 (3)加强法制教育,从懂法、知法、守法对其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引导帮助,首先从监规纪律入手,督促其背诵及《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干警逐条对其进行对照,规范自身言行,每周通过政治改造大讲堂干警授课,让其懂得法律的基本常识和法律的威慑作用。日常引导其多读法制类图书,从思想上改变其惯性欺骗心态和侥幸心理。,与其探讨交流,建立起彼此之间相对信任和熟悉的关系。 (4)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监狱每日组织全体服刑人员收看新闻联播,监区每月组织教育改造活动,如:心理情景剧、心理趣味运动会、“阳春五月、感恩有你”读书会等,引导其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使其与她犯增加交流和沟通,利用集体的力量增强其责任感和荣誉感,尝试打开心扉,增强其集体意识,建立起良好的交际关系。监区干警通过视频、广播、板报等方式向其讲解国家相关的政策,让积极和谐的政治改造环境影响其偏执的习惯思维和行为,培养良好的行为养成。 (5)加强亲情帮教。通过与其父亲、母亲的电话沟通,通过使其与父母的沟通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关爱,帮助其化解与家人之间的误会和矛盾,使该犯情感有所寄托,找到内心的归属感,提升其存在感和认同感。用亲情感召,来激发其改造积极性,增加改造动力和自信心。让该犯深切感受到家人的关怀的殷切的期盼,唤醒其感恩亲人、感恩社会的真情,帮助其树立抛弃旧我、重塑新生、回报社会的决心。 (6)做好心理矫治和阶段评估。矫治过程中,不断进行反复、个性化和针对性的教育,强化在教育过程中的耐心、恒心、细心,了解其每一阶段的思想动态与心理变化,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和行为管控工作。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的教育矫治,贾某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遵规守纪的意识有明显增强,能够以监规纪律约束自己言行,遇事愿意听取他人意见和建议,能够打开心扉与他人交流,可以客观的对待所犯错误,敢于承认,勇于担当,改造状态有了很大改善。能够熟记《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遵守生活卫生制度,个人分担的卫生项目保持整洁;积极参加思想和技术教育学习,上课认真听讲,年终考试成绩合格;劳动态度端正,服从分配管理,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贾某表示对未来的改造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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