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杨某,男,1975年生,未婚,湖北宣恩人,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合并执行19年,现在沙洋范家台监狱服刑。杨某身高155cm,体态正常,行动缓慢,面容憔悴、面色苍白、目光呆滞、表情麻木,平日里个性内向、独来独往,几乎没有朋友,除了会下象棋,无其他爱好。 杨某称从小生活在外婆家,与外婆感情深厚,8岁回到父母身边与父母感情良好;父亲老实本分,母亲个性要强,很疼爱子女;兄妹三人,其为老大,在家很有权威,弟弟妹妹都怕他;不爱读书,小学读完后辍学在家,无所事事。 2011年5月20日晚上10:30左右我在查夜过程中,发现杨某正在昏暗的灯光线写东西,我问他写什么,他说写信,我觉得其神色不对,便将其写的东西拿过来看,原来是“遗书”,我随即将杨某带到办公室隔离。并对其铺位进行搜查,结果搜出一把自制刀具,随即向监狱领导总值班进行了汇报,事情发展到这里,只能说我们成功制止了杨某的自杀企图。但他要自杀的念头仍未消除,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彻底消除其自杀念头,使其走上正常的改造之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心理测试结果及解释 从COPA—PI综合杨某的个性心理测试测评显示:情绪稳定性分数偏高,表示杨某情绪易变、起伏不定。通常性情暴躁、易生烦恼。面对现实中的困难和挫折时欠沉着、冷静,容易受环境支配,心神摇摆不定,情绪起伏波动大,不容易恢复平静,喜愁情绪骤变明显。 焦虑感分数高,表示焦虑不安,通常忧虑抑郁,对前途忧心忡忡缺乏信心,沮丧悲观,明显缺乏安全感,思想包袱大。时时有患得患失之感,不能正常面对现实而时时会焦躁不安、身心疲乏、伴有失眠、噩梦恐怖等现象,容易出现不够理智的行为,是自残、自杀的高危人群。 对他进行十六种个性因素测试分析,得出结论:易激动、焦虑,对环境不满意。高度焦虑,会降低工作效率,影响身体健康,即而对生活缺乏信心、感到前途渺茫,易产生悲观厌世的情绪。 二.背景分析(自杀产生的原因) 1.家住山区条件差,接受教育少,与外界联系少,法盲。--情商低。 2.杨某第一次判刑是其父在公安机关反复做工作的情况下,才告知其躲藏地点,并将其抓捕归案,杨某心里痛恨父亲,失去亲情。--亲情链断裂。 3.杨某第一次(2008年)因抢劫罪判刑12年,因余罪于2009年4月份提回重审加刑11年,合并执行19年,他这次的余罪牵连到其弟弟(判刑10年),刑期变长,连累弟弟,杨某心里十分痛苦绝望。--深深的自责。 4.杨某在家中与其堂兄有一辆合股货车,被堂兄擅自处理也没有分钱或向其说明。--人情冷漠。 5、现实表现:劳动技能差,认为减刑无望,改造信心不足,对前途感到十分失望,平时不愿与人交流,经常一个人发呆。 三.干预过程 1.稳定情绪:5月20日晚,当天总值班领导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杨某进行了长达三个多小时的谈话,耐心对其进行了犯罪危害、心情、责任等疏导教育。监狱领导的这次谈话让杨某有了信心,也看到了希望,对其消除自杀念头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2.心理疏导:5月21日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介入,同杨某进行了更深入的咨询,使其消除了许多心理上的障碍和困惑,两天后,心理咨询中心的同志又不辞辛苦、舟车劳顿不远千里、翻山越岭到杨某家中进行家访。将杨某家中的情况再次向杨某进行反馈,那天杨某脸上有了一丝笑容。 3.唤醒亲情:导致杨某产生自杀行为的关键点主要是与亲人(父母、弟弟)的分离,依恋关系的断裂。必须帮助其建立情感连接,消除其恐惧和孤独感,获得归属感和安全感。8月4日,被监狱到访民警感动的杨某的妹夫、堂兄等人来监狱接见,并给杨某买了几百元的物品,并叮嘱杨某安心改造,杨某脸上再次露出了笑容及自信。 4.集中攻坚:一是民警谈话。尽量选择杨某比较信任的民警对其进行耐心的引导教育,其次让与其比较亲近的学员(如老乡等)与其谈话聊天,适当地进行开导。 5.营造环境:监区对杨某实行内紧外松,一方面要求互监组成员严密监视杨某的行为,表面上不准人向杨某议论自杀的事,让其老乡主动找其下棋;另一方面,在工种上,根据其意愿让其学抛光技能,产量也是慢慢增加,不给其太大的压力。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一系列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杨某已彻底打消了自杀念头,承诺绝不再自杀,不做懦夫,不再逃避责任。目前杨某精神状态良好,情绪稳定,睡眠改善,食欲增强,身体状态明显好转,苍白的脸色也泛起了红晕,与同改之间有了交流,不再独来独往,劳动积极,能胜任现在岗位,表现良好,对未来有了蓝图,不再担忧和害怕,自杀危机解除。在一次谈话中杨某说:以前自杀是多么的愚蠢,幸亏有了监狱民警的帮助,自己才打消了自杀的心思,现在心情开朗了,改造生活理顺了,看看外面的世界真是美好,冬天过去,春天终于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