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近年来,海南省万宁市紧紧围绕普法规划的总体目标,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创新形式、注重实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进一步规范,有效地提高了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重点宣传内容】
(一)实施分级考试考核制度 我市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年度普法考试工作,多年来,坚持每年采取“统一命题、集中考试、独立答题、当场收卷、统一评卷”的方式,对全市干部,尤其是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年度普法考试。印发《万宁市干部年度普法考试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市普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普法联络员深入考场开展巡视监督,确保干部年度普法考试顺利进行,取得实效。我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每年坚持参加考试,在他们的带动下,全市公职人员都认真对待,积极参与。每年近万名公职人员(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800余人)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优秀率95%。为了提高以考促学的效果,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提前编写考试复习资料印发给参考人员。二是试题内容根据职务、级别、业务进行分类设置,既有公共法律知识题,又有专业法律知识题,既有选答题,又有必答题,使考试内容更加务实、合理、科学。三是考试结束后,由市普治办组织熟悉法律知识的业内人员进行评卷,通报考试情况。四是把普法考试成绩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干部晋升、提拔的重要依据。 实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既是对领导干部学法效果的检验,也是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有效手段。从2012年开始,市人大建立并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制度,对拟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试,规定凡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均不上会,并作为制度持之以恒地执行。市委出台《关于建立科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的意见》,规定一般干部晋升为副科级干部,副科级干部晋升为正科级干部,都必须通过法律知识考试。近几年来,全市共有600多名领导干部通过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建立执法部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明确规定,在执法部门任职的领导干部必须通过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不合格者调整工作岗位。我市结合省政府下放行政管理权工作,对全市600多名执法部门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我市还组织全市近3000名公务员,采取闭卷集中考试的方式,进行行政能力“以考促学”测试,考试成绩也在全市进行通报。 (二)建立健全各级学法、法律培训和法治讲座制度 为强化“关键少数”的学法工作,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都要将法律知识的学习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学习计划,每月组织一次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市四套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法,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树立了榜样,做出了表率。近几年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集中学法3500多场次,做到了学习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保证了学习效果,促进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不断深入。 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问题前,坚持学习与会议议题相关的法律,形成“决策前学法,决策中用法,决策后执法”的机制,有力地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如在研究每个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安置问题时,市政府领导班子反复学习《宪法》《物权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政府专题会议集体研究或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后才做决策,并依法组织实施。 紧紧围绕加快法治型政府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等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市委党校和各单位培训中心为阵地对干部进行法律培训和法治讲座。近几年来,共举办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讲座30多期,参加人数近1.5万人次,对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培训43期。 (三)坚持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 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近年来,我市建立以执业律师为主体的法律顾问团,对涉及重大项目、大宗征地、大笔资金开支及重大决策性措施的出台,实行重大问题决策前法律咨询和科学论证制度,保证了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如推进神州半岛旅游项目建设过程中,在《神州半岛征地及搬迁安置补偿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出台前,首先安排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提早介入进行法律论证,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后进行讨论做出决策,为政府的重大决策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广大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广大公务员从被动学法到主动学法,并学以致用,解决实际问题,真正切身感受到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意义。他们用所学的法律知识积极服务到本职工作中去,依法办事,及时化解矛盾,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处理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水平明显提高。主要表现在:服务意识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把掌握的法律知识服务群众,宣传群众,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和帮助群众用法律手段化解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到依法行政中提供法律服务,在法律服务中教育群众。 三是经济和社会效益进一步提高。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开展以来,我市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广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在群众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工作,确保农村征地、林权、城市拆迁安置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重点项目的顺利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