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邱某,女,1997年4月9日,未婚,高中文化程度,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目前在广东省女子监狱服刑。 邱某原是某大学大二的一名学生,通过身边朋友介绍,认识了贩卖毒品的杨某。邱某供认,自2017年以来以中间商的身份在网上贩卖大麻,主要通过网络招揽客户,和客户谈好价钱后收取毒资,之后再将客户的地址、联系方式及所购数量发给上家杨某,让其发货,从中赚取差价。邱某自述,当时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并抱有侥幸心理,以为作为中间商帮忙转账不是很严重的事情,现在落入法网,内心无比后悔。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罪成因分析 1.家庭因素。邱某自述是家中独女,自幼父母比较宠爱,但要求也极高。邱某父母经常强调邱某是家中唯一的孩子,对其寄以厚望,邱某却经常达不到父母的预期而导致亲子关系紧张,内心苦闷、自责,自卑心理严重。 2.外部环境。邱某自述在校期间曾遭遇校园暴力,曾采用服用安眠药及割腕等方式自杀未遂,对集体生活充满恐惧,不懂得如何融入集体改造。 3.性格特征。长期的压抑及不被理解,使邱某形成了敏感多疑、自卑孤僻的性格特点。邱某思想比较悲观,认为没有人会真心帮助自己;对事物有自己的见解,且自认为见解独到,周围的人不懂欣赏,与外界格格不入,自尊心强;容易受他人情绪干扰,自我控制能力较差。 (二)现实改造表现 邱某入监后表现出环境适应困难: 1.睡眠情况较差。邱某缺乏集体生活经验,且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入监后经常感到焦躁,无所适从,自述经常性失眠。 2.通过极端方式宣泄情绪。入监初期,邱某因与小组成员发生几句口角,便精神高度紧张、尖叫,全身发抖且手心冒汗。当情绪难以宣泄时,甚至出现用牙咬手臂、用生产物料划手腕及抓扯头发等行为。自述想跟别人一样正常生活,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服用过精神类药物的过往,想控制自己狂躁抑郁的不良情绪。 (三)心理行为特点 心测结果显示邱某聪敏、自卑、固执、焦虑,敏感多疑,暴力倾向较高分。不轻易相信他人,不愿意与他人沟通,不愿意参加罪犯集体活动,遇到困难和挫折会产生较多的负面情绪。 (四)教育矫治难点 邱某思想比较悲观,认为没有人会真心帮助自己;对事物有自己的见解,且自认为见解独到,周围的人不懂欣赏,与外界格格不入,自尊心强;容易受他人情绪干扰,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对集体生活充满恐惧,不懂得如何融入集体改造。 (五)教育矫治方案 根据邱某的改造表现和心理特征,为帮助邱某缓解狂躁压抑、失眠等不良情绪状态,重塑新生,端正改造态度和生活态度,制定心理矫治方案如下: 1.搭建沟通桥梁,加强谈话引导。邱某自述看书能够让自己安静下来,也喜欢在睡前看书或背诵古诗文。针对该特点,监区安排其阅读相关书籍,如《包容》《九型人格》等。通过专管警官与邱某阅读同一本书的方式,寻找谈话切入点,有针对性地掌握邱某的心理特征,搭建起沟通桥梁,就书中内容联系到其自身实际情况,引导邱某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掌握情绪控制法。 2.建立亲情帮教,寻找情感依托。邱某的社会支持系统较完善,虽然以前与父母关系紧张,入监后觉得愧对父母,更加难以与父母沟通。但仍十分渴望得到父母的谅解与肯定,也希望从父母和亲朋好友身上的到关心和关爱。 3.挖掘爱好特长,激发改造积极性。针对邱某自我评价较低,存在自卑情结的心理特征,在转化教育中细心挖掘其特长,为其提供展示自我的平台。针对邱某喜欢阅读,有一定写作能力的特点,鼓励其多写文章,多投稿,将自己改造期间的所想所悟记录下来,从而增强邱某的改造信心,帮助其树立积极乐观的改造心态。 4.建立联系,探寻根源。详细了解邱某的问题所在、形成原因、发生的背景和演变过程,并了解其对问题的应对方式、主要人格特征、成长经历、家庭背景, 社会支持系统情况等。关心邱某改造过程中的思想动态、生活、劳动等情况,经常找其谈心教育,做好思想开导工作。在个别谈话中运用倾听、共情、通情达理和重复技术等, 让邱某谈谈自己的想法、童年经历和社会经历,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邱某说,以前自己焦躁、苦闷的时候,会自我封闭,不想和身边的人讲话,觉得咬手臂、用手捶墙面等方式可以舒缓情绪,让自己得到放松。通过解释等技术,帮助邱某分析她的问题主要是不善于处理自己的不良情绪,排解情绪的方式单一,自控能力较差。鼓励邱某将内心压抑等负性情绪用正确的方式宣泄出来,让她充分感受到被接纳、尊重、理解和信任。 5.调整认知,矫正错误行为。针对邱某的心理症结,在教育转化过程中主要通过分析疏导、鼓励教育等方式引导邱某调整内心想法。一是告知该犯通过自伤自残的极端方式发泄情绪是错误的,发泄不良情绪的方式有很多种,希望其掌握技巧,自尊自爱;二是利用音乐、正念疗法等方式帮助邱某进行自我放松,调节身心状态,引导其用正确的方式调节情绪,进而提高自我控制能力。 6.设立目标,确保矫治效果。用亲情融化思想坚冰。详细分析邱某的情况后,与邱某家人进行联系,请家人多给其理解和鼓励。邱某的父母基本上每月都有来会见,起初双方的谈话更多是争执问题,邱某觉得父母不理解自己,不认可自己的兴趣爱好,认为她热爱写作但没有前途。警官得知其苦恼后,鼓励邱某试着写家信寄给父母,用文字的方式来和家人沟通,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邱某表示,以前父母来会见自己都是哭着结束谈话,但现在父母会肯定、认可自己的喜好,感觉打开了心结,心情也好了很多。 同时,通过鼓励教育、期待效应等方式,运用心理学知识帮助邱某重拾生活的热情,树立积极的改造目标。一是与邱某进行谈话时以鼓励为主,肯定其劳动改造和学习写作等方面的进步,提升其改造自信心;二是引导激发邱某的写作爱好,鼓励其积极参加监狱或监区的投稿活动,发挥所长,多次中稿也增进了邱某的自信心,重燃邱某对生活的热爱,取得了较好的巩固效果。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引导后,邱某的情绪明显好多了,脸上逐渐有了笑容,能够学会用正确的方式表达情感,自尊自爱,对出监后的生活充满希望。在劳动上能够积极努力,甚至超额完成产值任务;在学习上能够积极发言,站上讲台与同改分享自己的心得体会,学习热情较高;与家人的交流中能通过会见或写信向家人汇报改造情况,言语中流露出改变后的喜悦之情,同时能够体谅父母的辛苦,给予家人较大安慰。 邱某说:“这段时间自己的精神状态好了很多, 也愿意与其他同改及警官交流,有时看警官比较忙,也会通过信件的方式向警官表达自己的心声,希望能得到更多的关心和肯定,明显觉得自己狂躁压抑的情绪有了缓解, 心情也平静不少, 会继续努力做的更好。”她还说,如果学校允许自己重返大学校园,还是想多读书、多学法,自己就是因为不懂法才会触碰法律的底线,以后一定会加强学习,遵纪守法。如果学校不允许,自己也跟父母商量好了,要去学习一技之长。能够得到父母的肯定是这段经历最大的收获,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通过这个案例,警官深刻体会到:改造是手段,教育是根本,情感是依托。教育工作要因人施教,要制定个性化教育转化方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也要重视心理疏导,鼓励与关心相结合,帮助罪犯重获健康心态,重燃对生活的热爱,让罪犯个体融入集体改造生活,激发罪犯的荣誉感与自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