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树立“五心”帮助戒毒人员李某提升戒治信心的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李某,1985年5月生,初中文化。2021年因吸食冰毒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两年。2019年第一次强制隔离戒毒结束后签署社区康复协议,由于在社区康复期间再次吸食毒品,李某期满才能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李某入所后参加学习教育、康复训练、日常活动积极性一般,行为表现、内务卫生情况较差,且同寝室人员反映李某在寝室内经常发表消极言论,打击他人积极性。

【案例基本情况】

一、原因分析 (一)自身原因。李某性格执拗、偏执、自卑、无责任感、虚荣心强、遇事冲动。2015年在工地因意外致使左肺被钢筋插入,无法再从事重体力劳动工作。获得赔偿后一直无固定职业成为社会闲散人员,并沾染上了赌博和毒品。 (二)家庭原因。李某原生家庭条件较差,初中毕业后便在工地工作,在未婚情况下育有一女,女方家庭因其家庭状况未让双方成婚,李某被受打击,对婚姻感到绝望,女儿长期由父母进行养育。 (三)综合原因。李某的自卑偏执由多方面因素导致究其根本在于其未受到过良好的文化教育,法制观念淡薄,自控能力较差,精神空虚容易被外界影响,个人好逸恶劳,对未来的生活缺乏规划,总想走一步看一步。结果一步错,步步错,在错误的道路上愈行愈远。 二、方案制定与实施 鉴于上述分析结合李某的现实表现,民警制定详实的教育矫治方案,正面引导,调整其身心状态,确保能够积极投入到戒治生活,树立起对毒品的憎恶心,戒毒的自信心,法律的敬畏心,对原先有不良嗜好人员的防范心,对亲人和帮助戒治人员的感恩心。 (一)通过传统文化和法律知识教育,坚定戒毒信念 组织安排相应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课程,宣讲《论语》《弟子规》《三字经》等中国经典读物,树立起积极向上的思想观念,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在大队日常管理过程中不断强化李某对所规所纪和法律常识的认知,进一步明确吸食毒品这一行为的违法性质。 (二)通过亲情电话、信件、探访重拾亲情温暖,增强戒治能动性 李某初入所和家人拨打亲情电话次数少,常常在告知父母记得汇款后,便已还有他人需拨打电话为由草草挂断。但当其他戒毒人员拨打亲情电话与家人互相嘘寒问暖时,常在侧旁听。对于该种情况,大队干警以父亲节、母亲节等节日,以一封家书活动形式为契机鼓励与家人进行信件沟通,将在电话中不愿讲,不敢讲的情感写于纸上。通过两次信件的寄出李某多次在电话中向父母表明,自己已充分认识到自己过去行为的错误,并和自己女儿聊天。家庭关系明显缓和,责任感得到提升,对未来生活有了进一步的规划,增强了自己对于吸毒这一违法行为的认识,进一步激发了戒毒矫治的主观能动性和自信心。 (三)正面引导,提升戒治积极性 李某最大的问题是在于因自己违反社区康复协议,无法提前解除,便自暴自弃,认为自己只要在场所内未出现重大错误,一定能够期满回归社会,始终未安心戒治。康复训练,日常表现,习艺生产等方面始终避重就轻。大队干警结合实际情况将国家禁毒政策和不予提前解除相应条款进行详细讲解,多次在谈话过程中表明提前解除不是目的与结果,戒除毒品重新融入社会生活是目标。在场所内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状态,戒除毒品如同逆水行舟。日常行为表现、习艺生产等方面与在所处遇、劳动报酬密切相关,如果不及时摆正态度,如两年期满考核分数未能达到相应要求,必然面临延期,和家人在电话中、信件中的表述背道而驰。李某在进入场所半年后,习艺生产名列前茅,戒治态度发生明显转变明显,明辨是非能力显著增强。

【案例思考】

(一)全面了解,因人施教。吸毒人员是多重身份人员,既是违法者也是受害者,在管理过程中不可只着眼一点,戒毒场所一线干警既是管理者也是施教者,既需要做好普适性教育,更要做好个别教育,树立激发戒毒人员五心。 (二)春风化雨,突出重点。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非一日之功,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治、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总方针,多方面多角度去慢慢转化,做到循序渐进。 (三)正面引导,学会思考。部分戒毒人员对自己所存在的问题认识不深刻,出现问题推卸责任,缺乏担当,更缺乏主动思考能力,改变始终处于被动,缺乏个人主观认知,在教育过程中需不断培养其自省能力,从根本上意识到自己所存在的不足,更有能够从他人身上发现优点与自身缺陷的能力,从根本上发生改变。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