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某食品有限公司是泰州市高港区一饮料生产企业,拥有很多注册商标。该公司近期发现,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产品推广活动中,使用的包装和商标与该公司雷同,并由其公司业务员在手机某视频app中,以小视频的形式发送宣传推广资料。某食品有限公司认为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其知识产权,对其生产经营产生了不利影响,并且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某食品有限公司为保护其合法权益、固定证据的需要,向泰州市祥泰公证处申请了对上述视频进行证据保全公证。考虑到通过像普通网页证据保全等使用截图保存的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眼前对视频完整性保全的需求。祥泰公证处公证员积极探索合理的方式方法进行保全证据公证,提出了通过对手机操作过程摄像的证据保全方案。根据该公司的需求,进行了多次模拟后,该公司委托代理人选择了自己操作手机进入视频软件并播放视频的全过程通过摄像机摄像后刻录光碟的方式进行证据保全。该保全方式既确保了保全的连贯性,也能将视频内容完整的保存下来,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9)泰祥证民内字第XX号 申请人:某食品有限公司,住所:泰州市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XXX路。 法定代表人:甲 委托代理人:乙,男,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某食品有限公司为固定证据,保护其权益,特委托乙于二0一九年七月十八日向我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与公证人员朱云菲、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乙于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十四时许在江苏省泰州市祥泰公证处办公室,本公证员在乙指引下,操作乙提供的手机,进行了如下保全证据行为: 编者注:中间步骤省略。 公证人员朱XX对上述操作过程进行了全程拍摄,取得视频一段。 本公证员利用本处计算机将上述截屏图片制成图片打印件四张(见附件一至四),将上述视频制成录像光盘一张(见附件五)。本公证员制作工作记录一份(见附件六)。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光盘、图片打印件是公证人员现场操作所得,光盘、图片打印件所示的内容均与当时的实际情况相一致;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工作记录》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上乙的签名属实。 附:图片打印件四张。 光盘一张。 工作记录复印件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泰州市祥泰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