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陈某,男,1985年8月出生,湖北宣恩人。2014年5月8日,陈某打工期间回老家与朋友聚会,因哥们义气,酒后持刀致人死亡。2016年1月5日,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限制减刑。2016年1月13日投入宜昌监狱服刑。2018年4月2日,由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服刑初期多次违规违纪。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环境。父母从小对其十分溺爱,陈某从小调皮捣蛋,喜欢打架,经常到处惹是生非。家中有一个姐姐,一直十分关爱他。陈某因学习成绩差,初二未读完便跟着亲戚在本地学习修车。 2.社会经。在浙江打工期间,由于收入不稳定,为了生计长期与社会“三无”人员混到一起,沾染了一些不良习气,在赌场做过事,有过两次吸毒经历。2008年因车祸左小腿被撞断,手术之后钢板一直未取。 3.入监改造表现。陈某在看守所期间便有过自残自伤经历。入监后我行我素,做事冲动、鲁莽、不计后果,曾多次因小事与其他服刑人员发生争执。在民警对其教育过程中也曾出现诸多不理性行为,包括不服管理、言语顶撞,并多次受到监区处理。 4.心理行为表现。EPQ测试结果各项分值为:E:65;P:70;N:65.可以看出陈某的人格特点属于外向不稳定型的胆汁质个性类型,以自我为中心,不关心他人。环境适应能力差,不友好,喜欢惹是生非,做事不顾后果。 SCL—90:陈某的SCL—90(1—5级计分)总分166,阳性项目数55,躯体化2.1,强迫1.9,人际关系1.8,抑郁1.8,焦虑2.5,恐怖2.3,偏执2.0,精神性1.2。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该求助者躯体化、焦虑、恐怖、偏执四个因子分超过2分。 (二)教育转化方案 第一阶段(2016年9月-2017年3月):咨询关系建立与心理诊断。 目标:帮其减轻目前存在的不安与焦虑感;降低不合理思维产生的抵触情绪。 方法:以心理矫治(认知行为疗法)为主,辅以监管教育感化。 第二阶段(2017年4月-2017年10月):合理情绪治疗与宣泄。 目标:学会以适当的方式处理现实改造生活中的常见问题;改善目前陷于困境的人际关系,建立良好人际关系;培养一个爱好,并努力投入,持之以恒。 方法:以心理治疗(意象对话、催眠疗法)为主,辅以监管教育感化。 第三阶段(2017年11月-2018年5月):环境适应与人格完善。 目标:帮助罪犯陈某正确看待理解自己目前的处境,建立良好的人际沟通模式,增强环境适应能力,促进心理健康与自我完善。 方法:以跟踪心理治疗为主,辅以监管教育感化。 (三)转化措施 1.强化行为规范,启动心理治疗,实现心理咨询“破冰” 监区成立了陈某的个案小组,配合心理辅导,双管齐下。由专管民警负责日常管理教育,并制定了专门的管理教育矫治措施。 陈某在父母的溺爱下长大,从小调皮,爱打架,形成骄横跋扈、自私自利的性格特点,行事随心所欲,在入狱之前没受过什么大挫折。陈某进入监狱后,易与他人产生矛盾,不服从民警管理,无法适应监狱的规章制度。加上刑期长,又被限制减刑,导致陈某对民警平时的帮教置若罔闻。为保证监管安全和促其转化,监区迅速成立专班,并及时向监狱汇报,邀请社会上专业的资深心理咨询师为陈某做心理辅导。由于陈某长期抵触与他人接触和交流,刚开始咨询师与其交流时,陈某总是心不在焉,爱理不理,认为这就是监狱民警搞的形式主义,根本不相信咨询师和民警是真心想帮自己。前两次的咨询,效果很差,但咨询师并没有放弃,努力寻找一个建立互信的突破口。终于在第三次咨询快结束的时候,当聊起了陈某父亲时,他主动终于打开了话匣子。陈某说自己的父亲是一名十分厉害的瓦工,内心十分佩服父亲。陈某打开了的心扉之后,向咨询师表明期待下一次交流。 咨询师分析认为陈某稍显内向,意识清楚,但自感烦闷,其实想改变现状,但不知如何改变。诊断其心理问题为心因性情绪障碍。 2.落实互监制度,侧重个体心理咨询,促其完成心理重建 针对陈某的实际情况,监区明确了民警分工及责任划分,实施常规管理教育。合理关注陈某活动情况,落实常规互监制度,防止不良信息和刺激源可能带来的情绪问题。 经过前期的咨询,咨询师与陈某之间逐步建立了信任关系。在接下来的咨询活动中,陈某告诉咨询师,自己近期经常出现情绪失控、易怒、恐惧等症状,睡觉的时候会被噩梦惊醒,有时会自己打自己,下手时不知道轻重,有自残情况。虽然现在坐牢了,可从心里面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坏人,感觉跟其他服刑人员不一样。通过交谈,咨询师了解到陈某是因为酒后伤人意外致人死亡,随之产生强烈的自责情绪。长期郁积的情绪得不到排解,出现躯体泛化的现象,如失眠多梦、幻觉等。陈某告诉咨询师,自己终于把埋在心里不敢面对的事情说出来了,瞬间感觉人轻松多了,自从出事之后,心情也第一次这么开心。咨询师运用意象对话技术开展了咨询活动之后,建议陈某可以通过给受害者家属写信,尽最大努力争取他们的谅解;同时,每晚临睡前,在反复默念“对不起,我不是要故意杀死你的”中入眠。陈某接受并且照办了。 3.营造有利环境,巩固心理疗效,铺设积极改造轨道 在日常的改造中,监区民警一方面注重陈某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时了解、掌握其心理动态并进行必要的教育疏导,另一方面注重小环境的营造,给其一段适应期,让其逐渐放下戒备心理,融入到改造大环境中。同时,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尽最大可能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又一次咨询活动到来时,陈某一见到咨询师就马上告知自己现在睡眠好多了,好长时间没做过噩梦了,也基本没有出现幻觉了。在咨询过程中,陈某自述面对日常的服刑改造生活,心态也平和了许多,以前总觉得民警找自己谈话是有偏见,或者是要处罚自己,现在特别能理解民警的良苦用心。 陈某在劳动现场能够安心完成劳动改造任务,每个月都能拿300多元的超产奖。另外,监区民警得知陈某喜欢弹吉他,一方面帮助其买吉他、买乐谱书籍,一方面经常性找其谈话给与其鼓励。陈某还积极申请加入了监区的励志乐队,通过努力成为了励志乐队的骨干。 在此期间,监区民警将陈某的病情作了专题汇报,经相关部门核实后报监狱领导批准,安排陈某外诊做手术,把入狱前车祸治疗遗留在小腿内的钢板取出。陈某住院期间因为身体的不适,出现情绪焦躁、反复时,咨询师带着慰问品来看望他,陈某感激之余,情绪完全平稳了。钢板取出来之后,他感觉身体顿时轻松了,加上心中的石头落地了,陈某的改造生活步入脚踏实地的轨道。他表示以后一定不让大家失望,结束心理咨询活动前,陈某还现场弹了一首《妈妈的吻》献给咨询师。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长时间的教育引导,陈某在二监区逐步稳定了下来,并逐渐展现出可喜的变化。整个转化过程中,离不开心理咨询师的心理辅导,也离不开民警的日常管控。 矫治效果评估: 1.自我评估。不安情绪基本消除,压抑情绪得到减轻,失眠症状改善良好。改造态度端正,人际关系得到很大改善。对待改造充满信心。 2.监区民警评估。连续四个月无任何违纪,与其他服刑人员关系相比以前有很大好转,特别是与吉他兴趣小组成员关系融洽。学会理解、尊重别人,自我控制力有所增强,规范意识变好。 3.同改评价。一年多来,陈某的改变还是比较大的,小组卫生搞的很好,愿意与人聊天了,整个人相比以前变的开朗多了。 4.心理测验评估。结果显示,陈某的躯体化、焦虑、恐怖、偏执四个因子分相比初次测验,有较大程度降低,其中偏执分为1.6.心理健康水平有明显的提高。 至此,我们认为陈某的转化目标已经基本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