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周某,男,55岁,小学,江苏盐城人。 周某自幼随父母生活,2000年开始与朋友合伙经营酒吧,家庭经济条件优越,妻子贤惠,女儿聪颖,一家三口甜甜蜜蜜和和睦睦,是典型的小康富足家庭。2013年,女儿从德国某著名大学毕业回国,即收到武汉大学硕士录取通知书,但天有不测风云,就在女儿准备赴武汉继续深造时,一天周某竟收到曾经认识的朋友王某绑架其女儿的短信,信中王某提出诸多苛刻条件和高额赎金,为防女儿惨遭撕票,周某未敢报警,而是以老朋友身份与其就各项条件进行谈判,就在周某与之周旋并筹措资金想方设法解救女儿之际,残忍的王某见经过多次谈判没有达到目的,竟残忍地将周某女儿杀害,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就此阴阳两隔,闻此噩耗,周某性情大变,整日不是以泪洗面就是以酒浇愁。周某自此变故之后很快便与妻子离婚,酒吧也因其无心打点而倒闭,百无聊赖中周某听到以前酒吧常客说溜冰可以忘记悲伤,从此便与毒品结缘,最终因吸毒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 周某入所后整日神思恍惚,闷闷不乐,表现的沉默寡言,敏感多疑,从不与任何人交流。日常戒治意识淡薄,对戒毒没有主观戒治欲望,对民警谈话教育一律以沉默应对。
【案例基本情况】
(一)原因分析 家庭因素:女儿被人绑架杀害造成极大心理阴影,导致对生活失去信心,加之妻子埋怨女儿被害是因自己结交不良朋友在外惹是生非所致,离婚后更是对未来生活无望。 社会因素:辍学后过早进入社会,经营网吧时认识社会不良青年并长期与之厮混产生诸多矛盾和结怨,导致家庭悲剧发生。 心理因素:认为女儿遇害都是自己导致,心中对此充满愧疚,难以释怀,不愿与人交流,长期心情压抑产生抑郁、焦虑心理。 症状自评量表(SCL-90)》测试结果和评定:测试结果为阳性,心理健康状况164分,躯体化:2;强迫:1.7;人际关系:1.9;抑郁:1.8;焦虑:2.3;敌对:2.0;恐怖:1.7;偏执:1.9;其他:1.4。躯体化症状、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敌对等因子均超出常模。 (二)方案制定 森田疗法主要的适应症是所谓“神经质”,大致包括当今分类中的焦虑症、恐怖症、强迫症、疑病症、神经症性睡眠障碍等。森田认为发生神经质的人都有疑病素质。他们对身体和心理方面的不适极为敏感。而过敏的感觉又会促使进一步注意体验某种感觉。这样一来,感觉和注意就出现一种交互作用。森田称这一现象为“精神交互作用”,认为它是神经质产生的基本机制。该疗法分门诊治疗和住院治疗两种。 森田疗法的基本治疗原则就是“顺其自然”。顺其自然就是接受和服从事物运行的客观法则,它能最终打破神经质病人的精神交互作用。针对周某实际情况,民警采用“森田疗法”当中的门诊疗法对其进行诊疗。 (三)方案实施 1.适应新常态,不问过去,注重现在。 多次谈话交流中,民警发现其始终在意女儿遇害的事情,在意妻子说得那句“女儿的死是你一手造成的”。针对周某家庭的重大变故,民警在日常谈话教育中,刻意不去询问具体事由,面对戒毒所这个新环境和戒治生活的新常态,采用“现实原则”,引导周某将注意力放在当前强制隔离戒毒现实上,鼓励其从现在开始,让现实生活充满活力。为帮助周某,民警以团体辅导为契机,让周某填写两年后的人生规划,针对其年纪偏大,民警特意安排绿植养护等事情交由他负责,避免胡思乱想。 2.争取新作为,不问症状,重视行动。 一段时间的接触了解以来,民警发现周某的消沉状态是其情绪变化的一种表现形式。遵照“行动转变性格”“照健康人那样行动,就能成为健康人”的治疗准则。为是周某能有新的作为,根据“门诊疗法”民警特意为周某准备了日记本,鼓励周某如果遇到心情不开心的时候,又不愿与他人分享时,可以将它写在日记本上,鼓励其多与自己的哥哥、嫂子拨打亲情电话。在团体辅导或者趣味小活动中都会特意安排周某参与其中,定期对其进行心理测试。同时还特意将周某安排至戒治和生活环境氛围较好的寝室,让其感受到民警的关怀。 3.把握新要求,生活中指导,生活中改变。 周某最大的心结就是将女儿遇害的责任归结于自身,这也是攻坚的重中之重。通过对周某日记的查阅民警发现周某特别希望能够得到前妻的原谅。为此,民警通过与周某哥哥联系,找到周某前妻的联系方式,并希望其来所会见周某,经过多次沟通协议,周某前妻终于同意和周某进行视频会见,视频会见期间,当周某提到女儿事情时,两人都哭成了泪人,前妻看到周某现在的样子,也原谅了周某,并鼓励他积极把握戒毒所新的环境和要求,忘却过去好好戒治,毕竟生活还要继续。会见结束后,周某声泪俱下的感激民警,感谢民警帮助他解决了最大的心结。 4.运用新思维,陶冶性格,扬长避短。 针对周某人生目标缺失状况,民警从三个方面开展攻坚:一是重新树立生活信心。民警利用课堂化教学,有意识的向周某灌输信心至上的理念,人生的低谷只是暂时的,只要自己坚持信念,一定能够战胜困难。二是激发内心戒毒动机。在周某情绪平稳、心里放下负担,能够逐步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生活后,民警安排他参加“动机晤谈”专题课程学习。帮助他分析思考毒品给本人、家人、社会带来的问题,进行利弊权衡。三是精细算好吸毒成本。结合吸毒史,将违法行为一一罗列,分析已经受到的惩罚和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损益对照,强化对毒品危害性认识,提升守法意识;通过畅想“无毒日子”,进一步激发戒毒动机。 (四)戒治成效 1.《症状自评量表(SCL-90)》测试结果和评定:测试结果为阳性,心理健康状况160分,躯体化:1.8;强迫:1.7;人际关系:1.9;抑郁:1.8;焦虑:1.9;敌对:1.6;恐怖:1.7;偏执:1.9;其他:1.4。躯体化症状、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敌对等因子均在正常范围之内。 2.SAS量表测试结果标准分55分:说明焦虑症状得到明显好转。
【案例思考】
教育矫治是一件既艰辛又复杂的工作,教育转化人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但最为关键的是信任,即民警必须从内心深处坚信戒毒人员能够教育成功。如果失去了这一点,教育戒治工作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正是因为足够的信任,才取得了最终攻坚转化的成功。 (一)找出症结,对症下药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做戒毒人员的思想工作也是如此。刚开始失利的原因正是因为没有完全掌握资料,简单的认为只要强化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教育就能够起到教育转化作用,但实际效果却是事倍功半。在通过民警深入了解才发现,周某的症结是他内心对女儿、对前妻的那一份愧疚。只有改变这个症结,周某的教育转化工作才能做到事半功倍。 (二)持之以恒,锲而不舍 做人的思想工作难,做戒毒人员的思想工作更难,难就难在其具有不确定性和反复性。戒毒人员的思想转化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系统的过程,要想一蹴而就,是做不好教育工作的。周某在转化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反复的情况,尤其表现在鼓励其放下过去方面。但民警不曾放弃,知难而进,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一点一滴地开展工作,终于在教育转化工作上面取得一点成绩。 (三)以爱之名,因势利导 戒毒人员是一个违法者、受害者,更是一个病人,民警只有怀着热情、宽容、关爱去教育矫治戒毒人员,才能触碰到他们的内心,重塑他们的灵魂。要采取因时而异的彻底摒弃那种居高临下、高高在上、盛气凌人之势,要做到“以法正其行,以德正其心”,戒毒人员才能够心悦诚服地接受教育,从而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