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家庭是社会的一个组成细胞,是社会发展中的一个传动链带,家庭也是社会最基本的功能单位,当家庭中有一人吸毒时,家庭中每一位成员都会遭受巨大的精神损伤。无论何种戒毒模式,经过治疗后的戒毒人员最终都要回归家庭,而家庭能否理解、接纳、帮助他们是戒毒人员坚持戒毒十分重要的因素之一。充分发挥家庭因素对戒毒人员的感化作用,使戒毒人员感受到亲情的温暖,有助于帮助戒毒人员消除对立情绪,积极配合戒毒矫治,融入到场所正常生活中。
【案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李某,女,1982年生,大学本科文化,离异,武汉人。家庭环境较好,父母皆为单位领导干部,该戒毒人员大学毕业后经家人安排进入了武汉某研究所从事安防监控相关工作,从读书、工作到结婚生子,人生之路一直很顺畅。该戒毒人员十七岁的时候因好奇吸食海洛因,后来自行戒掉十年未沾。后又经朋友引诱吸食麻果,曾两次被家人送去拘留所,也因此与丈夫离婚。2016年因吸食毒品麻果而被家人送到武汉市女子强戒所开始强制隔离戒毒。 该戒毒人员一直对家人特别是母亲送其戒毒的行为怀有怨恨,认为因为母亲的不信任,造成她与三岁女儿的分离。 (二)心理健康测试(SCL-90) 1. 心理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良好;得分:130 2. 躯体化:主观感觉身体健康;得分1.83 3. 强迫症状:不存在强迫症状;得分1.3 4. 人际关系敏感:不存在人际关系敏感症状;得分:1.22 5. 抑郁:不存在抑郁症状;得分:1.62 6. 焦虑:不存在焦虑症状;得分:1.4 7. 敌对:不存在敌对症状;得分:1.33 8. 恐怖:不存在恐怖症状;得分:1 9. 偏执:不存在偏执症状;得分:1 通过入所心理测试和观察,该戒毒人员各项指标中等,冲动性较低,不喜欢争强好胜,交际能力一般,有较强的自信心。 (三)现实表现及调查 1. 该戒毒人员入我队初期心理焦虑烦躁,对母亲送其进来强制戒毒怀有怨恨,情绪悲观、消沉,对未来没有信心。 2. 该戒毒人员入队初期不能很好的遵守队规队纪,并有违规违纪现象。 3. 该戒毒人员行为养成较差,自我约束力不强。由于以前懒散惯了,没有做过劳动吃过苦,该戒毒人员在入队初期对习艺劳动有抵触情绪,难以完成生产任务。 (四)原因分析 1. 父母教育方式不当导致道德情感扭曲 李某的家庭条件优越,父母皆为单位的领导干部,又是家里的独生女,从小骄纵,加之父母将所有期待寄予在她身上,既宠溺又严厉的教育方式让李某养成自私孤僻又渴望叛逆的性格。在与李某的交谈中她多次提到自己之所以走到今天这一步全部都是母亲造成的。每每谈及母亲,她都忍不住流泪,满眼的责怪与怨恨。 2. 与亲人缺乏沟通导致积怨颇深 李某自入所以来,对于每月的亲情探访十分抗拒,她在交谈中表示不想见到母亲,对于她多次将自己送进拘留所以及这里怀有怨恨。李某曾有过自戒的经历,也曾十年不曾碰过毒品,此次复吸是因为母亲执意要将自己四个月大的女儿抱走抚养,其整日无所事事与之前的朋友接触,才又走上吸食麻果的道路上来的。 李某自诉自己吸毒很大一部分原因来自于母亲太过强势,一直不信任自己,太过干预自己的生活。李某与母亲的关系一直处于敌对的状态,很少交流。 (五)矫治措施 1. 家人沟通,联合帮教。民警利用家属探访期间与李某的母亲当面沟通,告诉李某的母亲李某因为此次戒毒是母亲亲自将她送进来的,所以她一直难以理解、心怀怨恨,认为母亲太狠心为了让她戒毒将她与三岁的女儿分开。 民警分别对她及其母亲进行了多次沟通,鼓励双方在合适的时机进行了敞开心扉的交谈,教育李某的母亲换一个方式对待女儿,多给她一些关心,让她感受到关爱。通过民警们的努力,李某和母亲的关系从最先的见面时情绪激动的大哭大闹,转变为能够安静的坐着相互倾听和诉说。国庆节日期间,李某还主动向民警要求给家里母亲和孩子打个电话问候一声。在“一封家书”中,李某也写到感谢父母帮她照顾自己的孩子。 2. 法律教育,增强认识。在心理矫治工作上,对毒品的正确认识,以及法制观念的增强也是十分重要的。李某在以往复吸生活中,虽然认识到吸毒是违法的,但是没有深刻认识到毒品的危害,认为吸毒的人很多,只要自己不常吸不危害他人就无大碍,而且一直有信心自己能够戒掉的,认为自己既然能够保持十年未碰海洛因,也一定能够戒掉新型毒品。为了转变她的错误认识,为她介绍了一些有关禁毒、戒毒和毒品危害的书刊,让她了解各种的毒品特别是新型毒品对人体的伤害情况,使其从心理上对毒品产生恐惧和厌恶。 同时,戒毒并不是只有信心就能够解掉的,除了需要生理、心理上的帮助,更需要来自其它方面的帮助,比如说家庭和社会。教育其不要质疑其母亲送其进来的决定,要明白亲人在自己戒毒之路上的重要作用,学会理解与感恩。 3.个别谈话,给予关注。定期对其进行谈话交流,及时了解她的心理状态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比如:她曾因为生产上不适应,在矫治日记上写到对母亲强烈的恨。针对这一情况,及时与其进行了心理咨询,对于她目前的情绪表示共情,并适当地做好疏导,等她的情绪稳定下来之后,帮她找出生产上的问题所在。教育其有困难首先要面对和找出解决办法,而不是埋怨和怪罪亲人。李某与母亲之间的关系根深久远,需要民警耐心引导,适时教育。 4. 团体辅导,助其发展。李某刚入所期间,性格孤僻,表现出多疑敏感、自我为主等情况,觉得自己学历较高,和其他戒毒人员不一样,经常与其它戒毒人员发生口角。针对这一情况,民警安排李某参加了戒毒人员团体辅导,通过 “找零钱”、“撕纸条”等辅导方式,让李某认识自己在集体中的价值,认识到人与人之间少一点误会,多一点理解与尊重的美好;通过“笑容可拘”“信任背摔”等方式,让李某认识到只有充分信任,才能将自己托付给他人;通过“与自己的心灵的对话”辅导方式,让李某真正认识自己的内心成长方向。 (六)效果 通过三个月的心理咨询教育,李某从最开始的心理焦虑烦躁、情绪悲观消沉,渐渐转变为开朗乐观,积极主动的接受大队的各项纪律要求,生产上表现积极,希望能够得到减档机会早日回家,生活上也与其它学员相处融洽,主动关心他人、帮助他人,近期还因为较好的表现被大队选任为安全员。虽然偶尔还是会在探访后有情绪波动的现象,但是流下的是想念与后悔的眼泪,她在矫治日记中写到“感谢民警的帮助让我明白了自己的心结所在,我正在学着慢慢释怀,我相信自己能够做到。”最重要的是,她感受到了母亲对自己的爱,认识到了戒毒过程中家庭支持对她的重要性,能够理解母亲的良苦用心。
【案例思考】
家庭在戒毒矫治中的重要作用是不可替代的。虽然李某母亲的教育方式存在缺陷,但家庭支持在整个教育矫治中意义重大。家庭戒毒的核心是必须要充分调动家庭成员参与家庭戒毒的积极性,使他们掌握学会关心、理解和科学督促的方法。正是李某母亲每月坚持探访,让李某与母亲有了面对面交流的机会,有了悔过与成长的机会。 戒毒人员的心理矫治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是一个重新塑造戒毒人员人格的过程, 这中间会有很多反复、怀疑、悲观、脆弱,这就需要民警有足够的耐心与关心去激励和引导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