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站联手帮助戒毒人员子女解决在暂住地升学的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对处于升学阶段的学生来说,选择什么学校继续就读非常关键,往往孩子的升学问题牵动着全家人的心。同样,戒毒人员的家庭和子女也会面临这些情况,而作为特殊人群、弱势群体,他们面临的困难可能更多。本案例中戒毒人员郭某遇到的儿子在暂住地升学难的问题就具有鲜明的代表性。通过所站联手成功地帮助郭某解决了儿子就地上学的问题。

【案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戒毒人员郭某,男,江苏省兴化市人,2019年12月因吸毒被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决定强制隔离戒毒2年,现在江苏省宜兴强制隔离戒毒所一大队接受戒治。2020年6月底,大队民警发现郭某近期总是愁眉苦脸、心事重重,便对其进行了个别谈话,通过耐心询问了解到:郭某儿子目前在常州市某农民工子弟学校读书,即将小学毕业升入初中,因郭某妻子李某刚在武进区湖塘镇找到工作,夫妻两人都希望儿子能在湖塘中学就读。但上周郭某收到妻子来信,得知妻子去湖塘中学给儿子办理报名手续时,校方称其儿子并不符合武进区的升学条件,只能回原籍就读。而如果儿子回原籍读书,李某只能辞工回家,回去找工作又要大费周折,现在的租房费用也要损失,对本就经济状况不佳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因李某文化程度不高,再加上刚到湖塘镇,人生地不熟,对儿子的升学问题只能干着急。正是因为知道了妻儿目前的窘境,再加上开学日期的日益临近,郭某才会一筹莫展,内心烦闷,影响了戒治情绪。 (二)方案制定 了解到郭某家庭的实际困难后,大队向教育矫治科反映了有关情况,科室民警讨论认为,小升初是九年义务教育的关键阶段,是郭某家庭当前的头等大事,能否顺利解决孩子的升学问题,将直接关系到郭某是否能安心戒治,应当积极帮助解决。对此,科室民警与常州后续照管指导站联系,就解决郭某儿子的升学问题认真商讨,联手制定了帮扶方案:一是走访郭某家庭,掌握详细情况,为后期协调工作做好准备;二是咨询武进区教育部门,了解具体升学要求,排摸需要协调解决的困难事项;三是向武进区司法局和湖塘镇司法所反映郭某家庭的困难情况,寻求地方司法部门协助;四是关注郭某的思想状况,适时向其通报协商情况,做好安抚引导,确保其安心戒治。 (三)方案实施 1.走访家庭,掌握详细情况 2020年7月上旬,后续照管站民警来到李某租住地,了解到郭某2013年来常州打工,全家之前一直在新北区奔牛镇租住,郭某与李某育有一子,原在奔牛镇某农民工子弟学校就读,刚刚小学毕业。2019年郭某被强制隔离戒毒后,其家庭收入全靠李某一人打工维持,因原先工作工资较低,儿子小学毕业后,李某通过老乡介绍在武进区湖塘镇另找了一份收入较高的工作,目前与儿子租住在湖塘镇。李某告诉民警,其儿子一直成绩优秀,小学期间多次获得“品学兼优”、“三好学生”等奖励,其到湖塘镇工作,一是为了能增加家庭收入,但更重要的是想让儿子在教学质量较好的学校接受教育。李某还讲到,之前她几次去湖塘中学咨询升学事宜,校方均告知其儿子不符合就读条件,需回原籍读书。因为老家只有郭某年迈体弱的父亲一人在家,如果儿子回家读书,她只能辞去工作回家伴读,但又担心因为郭某吸毒被抓的事情被老家的人闲言碎语,影响她母子两人的生活,为此左右为难。对民警的来访,李某非常感激,并十分期望宜兴所和后续照管站能帮助她解决儿子的升学问题。对此,民警表示会积极帮助协调,尽力争取地方部门和校方的支持。李某看到了希望,焦虑的情绪有了一定缓解。 2.咨询政策,排摸升学困难 了解到具体情况后,教育矫治科专门安排科室民警与后续照管站民警一起赴武进区教育局咨询小升初招生细则。通过工作人员的解答,民警了解到如果郭某儿子要在湖塘中学就读,除需要提供身份信息等材料外,其家庭作为外来人口,还需要办理居住证,提供在武进区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备案的租房合同并在武进区居住、工作满一年。民警随即与李某电话联系告知有关情况,李某称其刚到湖塘镇不久,尚未办理居住证,租房合同也没有备案,居住时间满打满算也只有一个月。考虑到办理居住证和租房合同备案手续相对简单,大家决定先办理好上述材料,再想办法去协调解决在武进区居住、工作满一年这个问题。第二天,在后续照管站民警的陪同下,李某顺利办理了居住证,完成了租房合同备案,事情有了初步进展。 3.反映情况,多方寻求协助 因小升初招生工作8月初就将结束,所站双方民警在7月中旬多次与武进区司法局联系,反映郭某的家庭困难情况及其儿子的升学问题,希望司法局能与当地教育部门协调,提供帮助。经多次沟通,武进区司法局安排该局社区矫正科工作人员与后续照管站民警一起赴武进区教育局探求解决办法。听完民警来意后,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外来人口子女要在武进区就读,其家庭在本区生活、工作满一年是必要条件,原则上不能放宽。对此,民警反映奔牛镇原属武进区,2015年5月常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后才划入新北区,而郭某家庭2013年即在奔牛镇租住、工作,是否可以变通?同时,考虑到郭某是戒毒人员、特殊人群,其家庭确实也存在现实困难,希望教育部门能从关爱帮扶角度出发,酌情考虑其儿子的升学问题。对民警的请求,工作人员表示之前尚无先例,需要进行研究讨论。同时,建议民警再同湖塘中学协商,听取校方的意见。根据初次协商结果,所站双方研究决定,一方面由后续照管站民警陪同李某及其儿子继续去湖塘中学沟通,并带上其儿子以往获得的奖状及成绩报告单等材料,争取校方支持;一方面由教育矫治科与武进区教育局保持联系,争取特事特办、获得支持;同时,继续与武进区司法局和湖塘镇司法所沟通,请求他们帮助协调。经过所站双方民警的多次奔走及司法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的多次协商,各方对郭某儿子的升学问题达成了初步共识:一是由郭某家庭提供其在奔牛镇打工期间的租房合同及社保缴费清单,加上在湖塘镇办理的居住证及备案的租房合同,证明其家庭长期在常州地区生活、工作;二是由宜兴所、后续照管站和武进区司法局出具具体证明,证明郭某的特殊人群身份、家庭存在的实际困难,由李某携证明向武进区教育局提出请求儿子在湖塘中学就读的书面申请;三是由武进区教育局研究讨论,决定是否同意郭某家庭的就读申请。最终,在各方的努力及关心帮扶下,武进区教育局同意了郭某家庭的就读申请。7月下旬,在后续照管站民警的陪同下,李某带儿子在湖塘中学填报了报名材料。8月初,收到了校方的入学通知书,升学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4.安抚疏导,稳定郭某情绪 在所站双方民警为郭某儿子的升学问题多方奔走的同时,大队民警也对郭某给予了重点关注,多次找其个别谈话并向其通报事情的进展情况。得知戒毒所和后续照管站正在积极解决其儿子的升学问题,郭某十分感动,表示要以积极戒治的良好表现来回报民警的关心帮助。但通过观察了解,民警发现郭某虽然戒治表现有了起色,但是和同戒在一起还是沉默寡言,心中显然还没有放下包袱。在郭某儿子拿到入学通知书后,民警第一时间告知了郭某,郭某喜出望外、连声感谢,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现在,没有后顾之忧的郭某一心只想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回归家庭,尽好丈夫、父亲的应尽职责,戒除毒瘾意愿强烈,戒治态度积极向上。

【案例思考】

帮助戒毒人员解决家庭实际困难,既是稳定戒毒人员戒治情绪、提升戒治效果的有效手段,也是新时期司法行政戒毒机关履行社会职责的内在要求。本案例中,所站两地民警依托后续照管平台,充分发挥所地合作优势,多方沟通、积极协调,最终在地方部门的协助下妥善解决了郭某儿子的升学问题,既体现了对特殊人群的关爱帮扶,也体现了新时期司法行政戒毒机关积极适应时代要求、主动发挥社会职能的戒毒工作理念。本案例也带给我们以下启示: (一)要重视对戒毒人员的戒情排摸,及早发现问题 作为戒毒场所,维护场所的安全稳定是第一要务,这就要求我们要及时掌握戒毒人员的思想动态,善于发现问题,才能及早化解潜在的场所安全隐患。本案例中,正是由于大队民警及时发现了戒毒人员郭某的异常情绪,才获悉了其思想顾虑,随后对症施策,最终妥善解决,确保了场所的安全稳定。 (二)要加强与地方部门的沟通联系,探索协作机制 本案例中,郭某儿子的升学问题能得以妥善解决,一方面是靠所站双方民警的多方奔走、尽力协调,另一方面是靠地方政府部门的配合支持。多年的后续照管工作实践也告诉我们,要帮助戒毒人员及其家庭协调解决就业、低保、社保等事宜,都离不开地方政府部门的支持。今后,我们要依托后续照管站这个平台,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特别是民生部门的沟通交流,探索建立常态化的协作机制,积极帮扶帮困,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三)要加大对戒毒工作的宣传报道,获取更多支持 在协调解决郭某儿子的升学问题过程中,我们深感社会各界对戒毒工作还不是很了解,有的群众对司法行政戒毒场所还心存偏见,对戒毒人员及其家属存在歧视,给我们的协调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这也说明当前戒毒场所的社会认知度还不高,我们在宣传报道方面力度还不够。今后我们要立足戒毒职能,积极推动所内戒治触角向社会延伸,通过加强宣传工作,壮大戒毒志愿者队伍,向社会展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成果等举措,让戒毒知识走出戒毒所,让社会更多了解和支持禁毒戒毒工作,实现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社会价值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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