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杨某,男,1989年7月出生,高中文化,江苏省人。杨某因盗窃、抢劫罪,于2010年8月被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2010年11月投送江苏某监狱改造。入监后杨某不服判决,不安心改造,多次违反监规,对抗民警管理教育,动手殴打他犯,2016年10月被省局评估为极高危险等级罪犯,并调入龙潭监狱高度戒备监区服刑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经历 杨某系家中独子,自幼祖父母溺爱,读书至高中时开始结交不良社会人员,继而辍学混迹社会。成年后长期在外游荡,家庭约束很少,家庭关系冷淡,家庭责任感差,对父母逆反心理严重,家人对其所作所为极度失望。入监后很少主动与家人联系,家人来会见时语言交流很少。在其服刑期间,姐姐因车祸离世,外婆、奶奶亦相继去世,对其打击很大。 (二)入监改造表现 杨某入监后不服判决,认为自己轻罪重判,对所判罪名不服,不接受减刑,认为自己一旦接受减刑就是认罪。行为控制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差,戒备心重,很少与他犯、民警交流,顽固偏执,习惯以暴力方式解决问题,多次违反监规,殴打他犯。入狱四年来,杨某先后调监区五次,高危管控四次,禁闭六次,2016年10月被省局评估为极高危险等级罪犯并调入龙潭监狱高度戒备监区改造。杨某对调监持有“不能接受、无法理解”的想法,对抗民警管理教育。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固执己见,教育难度大。杨某凡事有自己的一套主意,自视高,顾忌少,偏执固执,爱钻牛角尖,听不进他人意见和建议。法律意识淡薄,认知能力差,缺乏改造目标。 2.性格有缺陷,改造易反复。杨某性格内向、孤僻,极少与民警、他犯交流,戒备心重,盲动性、攻击性强。焦虑情绪重,情感脆弱,不善于调节自己的不良情绪,对负性生活事件主观感受过强,改造易反复波动。 3.敌对情绪重,改造欠缺动力。杨某家庭关系不良,青春期交友圈对其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对政法机关持明显的敌视和仇恨态度。社会支持系统薄弱,社会责任感缺失。 (四)预期矫正目标 1.澄清身份,参与常规改造。引导明确罪犯身份,形成身份意识,自觉接受管理,参与日常改造。 2.认罪服判,树立改造目标。引导杨某从法律的角度审视自己的犯罪和判罚,树立改造目标,用正确的态度和方法处理当前的改造生活。 3.增强沟通,改善人际关系。引导杨某从多角度看待周围的人和事,学习体察他人感受,改善与家人、民警、同犯间的关系。 4.增进自信,形成内在驱力。引导杨某不断提升自己综合素质,树立内在目标,形成内在转变需求,从而增强自尊自信,实现自我价值。 (五)矫正措施 1.树立高压线,阻断不良心理行为惯性。针对杨某不认罪服判,身份意识淡薄,反改造气焰嚣张,敌对情绪重的情况,攻坚小组采取高压震慑式矫正。一是威慑收押,增强刑罚体验。收押全过程戴手铐、脚镣、黑色头套,武装押解;多警联控实施物品检查,净身安检,更换专用囚服。二是严格管理,强化行为养成。规范入监训诫承诺,严格细化行为规范,规定行进姿势、路线,限制活动区域,强化行为规范养成,对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严肃处理。三是单独关押,营造高压氛围。实施三个月单独关押,隔绝一切非必需人际接触,结合严整庄重的监区文化、严肃紧张的改造氛围、严格规范的管理要求,形成高压震慑态势,阻断不良心理行为惯性,压制嚣张行径。 2.培植理智线,改善内在认知结构。针对杨某个性偏执,认知水平低,严重缺乏法治意识和法律常识,攻坚小组对其实施文化浸润式矫正。一是自主阅读。精心挑选书籍,让其在“自主选择”的感受下自愿阅读、自发接受书本中的知识和思想。二是满灌学习。夹管矫正阶段,实施滚动大课教育;制订阅读计划,建立必读书目库,阶段内完成二百小时必读书籍阅读、一百篇专项作业,每日撰写读书笔记。三是沟通浸润。攻坚小组民警同读相关书籍,每日批阅其读书笔记,组织其参与小组学习心得交流,对其阅读感受、感想及时给予回应、沟通,并进行正向引导,在日积月累中改变其认知结构。 3.建立目标线,及时正向鼓励激励。杨某生活、改造缺乏明确目标,攻坚小组助其明晰改造需求,实施目标引领式矫正。一是人际典型引领。杨某个性棱角鲜明,不肯妥协,人际关系不良。从人际沟通角度,由其自己选择1-2名同犯为榜样,学习和领悟人际沟通的技巧。二是劳动定额引领。杨某参与走读劳动时,第一周要求完成学徒工时劳动改造定额,第二周至第四周完成所在监区平均工时劳动改造定额,对其劳动态度、任务完成、劳动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及时予以表扬。一个月后杨某工时劳动额达到所在监区前列。三是文化学习引领。鼓励杨某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争取刑满前能够获得毕业证书,现杨某已通过汉语言文学专科段全部课程。 4.联结情感线,构建人际沟通桥梁。杨某调入后从不主动与家人联系,对家庭存在明显的回避和阻抗,攻坚小组实施了情感联结式矫正。一是画图开心门。攻坚小组从画图入手,打破其长期伪装出的对家庭漠不关心的假象,寻找到打开其情感闸门的契机。二是沟通解心结。杨服刑期间奶奶因病离世,姐姐意外身亡,杨某认为是父母照顾不周所致,因此心存怨怼。攻坚小组助其与父母充分沟通,详细了解前因后果,解开与父母间的心结。三是真情化沉疴。杨某入监后始终不认罪服判,仇视社会,尤其仇视法院、监狱,对抗民警管教。攻坚小组不厌其烦帮助其重新梳理案情,转递申诉信件,解读相关部门回信回函;生活上关心照顾,鼓励其与他人沟通交流。杨某在服刑后期,与民警同犯沟通顺畅,关系良好,不再将犯罪归因于社会。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两年多的攻坚转化,杨某转变明显。平时能遵规守纪、积极劳动,行为表现持续向好。能结合阅读书籍自我反思,不再将自己的犯罪归因于社会,认知水平明显提高。人际沟通能力增强,遇事能主动向民警汇报思想,服从民警管理教育、与同犯和睦相处。目前,监狱已向省局提请降低其危险等级。 通过对极高危险等级罪犯杨某的攻坚转化,民警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必须对症下药,有的放矢。攻坚转化必须从细微处入手,找准罪犯的焦点问题,确立矫正标靶,并开展针对性的矫正措施,才能达到事半功倍之效。杨某在原监狱拒不认罪,长期对抗管教,其错误认知是根本。因此,在对其教育转化过程中,攻坚小组以此为核心问题展开工作,认知转变后,绝大部分问题都迎刃而解。 二是必须合力攻坚、综合施策。攻坚转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整合资源、合力攻坚,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杨某的成功转化,非一力一策之功。既有原监狱民警的助力,也有其家庭的配合;既是一事一计的成效,更是综合施策的合力;既是攻坚小组坚持不懈努力的结果,也是高度戒备监区整体震慑的效应。 三是必须以人为中心,区别对待。罪犯首先是人,然后才是犯了罪的人。以人为中心,攻坚民警才有设身处地理解罪犯想法感受的可能;也才有从人的角度出发研究矫正策略的可能。杨某在原监狱的激烈对抗,表面看起来似乎无理取闹,顽固不化,但剥开表象,是对人生的绝望与无奈、是对亲人离去的无力与伤心。同样的事不同的人、同样的人不同的事,情绪和行为反应可能是截然不同的,因此,充分了解攻坚对象感受,采取差别化的处置方式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