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监狱罪犯韩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韩某,男,1991年8月出生,江苏省人,初中文化。因犯盗窃罪,于2014年1月23日被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8年6个月,2014年2月21日投送江苏省连云港监狱服刑。入狱后,韩某恶习深,自控力差,行为不计后果,多次殴打他犯,有行凶危险,被监狱评估为高度危险等级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经历 韩某系家中独子,父母皆为农民,母亲对其非常溺爱,经常无原则地满足其要求;父亲不懂得正确的教育方式,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对自小顽皮的韩某经常采取罚站、掌掴、用藤条抽等惩戒方式,使韩某埋下了表面服从、内心叛逆的种子。读初中时,韩某因在外寄宿,在一群狐朋狗友的诱骗带领下走上了盗窃犯罪的道路,并且逐渐形成了争强斗狠、睚眦必报的性格,多次聚众斗殴。初中毕业后,韩某彻底走上了游手好闲、打架斗殴、盗窃作案的道路,直至案发。 (二)入监后改造表现 入监后,韩某规范意识很差,经常因违规违纪被扣分,面对民警批评教育,有时也能认识到错误,但往往不久后就故态复萌。行为自控力差、不计后果,入监刚一个月,就因为与同监舍罪犯发生口角并殴打他犯被禁闭处理。此后虽有收敛,但仍是小错不断。2018年1月,韩某在车间劳动时与张犯发生矛盾,认为张犯有意针对他,其对张犯大声辱骂,继而挣脱他人劝阻冲上前用手掐张犯的脖子,被民警和他犯及时控制。面对民警教育,韩某仍拒不认错,被高危管控一个月。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相对固化。错误的幼年家庭管教方式和青少年期不良的交友圈,使韩某坚信“拳头够硬,才能服人”和“面子是天大的事”,并以此来调整生活中的人际关系,形成凡事以自我为中心、注重自我利益最大化的处事风格。 2.性格过于偏执。无人理解的家庭生活、父亲高压的管教方式,使韩某形成了压抑、报复性强的心理。步入社会后,由于整天争强斗狠、违法犯罪,挑战公序良俗,致使韩某加速走向暴戾、乖张,情绪调节能力差。 3.行为危险突出。韩某法律意识极为淡薄,人际关系调处能力弱,自控力差,行为盲动性大、不计后果,现实中极易引发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危险。 (四)预期矫正目标 1.消除行凶危险。增强自控能力,遇突发事件时行为基本受控,具备基本的人际沟通能力,日常生活中能与他犯和平相处。 2.矫正错误认知。会算“法律帐”,明白极端行为的危害和付出的代价,认识到暴力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只有相互尊重才能得到别人的认可。 3.改善极端性格。学会调节情绪,暴躁、乖张、戾气和报复心得到有效改变。 (五)矫正措施 1.实施静动结合的管控方式,增强自控能力。一是严格行为管束。对韩某殴打他犯的行为,分别予以禁闭、高危管控处理,加强行为规训,严格作息时间,定时队列训练,强化行为养成,加深监禁体验。行为的受限和心身方面的不适感让韩某感受到刑罚的力量,对监狱开始感到敬畏,嚣张气焰和动辄打骂他犯的行为举止收敛很多。二是实施静坐反省。对韩某解除高危管控后,监区每天定时安排一小时的静坐反省。静坐前布置“你性格中的优点和缺点是什么”、“如果人生重新开始,你希望怎样生活”、“打架前和打架后,你都想到什么”等思考题。静坐时督促韩某盘膝打坐,屏气凝神,结束后倾听感受和交流。一开始,韩某如坐针毡,十分难受,一个月后逐渐习惯,交流想法时思路也不再天马行空,慢慢有了逻辑。三是坚持以柔化刚。将韩某编入太极拳文艺小分队,每周练习二次太极拳,用太极的“柔”化解韩某的“戾”。为激发韩某接受行为矫治的兴趣,心理咨询师民警专门为韩某设计了“寻找不同点”的游戏,通过一段时间的锻炼,韩某的辨别能力和分析能力都有了一定的提升。 2.突出上下互动的教育引导,启发正确认知。对韩某教育时,避免采取高压式和灌输式的教育方式,处处体现尊重、理解、共情和亲和力,突出互动式交流来达到“说理”的目的,注重根据韩某的需要设计教育内容。一是形象教育促理解。为增强韩某的法律观念,算清行凶伤人的“成本帐”,民警专门选择《罪责难逃》《罪与罚》《鲁豫有约—中国的吕代豪,一名监狱服刑人员的忏悔》等普法纪实或访谈视频给韩某收看。针对韩某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的状况,为其购买了漫画版《人际沟通》口袋书,供其随时学习,让韩某很直观地认识到“冲动是魔鬼”,以及违法犯罪行为所要付出的代价。二是专业咨询察症结。韩某文化程度低,认知能力差,为帮助韩某认识到自己行为模式的错误,先后邀请心理咨询师为韩某开展4次沙盘作业、6次心理团辅,通过抽丝剥茧、去伪存真,终于使韩某意识到自身在性格、行为上存在的问题,认识到“改变自己并不是很难的事”。三是主动分享助长效。安排韩某作监区的“编外教员”,每月对新分流罪犯开展普法宣讲。韩某通过“现身说法”,告诫违法犯罪和狱内违规的危害性,主动分享观看普法视频和《人际沟通》口袋书的心得体会,指导新犯发生矛盾时如何沟通处理。韩某从一开始上台时的腼腆,只讲几句,到最后很自然地讲上半小时,既强化了正确认知,又受到他犯的尊重,找到了存在的价值。 3.挖掘健康多元的改造兴趣,指明前进方向。民警在韩某改变错误认知、行为方式的同时,也从多角度寻找新的兴趣项目,努力填补旧方式消除后所形成的空白。一是自学考试调动改造热情。针对韩某年龄小、头脑灵活、求知欲强的特点,鼓励韩某报考自学考试,安排他犯个别辅导,韩某第一次考试就两门全过,受到加分奖励,大大激发了学习的劲头,目前已通过70%的科目。二是电工培训增添谋生技能。鉴于韩某学历低且无一技之长,监狱将其编入电工职业技能培训班。通过10个月的学习,韩某顺利通过了地方人社部门职业技能等级考试,拿到了五级电工等级证书。三是培养兴趣拓展视野境界。服刑期间,韩某又陆续对理发、摄影产生兴趣,民警购买了彩页版《理发入门知识》让其自学,让其为全监区罪犯理发,安排参加狱内摄影摄像培训班旁听。自此韩某改造生活紧凑充实,找到了被人尊重的快乐,人际关系明显好转。 4.用足润物无声的亲情帮教,激发向善动力。韩某入监后,其父母伤透了心,声言与其断绝关系,连续二年不来会见,韩某为此极度失望。民警多次联系其父母做思想工作,最终取得他们的谅解前来会见。见面后,三人哭成一团,其父检讨了自己教育方式的不对,韩某连称“对不起爸爸妈妈”。此后其父母多次来信来电鼓励韩某积极改造。2018年,韩某再次因违规被高危管控,监狱利用走访特困服刑人员家庭之机对韩某家庭进行了走访,发放了慰问品和帮扶金,介绍了韩某的表现情况,并将其父母、当地村干部的规劝录成视频播放,让韩某深受感动,表示坚决改正错误。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持续的教育引导,韩某增强了法治观念,认识到冲动的危害性,消除了“拳头够硬,才能服人”的错误认识,乖张、冲动、暴戾的性情有了很大改变,人际关系明显改善,改造适应性增强,危险性明显降低,心理情绪基本稳定,2019年11月被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6个月。 通过此案例,对于行凶危险罪犯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必须将行为控制作为矫正的首要动作。此类罪犯往往盲动性大,行为难以预判,因此要首先控制行为,加强规训管束,以消除可能的危险,为下一步矫正措施提供安全保障。二是必须将适宜的内容作为矫正的关键。同样的危险是由不同经历、原因和特点综合作用的结果。矫正措施必须“量体裁衣”,交流的语言要让罪犯“听得懂”,内容要紧扣罪犯身心状况,满足身心需求,有利于成长。只有罪犯愿意接受矫正,才能打开“缺口”,事半功倍。三是必须将促进螺旋式上升作为矫正的重要步骤。行为上的危险一般都伴随着认知、心理和性格上的诸多固化定型,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去改变。攻坚转化期间必然出现思想上的波动和行为上的复发,需要民警消除毕其功于一役的心态,树立长期作战的准备,改进方式方法,继续做细做实疏导矫正工作,不断排除困难、巩固成效,直至达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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