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深入推进法治阿旗建设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近年来,阿鲁科尔沁旗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意见》和自治区、赤峰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旗实际,以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重点、以深化“法律八进”为载体,坚持以点带面,普治并举,切实加强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推进法治阿旗建设。2014年,阿旗制定出台了《法治阿旗建设实施意见》、《法治阿旗建设(2013-2017)五年行动计划》等文件,明确提出“到2017年,法治阿旗建设深入推进,全旗法治格局初步形成。各级领导干部全面树立法治思想,公共权力运行规范,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依法办事蔚然成风,法律服务体系完备,利益诉求依法表达,公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社会秩序规范稳定,学法用法深入人心,全旗各项事业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运行”的具体目标。

【任务措施】

(一)高起点谋划,全面实施依法治旗方略 阿鲁科尔沁旗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阿旗建设,于2013年10月同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签署了《阿鲁科尔沁旗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府学共建·依法治旗战略合作意向书》,达成合作意向,为法治阿旗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理论与智力的支持,保证了法治阿旗建设一开始就在高起点上运行。2014年3月,召开了法治阿旗建设启动会议,制定出台了《法治阿旗建设实施意见》、《法治阿旗建设(2013-2017)五年行动计划》,成立了法治阿旗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法治建设工作做了重要部署,明确了工作方向和长远目标。自2014年起,法治建设工作被纳入科级领导班子实际目标管理考核,为全面深入推进法治阿旗建设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完善决策机制,切实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近年来,阿鲁科尔沁旗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旗几大班子充分发挥领导职能,健全完善了相应制度。旗委制定了《阿鲁科尔沁旗委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等13项制度,旗人大制定了《阿鲁科尔沁旗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等8项制度,旗人民政府制定了《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14项制度,旗政协制定了《政协阿鲁科尔沁旗提案工作条例》等7项制度,从程序上规范了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推动了我旗党的执政方式现代化建设,为依法执政提供了健全的制度约束。聘请了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教研室主任马建川等五人,组建阿鲁科尔沁旗法律顾问团,为依法执政提供了法律保障。制定了法律顾问团工作制度,促进法律顾问切实履行职责,保障法律顾问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中和涉法事务工作中充分发挥智囊团作用。 (三)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认真梳理,全面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工作。2016年,完成了旗本级权力清单与责任清理的有机融合,形成了《旗本级权责清单》,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实施服务中心一站式审批,打造规范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三是细化自由裁量权,促进“阳光执法”。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对各项行政权力的行使范围、条件、标准等具有弹性空间的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分档设限,明确执行标准,压缩自由裁量弹性空间。四是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对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面广的行政案件,明确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四)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独立司法,制定了法律统一适用、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监督管理、案件质量效率综合考评、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了环环相扣、全面规范的执法工作机制。旗公安局对所有案件实行“一案一评、每月一次集中考评、每季一次综合考评”制度,落实案件“五级”审核审批把关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旗检察院建立健全了案件质量全程动态跟踪和定期分析通报机制,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旗法院建立了对涉及民生类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绿色通道”,通过建立网上预约立案平台、数字法庭,建立固定巡回审判点、社区法律服务点。二是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建立了全旗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实现了“诉调”、“检调”、“公调”三调对接,形成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综合性预防、处置和调解社会矛盾纠纷网络;旗司法局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六五”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00余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诉求和法律的公平、公正。 (五)抓点带面,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扎实有效 一是全面启动法治苏木乡镇建设。法治阿旗建设动员会议召开之后,各苏木乡镇、天山办事处先后召开了本地区的法治建设工作启动会议,研究部署了本地区的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二是健全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为加强法治苏木乡镇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各苏木乡镇都聘请了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的重大决策。三是全面推行契约化管理。将契约化管理做为法治苏木乡镇、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建设的重要途径,苏木乡镇政府与所辖嘎查村及直属单位签定《法治建设协议书》,加快了基层的民主化、法制化建设进程。2016年,打造了先锋乡刁家段村法治建设示范点,组织各地区参观学习,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化、全覆盖。欧沐沦街道结合社区实际,开展“平安、法治、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保障社区稳定,促进社区民主管理。 (六)创新普法模式,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阿鲁科尔沁旗以弘扬法治文化精神为引领,深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六五”普法以来,全旗共建设法治文化广场9个,法治长廊28处,法治图书阅览站3个,普法学法大讲堂30个,建设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公务员法治教育基地、税法教育基地。二是创新“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建设法治阿旗网站,展示全旗法治建设成果,开展普法工作;开通“法治阿旗”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推送普法知识。2017年,将公众号升级改版,建成全市首家蒙汉双语普法微平台,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特点推送法律知识。三是以“法律八进”为抓手,加强少数民族法治教育工作。“六五”普法以来,阿鲁科尔沁旗在服务辖区少数民族群众上大下功夫,创造性地开展“法律进那达慕、进敖特尔”等活动,为辖区蒙古族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特点和效果】

“法治阿旗”建设的系统推进、稳步实施,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通过法治阿旗建设的深入推进,全旗法治格局初步形成,各级领导干部全面树立法治思想,公共权力运行规范,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依法办事蔚然成风,法律服务体系完备,利益诉求依法表达,公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社会秩序规范稳定,学法用法深入人心,全旗各项事业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运行”。2013年阿鲁科尔沁旗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阿鲁科尔沁旗普法依法治旗领导小组办公室被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普法办公室”,天山镇孤山子村、前岗台村、扎嘎斯台镇尚欣毛都嘎查先后荣获了国家级、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