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马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马某,男,1964年7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北京市朝阳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16年12月24日起至2017年12月23日止。2016年12月30日,马某到朝阳区司法局报到,由某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马某性格较为执拗,情绪管理能力弱,法律意识淡薄,身体情况较差,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需要常年服药。家庭经济困难,为低保户,因身体情况较差一直无业,全家靠低保金作为全部收入来源,属于典型的弱势群体。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对其开展的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治、道德、政策、警示教育情况 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马某后,对其开展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治、道德、政策、警示教育,消除马某融入社会的心理障碍,帮助其树立正确心态,建立自信心,适应社会。矫正马某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其能够自食其力,完全融入社会。 (二)对其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个案矫正情况 司法所宣告接收以后,为马某成立了矫正小组,开展经常性的走访,交流谈心,教育引导其家属要多关心、关怀马某,促进家庭关系的和谐,提高矫正的效果。 针对马某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矫正计划。针对马某情绪管理能力弱的问题,小组聘请心理咨询师为其开展心理咨询与治疗;针对马某家庭经济困难、身体多病的问题,小组为其申请相关救助。矫正小组根据其实际矫正效果适时调整矫正方案,在前期效果达到后,针对马某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将矫正工作重点调整为在日常谈话、教育活动中增强法治教育内容,提高其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三)根据工作实际并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特点,组织其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通过组织地区社区服刑人员集体活动,使马某参与到团体活动中来,以此为契机促进马某进一步融入社会生活。在矫正期间,马某参与司法所组织的各项集体社区服务活动,如参与司法所组织的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既参与了向社区居民宣传禁毒工作的社区服务活动,同时又接受了一次深刻的禁毒教育;参加司法所、中途之家等组织的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社区服务活动,进一步增强其劳动观念,促使其积极融入到社会之中。 (四)根据社区服刑人员本人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实施的心理健康辅导、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情况 对马某开展心理辅导,帮助其树立生活信心。通过中途之家的平台,聘请了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咨询,解决马某心理上存在的问题,最大程度的使其能够释放心理压力,正确面对社会和家庭。通过集中开展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治疗、心理预测等一系列活动,帮助其释放不良情绪,消除自卑感,消除融入社会的心理障碍,恢复心理健康,正确面对处境和困难,从而使其能够迅速的融入社会。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情况 建立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专职社工、服刑人员家属等组成的矫正小组,对马某实施全方位教育矫正。切实落实入矫宣告、电话报告、指纹报到、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日常监管措施,准确掌握马某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 矫正小组协助司法所为马某积极处理案件遗留问题。马某与案件被害人存在民事赔偿问题,因马某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被害人全部赔偿金,而被害人申请了强制执行。矫正小组向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其严格依法履行赔偿义务,并建议其向执行庭咨询是否可以分期赔付,另外可以与被害人协商赔付问题,最终马某与被害人达成一致意向,完满解决了赔偿问题,并未发生其他纠纷。矫正小组还组织马某的女儿开展了服刑人员子女帮扶活动,并向其赠送了儿童书籍。通过矫正小组成员的教育、人文关怀等工作,促使马某积极融入社会,提高守法意识,认真接受矫正。 (六)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情况 引入社会力量加强对其教育引导,促进融入社会。朝阳中途之家多渠道开发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心理咨询等机构合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提供社会化的服务保障。司法所组织马某参加朝阳区中途之家的培训、教育、就业指导、公益劳动等活动,以增强其法治观念,提高社会适应性能力。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引导下,马某认真认罪悔罪,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自我控制力和现实表现良好,情绪得到疏解,法律意识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家庭关系和睦,对自己的罪错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最后平安度过了缓刑考验期。

【小结(或反思)】

本案中,司法所立足监管、教育、帮扶,以人为本,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人员的作用,规范日常监管、加强教育引导,使其消除心理障碍,以积极的态度接受社区矫正,以正确的心态融入社会。同时,紧紧依靠社会力量进行教育帮扶,加大关怀,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走出生活困境,实现自我价值,积极承担起家庭和社会责任,顺利回归社会,充分实现了社区矫正教育人、改造人的目的。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