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新形式,增强全社会普法教育工作效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和法治文明环境,充分展示全市广大市民的精神风貌,培养优秀群众法治文艺人才和文艺队伍,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法治观念和城市品位,2014年9月16日,辽宁省抚顺市司法局、依法治市办在抚顺劳动公园音乐广场举办了“2014·抚顺市首届法治歌曲广场舞大赛”。本次大赛从7月下旬的创作排练开始,到9月16日总决赛结束,历时近两个月。为组织好这次大赛,市司法局和市依法治市办联合下发了法治歌曲广场舞大赛通知和实施方案,明确活动时间、地点、形式、内容、参赛方法及评比标准等,对整个大赛活动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安排,精选出《普法之歌》、《法律援助之歌》、《爱的温暖》、《我的兄弟姐妹好伙伴》、《向阳花》、《人心向善》、《法治力量》、《司法所长》和《法治歌谣》九首法治歌曲做为舞蹈编排曲目,全市共有二十八支队伍三千余名群众参赛。经各县区层层选拔,最后有八支代表队脱颖而出,其中两支代表队获最佳表演奖,四支代表队获优秀表演奖,两个县区获优秀组织奖。 大赛最后,清原县三环社区朝鲜族舞蹈队和法治歌曲《法治歌谣》的原唱、辽宁省著名歌手李璐联袂为总决赛进行了助演,使本次大赛完美谢幕。
【重点宣传内容】
1.为什么要将法治歌曲广场舞比赛的形式用于普法宣传? “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产生;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解决。”法治只有形成文化,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法的意义、法的精神才能真正展现出来,法治的理想才能最终落地。近几年来,广场舞风靡全国,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强身健体的重要形式和业余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把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与广场舞相结合,就能带动一大批人民群众的学法兴趣,就能唤起更多的社会公众崇尚法治、宣传法治,因此,抚顺市司法局及时抓住这种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广场舞形式,把法治歌曲内容融入广场舞之中,让群众乐于接受,从而调动起群众的学法积极性。活动开展以来,许多群众主动加入到活动中。大赛从报名、排练、比赛、选拔、到决赛的整个过程,既能让群众强身健体、愉悦心情,又能感受到浓厚的法治氛围,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活动从开始到结束整个过程历时两个月时间,法治理念也不断回荡在参赛队员的脑海里,因为比赛队员深知,自己也是普法的一份子,所以他们更加努力地用心排练,拿出最好的状态争取进入总决赛,让观看的广大群众感受到法治与文化相结合的魅力,这在无形中也拉近了普法教育与百姓的距离。 2.法治歌曲广场舞大赛的举办对社会普法有何意义?法治歌曲广场舞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集中体现了法治宣传教育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优势和作用。此次法治歌曲广场舞大赛百姓参与广泛、影响力巨大、富有时代特征。举办这样的活动,有利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的重要指示, 有利于展示我市广大市民的精神风貌,有利于提升群众的法治观念和城市品位,有利于群众性法治文化的繁荣发展。法治歌曲广场舞大赛现场吸引了广大群众观看,大家都被比赛中旋律优美、朗朗上口的法治歌曲吸引,台上法治舞蹈舞出健康、舞出快乐、舞出文明、舞出和谐,是我市利用法治文化引领法治建设,探索法治文化传播推广新途径的重要举措。精彩的舞蹈表演和法治歌曲使人心情愉悦,同时也让大家明白了一个道理,法律就在身边,只有法律才能保护自己。现场观众被这种寓教于乐的普法方式深深地吸引,有前来观看表演的群众表示:“这样的法治文艺演出从头看到尾也不厌倦,因为平时对法治不是很了解,本来枯燥的普法活动,被他们这样一演感觉法就在身边,不觉得那么不陌生了”。这次法治宣传活动融合了舞蹈和文艺表演形式,是对传统普法宣传方式的突破,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使群众加深了对法治文化的理解。 3.本次法治歌曲广场舞大赛活动有何社会影响?此次法治歌曲广场舞大赛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的一次有益尝试,也是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建设幸福美丽抚顺的又一有力举措。大赛使全市城乡居民在寓教于乐的活动中,舞出健康、舞出快乐、舞出文明、舞出和谐,是我市利用法治文化引领法治建设,探索法治文化传播推广新途径的重要举措,必将为建设幸福美丽抚顺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文明环境。司法部法宣司、省司法厅、市人大、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文化广电局、市文联有关人士以及在抚参加“辽宁省法治文化协会成立大会”的一百多名来自全国部分省市及全省各地法治宣传工作者现场观摩了总决赛。
【活动特点和效果】
1.普法与文艺相结合。普法融入了歌曲与舞蹈不仅陶冶了人们的情操,还能强身健体。与法治的结合让百姓在当下流行的广场舞热潮中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活动中既有主动的参与又有被动的观看,两者都是紧紧抓住百姓的喜好,将普法融入了寻常百姓生活中,唤起了群众主动参与的热情。被动教育不如主动学习,当陌生的法治走进百姓的生活,从此法治的观念开始生根发芽,逐渐地养成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好习惯,从而做到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举办一系列的诸如法治歌曲广场舞大赛这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诚信与尚法,已经成为广大市民的行为价值准则;法治文化建设,已经成为法治抚顺建设的亮丽风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 2.活动影响广泛。自活动开展以来,大赛吸引了城乡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全市共有二十八支代表队,3000余人参加比赛。其中,参赛选手年龄最大的已经七十四岁,他们既是法治文化的传播者,也是社会普法宣传的志愿者。经过层层选拔,八支代表队脱颖而出,进入了总决赛,代表了全市法治歌曲广场舞的最高水平,法治与文化的结合促进了普法教育与文化繁荣的共赢。 3.创新了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工作载体。按照贴近实际,贴近基层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群众学法用法的新需求、新期待,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载体和形式。“2014·抚顺市法治歌曲广场舞大赛”正是抚顺法治文化建设的一个创新,作为一项重大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深受社会各界欢迎。此次大赛利用法治歌曲作为编舞曲目在全国也尚属首次,为深入贯彻实施全市“六五”普法规划,争创全国普法先进市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同时,辽宁作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发源地,也是最早倡导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的省份之一,此次大赛也拉开了辽宁省法治宣传工作从普及法律常识向倡导法治文化转变,从提高法治观念向弘扬法治精神转变的序幕,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更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