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2020年以来,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黄家街道鲍岗子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引领带动效应,强化“村民评理说事点”法治宣传教育职能,积极推行“党建+志愿服务”模式,深入开展“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活动,聚焦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建设,时刻关注村民实际需求,保障便民暖心服务常态化,大大提升了村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任务措施】
(一)加强领导体系建设。坚持网格排查与事前预防相结合,形成矛盾调处多元化解格局。一是加强领导。建立由村书记任组长,区和街道下沉人员任副组长,由村治保主任、警官、法官、法律顾问及法律明白人组成领导小组,将“评理说事点”与“零纠纷”工作室整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等多部门调解的综合作用,形成多元调解新格局。二是网格排查。将评理说事“端口前移”,注重在矛盾发展初期的预防,将矛盾调处网格延伸到村组,严格落实网格员走访、排查、化解纠纷等制度,形成责任到人,最大限度把矛盾消灭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多元化解。依托评理说事点使矛盾纠纷在初期就能及时化解,村内由德高望重的“五老”人员组成“邻里纠纷调解服务队”,重点解决家庭矛盾纠纷问题,对于政策性强的问题,由司法所到村及时调处。 (二)加强普法阵地建设。设置多个普法宣传栏;建有1个法治图书角;在村内醒目点位设置法治宣传标语;利用流动宣传车、小喇叭等工具开展法治宣传;村内还建有两级普法微信群,第一层级是由村内网格体系组成的村民群,用于及时宣传法律法规,解决村内纠纷及隐患,第二层级是由区、街道下沉人员及村两委成员等联合组成的工作小组,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在综合活动室,每季度聘请村法律顾问等人员举办普法讲座;评理说事点硬件保障到位,配备了电脑、录音笔等电子设备;设有档案柜及管理人员,对于日常工作及时建档及备案管理。 (三)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将普法与评理说事相融合,使“村民评理说事点”良性运转。一是制度规范化。制定了学习制度、台账登记制度、研究分析制度、定期回访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排查预警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建立评理说事日评、月查、季研、年总结工作制度。二是管理严格化。对评理说事员各项工作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加强对村评理说事员的考核,实行奖惩挂钩。三是普法流程化。村评理说事员将普法作为评理说事工作的重要内容,在评理说事过程中援引法律法规条文,对于无法作出法律解答的事例及时联系法律顾问答复,形成评理即普法的流程化管理模式。四是机制常态化。党组织书记、网格员、村干部等岗位为“法律明白人”培育的首选,他们以法治方式拓展服务群众新模式,让“法律明白人”变成“法治带头人”,激发群众参与基层法治实践的源动力,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与“法律明白人”建立常态指导对接机制,助力“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 (四)促进评理说事职能转变。创新积分制,实现“调”“宣”结合。评理说事员通过小积分调动村民参与法治活动积极性,以村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继承等热点法律问题,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在评理说事过程中坚持开展普法宣传,不断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答村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的各种难题和困惑,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特点和效果】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自“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活动开展以来,鲍岗子村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积极为村民开展各项服务活动,切实做到“老百姓的事有人管,管得有条有理管到位;老百姓的苦有人问,问寒问暖问到家”。 二是坚持村干部带头学习,提升村民文化品味。为提升鲍岗子村村民文化品位和培育文明新风,让更多的村民融入到“全民阅读”氛围,鲍岗子村第一书记宋玉龙以党建为引领、以网格为基础,带领党员群众,共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法律知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村内十五,及时为村民的法律需求做好协调工作,协助评理说事员和人民调解员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动普法依法治理,传递好家风家训,促进乡风文明,带领村民学习养殖等生产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2022年以来,鲍岗子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1次,法律明白人培训3场,村干部法律培训6场,通过评理说事调解纠纷3件,调解率100%,村内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电信诈骗案件,无群体访等极端事件。“村民评理说事点”提高了村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成为百姓心声的倾诉点、社情民意的汇聚点、矛盾纠纷的调处点、干群关系的联系点、公共法律的服务点和文明风尚的传播点,使村内邻里关系更加和谐,社会更加稳定,为村内各项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