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梅花社区位于花城街南部,总面积1.5平方公里,辖区内有13个小区,共2222户。常住人口6473人,户籍人口3188人。梅花社区夯实法治文化阵地,彰显法治文化特色,建成了法治文化广场1个、普法宣传长廊1条、法治文化活动中心1个。社区内设有阅览室、法治学堂、公共法律服务站等便民设施,为辖区居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近年来,花城街梅花社区按照《广东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标准》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了基层社区干部依法管理社区事务的能力,保障了居民的民主权利,提高了居民的法律素质,促进了社区的和谐稳定。
【任务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社区组织体系。一是梅花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主任为组长、社区副主任为副组长、有关社区干部为组员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创建工作纳入到了重要议事日程中。明确了工作小组的职责与任务,制定了具体的建设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按计划精心部署落实,保证了本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制订了党员评议制度、社区干部述职评议制度、社区干部学习制度及考勤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实施极大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文化素质、依法办事意识与依章办事能力,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的竞争意识,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居委会及下属委员会、居民小组、居务监督委员会、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规范、活动正常并有记录和档案,同时落实人民调解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完善了居民公约,使社区各项事务规范开展。 (二)规范管理,加强社区自治建设。一是依法实施民主选举。梅花社区居委会及其下属组织、居民小组、居务监督委员会以及所有需要民主选举产生的群众性组织,产生程序合法有序。居委会依法按时换届,基层民主参选率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要求。在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设立秘密写票处、当众计票、当场公布结果等具体程序和环节上,做到严格把关,保证民主选举公开、公平、公正、无干扰。二是民主决策科学规范。社区重大事项决策权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大会行使。社区内各项民主管理社区重大事务协商解决,保证居民充分行使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的民主权利。社区先后召开多次居民代表大会,听取居委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情况,充分讨论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三是实行公开办事制度,设立社区公开栏,认真开展社区党务、居务、财务、服务、事务五公开,并设立居民监督委员会,设立意见(举报)箱,落实居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了社区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梅花社区做到了辖区内设施心中有数,及时了解网格内居民的诉求。落实针对性的服务管理措施,形成定向服务,辖区内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更加有效。 (三)普法创新,有力开展法治宣传。一是社区“两委”认真学习《党章》、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梅花社区的法律咨询站,由律师和司法工作者坐镇接受法律咨询,每季度按照不同的法律主题开展普法讲座,向居民讲授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开辟法律服务“快车道”,确定每月一次法治教育宣传日,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形成了社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到位。通过法治文化广场、普法宣传长廊宣传橱窗、LED电子屏,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居民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里,弥漫着形态各异、内容丰富的法治元素。周边镌刻着法典、格言、警句等法治元素的文化主题墙、法治浮雕、立体雕塑、花盆花架、公园椅面装饰、核心价值观主题扇子、台阶造型等文化载体,让居民在休闲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通过宣传教育,居民知法、懂法、守法,近几年来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也无群体上访事件的行为,无失学儿童及其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 (四)化解矛盾,构建和谐平安社区。一是与建设北路社区医院联合开展免费体检活动,开展“节前送温暖”活动,登门走访慰问辖区困难党员、残疾人、老年人、困难家庭、低保户;社区内设有文化室、老人活动中心、图书室,丰富居民生活。二是积极排查调解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成效显著。调解委员会人员配备到位,由6位社区干部组成,有健全的工作制度,能充分发挥作用。排查辖区内的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遏制,能妥善处理民间纠纷,目前尚无因民间纠纷激化而转化为刑事案件,做到一般民间纠纷不出社区。三是严格落实平安社区创建标准。消防安全工作深入民心。居民消防安全意识、防火意识增强,辖区内无重大火灾事故发生。设立了社区警务室使社区内各类治安隐患得以及时掌握、 排查和化解,社区内无重大盗窃及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发生,群众对治安满意率达93%以上。
【特点和效果】
一是通过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梅花社区民主法治创建加大社区普法力度,社区基层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坚持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社区各种事务和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同时,在创建工作中,梅花社区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带动了花城街辖区内其他村(社区)民主法治创建的积极性,有力推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二是按照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的工作思路。梅花社区坚持传承与创新并举,培育与推广并重,努力打造具有梅花社区特色的法治文化,通过宣传橱窗、固定标语、各种文化活动等,多途径、多渠道把建设精神文明带到广大居民群众中去,使 “出门学法、抬头见法、办事循法”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三是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居民从被动学法变为主动学法,越来越多的居民学会了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种经济、民事关系,懂得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辖区内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四是2018年5月,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梅花社区创建工作通过考核验收,被省司法厅、民政厅授予“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荣誉称号。今后,梅花社区将继续发扬成绩,巩固创建基础,不断提升创建的标准,按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指导标准的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争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