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对乐某涉嫌诈骗提供法律援助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乐某,女,1994年出生在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一个小山村里,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母亲也一直身体不好,乐某从小就扛起了家庭的重担,为了供年幼的弟弟上学,高中毕业后乐某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外出打工挣钱。2020年春节新冠疫情来势汹汹,乐某在家待业近3个月,家里经济来源一下子就断了,母亲的医药费、弟弟的学杂费、家里的日常开销,所有的重担都压在乐某肩上。2020年4月8日,武汉市刚刚解封,乐某便立刻从老家赶往武汉找工作,但因新冠疫情的影响,很多公司都没有招人的需求,加上乐某高中学历,找工作时屡屡受挫。在快绝望的时候,乐某在某招聘网站上看到了一则招聘话务员的信息。乐某立即联系到公司,了解到该工作不仅工资日结而且可以马上安排乐某上岗。乐某喜出望外,很快入职公司。工作内容就是每天打近300个电话,称自己是证券公司的客服,宣传推荐好的股票,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微信群。工作一段时间后,乐某逐渐意识到自己从事的工作是骗人的行当,但乐某心存侥幸心理,在金钱的诱惑下仍深陷其中。一直到2020年6月,乐某累计共骗得被害人8万余元。7月7日,乐某在上班时,整个公司被警察抓获。7月27日乐某核酸检测呈阳性被取保候审。12月21日,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起诉至洪山区人民法院,诈骗金额为8万余元。 2021年1月8日,乐某到武汉市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经审核,法援中心认为其申请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指派湖北中品律师事务所邹英子律师承办该案。接受指派后,邹律师立即约见了乐某,了解到乐某其对指控诈骗罪的罪名及事实均无异议,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乐某本人自愿认罪认罚。邹律师综合分析案情认为,乐某虽然暂时处于取保候审状态,若被判处有期徒刑将被重新收押,届时乐某弟弟和母亲将面临巨大打击。因此,为乐某争取到缓刑是本案的重点。 本案涉案人数众多,为了更详细地了解案情,邹律师迅速赶往洪山区人民法院阅卷,通过加班研究案卷,发现了3个突破点:第一,起诉书上认定乐某诈骗金额为8万余元,但其中一个被害人的金额认定缺少完整证据链。如果能够把这部分金额剔除,那么影响量刑的金额就会减少;第二,本案被告一共7人,第一被告、第二被告是公司的负责人和经理,其他人都是话务员,话务员的工作任务都是经理直接分配,话术也由经理告诉,本案中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三,如果在本案中乐某能够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那么乐某很有可能被判处缓刑。前两个问题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要求,邹律师积极收集相关证据材料,针对第三个问题则需要做好相关人员的沟通工作。 跟乐某沟通了退赔取得谅解的意愿后,乐某表示愿意全力配合,但家里东拼西凑也只能凑出八千元。考虑到该案是共同犯罪案件,如果其他被告人一起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则会大大影响量刑。邹律师立即将此想法跟法官沟通,征求法官的同意后,邹律师开始跟其他被告人的律师和家属联系。 经过邹律师锲而不舍的努力,反复与被害人及其家属沟通,在开庭前,已经取得了几个被害人的谅解,但仍有几个被害人持怀疑态度。邹律师再次与法官沟通,希望为乐某争取到所有被害人的谅解,法官遂决定在开庭前组织被告人的家属和被害人见面协商,经过充分的沟通,双方一致同意由7个被告人共同赔偿被害人的损失,第一、第二被告赔偿1.6万,其他被告人赔偿被害人8000元,被害人愿意出具谅解书。 屋漏偏逢连夜雨,当邹律师告知乐某准备赔偿被害人时,乐某母亲生病住院急需3000元治疗费,家里人实在是借不到钱,没有办法只好把之前准备退赔的钱用掉了。面对乐某无助的眼神,邹律师当即决定先帮她将3000元垫上,因为她知道,如果没有这3000元,乐某可能就得不到被害人的谅解,可能会影响乐某的一生。 随后,案件在洪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邹律师作为辩护人出庭代理,并发表如下辩护意见:1.乐某到案后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应认定为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2.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3.乐某积极寻求被害人谅解,现已赔偿全部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减轻处罚;4.乐某系初犯,没有犯罪前科,且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酌情可从宽处罚;5.乐某此次作案系法律意识薄弱所致,未意识到严重后果,其主观恶性不深,且有悔改表现,应当依法从宽处理;6.考虑到乐某的父亲早逝,家里有病重的母亲和年幼的弟弟需要其照顾。恳请法院对乐某适用缓刑。 最终,邹律师的辩护意见均被采纳,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判处乐某缓刑。2021年3月19日,乐某到武汉市洪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给邹律师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并归还了之前邹律师为其垫付的3000元。她表示,这是她通过合法的手段挣的钱。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电信诈骗案件。援助律师认为在办理本案时,最大的难题是如何在较短的时间里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虽然期间遭遇了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的不理解,遇到了很多困难,但援助律师始终秉持着不放弃原则,反复与承办法官、被害人、被告人家属沟通赔偿意见,经过其不懈的努力,成功帮助乐某争取到缓刑,更是为乐某争取到了改过自新的机会。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形式层出不穷,犯罪呈高发态势,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本案中的乐某正是在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下走上了电信诈骗的道路,在援助律师帮助下,及时迷途知返,改过自新。当前形势下,全社会防诈是反诈工作的应有之义,法律援助机构责无旁贷,在为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时,既要积极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更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当事人,积极传播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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