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廖某,男,1981年12月14日出生,广东省清远人,捕前职业为农民,初中文化程度,家中有父母、妻子及一个儿子,和家人关系一般。廖某因贩卖毒品罪于2017年8月被判无期徒刑,2017年9月26日调入肇庆监狱服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廖某的性格偏激,脾气暴躁,好吃懒做,狡猾多端,自入监以来,存在消极情绪和异常行为,多个月份因消极劳动改造而导致未能完成劳动任务,多次扣减考核分。根据廖某入监以来的综合表现,监区警察通过查阅档案、谈话了解,结合其心理测试和日常改造情况,认为造成廖某入监后软对抗警察管理,不服管教,消极劳动改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个人原因: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性格偏激、报复心强、好吃懒做,长期患病。 廖某文化程度低,初中毕业后就混迹于社会,没有受到过更高的系统教育,性格偏激、冲动、多疑,脾气暴躁,好吃懒做,报复心强,法律意识淡薄,有吸毒史。廖某刑期长,对生活没有规划,人际关系较差,做事斤斤计较,好吃懒做,较为抵触劳动改造,不能摆正身份。患有慢性丙型肝炎、左肾积液,左肾多发结石。 2.家庭原因:缺乏亲人关爱和教育。 廖某家在广东省清远市的一个乡村,家中父母务农且文化水平较低,没有得到家庭的足够关爱和教育,家庭关系并不和谐。廖某已婚,有一个儿子,其妻子和他关系一般,对他从事的违法行为也不知情。廖某家人对其所从事的工作也不管不问,导致其常年游手好闲,养成了好吃懒做的性格。 (二)教育矫治的难点 1.性格偏激,脾气暴躁,斤斤计较,易引起矛盾。 廖某早早混迹于社会,性格偏激,脾气暴躁,对监狱的管理也存在偏见,甚至不服,将一些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导致改造过程中容易与他人发生矛盾,增加了教育改造难度。 2.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 廖某文化水平低,没有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对人对事以自我为中心,不考虑对他人的影响;法律意识淡薄,没有遵纪守法观念,喜欢我行我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不顾及后果;自我学习意识不强,自学能力弱,逻辑思维较差。 3.好吃懒做,日常行为规范差。 廖某行为散漫,好吃懒做,对岗位工作挑三拣四,拈轻怕重,劳动改造缺乏积极性;日常行为规范差,小错不断;自控能力差,每次对其进行教育谈话后,廖某转身即忘,屡教屡犯,良好的行为方式难以为继,给教育的延续性带来困难。 (三)教育矫治的目标 1.短期目标: (1)能够认罪悔罪,并且积极参与到监区的各项改造中。 (2)能够学习到一定的文化知识,认同监狱的各项改造制度。 (3)和家人的关系得到缓和,并加强与家人的沟通联系。 2.长远目标: (1)做到五认同五树立,养成热爱劳动,与人为善的良好品德。 (2)建立对警官的信任关系,将其改造成为合格守法公民。 (四)矫治方案和过程 通过对廖某进行犯因分析,分析出其存在一定的软对抗危险,为化解其不良情绪,矫治其恶习,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及正确改造观念,使其与人为善,积极参与日常改造,增强自控能力,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矫治方案如下。 1.成立攻坚管教小组,齐抓共管。 为确保安全,针对廖某的刑期结构,性格特点,日常改造表现,监区专门成立了攻坚管教小组,监区领导担任组长,分监区领导和专管警察为组员对廖某进行日常专管专教,其他警察则进行协助管教。 攻坚管教小组成员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廖某的日常管理、教育。同时,其他警察在值班过程中,及时处置其突发异常情况,并向专管小组通报。专管小组跟进落实教育转化工作。 2.攻心为上,加强心理干预,改变偏执观念。 对廖某的矫治必须攻心为上,加强日常心理干预,改变其偏执观念,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1)加强心理辅导,引导其敢于面对自己的过去和现在,勇于承认自身错误,努力矫正自己。通过心理干预,分析自身犯罪行为,引导其遇事多找监区警官聊聊天,倾诉自己的内心想法,缓解不良的情绪。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鼓励其学习中国历史和中华民族发展史,培养正常的历史观和民族观。通过向廖某讲解国家对监狱发展的定位,对罪犯改造环境的保障措施,对罪犯权利的尊重等政策措施解读,使其逐步全面了解认识监狱的管理教育制度,消除对监狱管理教育的误解。 (3)加强日常鼓励,深化谈心教育。了解廖某的内心想法,引导其正确面对自己的改造生活,让其明白“对抗管理没有出路,自暴自弃没有前途”,只有通过自身的努力改造才能早日新生,才能有光明的前景;鼓励其多阅读报纸和书籍,培养与人为善的美好品德。让其逐步建立积极乐观的改造心态,改变脾气暴躁的性情。 (4)加强劳动美德、劳动常识、劳动习惯、劳动技能教育。使其戒掉好吃懒做的思想行为,树立劳动光荣的思想,养成积极参加监狱劳动改造的行为习惯。 3.以案说法,加强法治教育。 对廖某进行以案说法,分析和讲解有关案例,解读相关法律知识,使其理性面对自身的犯罪行为,知道什么事情不能做,明白自身的犯罪行为给国家、社会、他人、家人造成的伤害,用法律知识武装其思想,消除其的内心矛盾和焦虑等不良思想和情绪。 4.加强日常管理,重塑其行为习惯。 加强对廖某的日常规范管理教育,纠正其不良行为习惯。 (1)加强行为规范管理。 通过警察引导教育、罪犯间帮教教育、违纪案例教育,廖某知道哪些行为违反监规纪律,应受到怎样的处罚,对自身的改造造成怎样影响,对廖某的违纪行为,不姑息、不纵容,严格按照监狱规定进行处罚,使其对监规纪律心存敬畏。 (2)加强人文关怀,重视其合理诉求。 廖某将近四十岁,患有慢性丙型肝炎,左肾积液、左肾多发结石,为三级病犯。对使其进行暖心的人文关怀,让其真正感受到警察的良苦用心。重视其合理诉求,对其提出的调整劳动岗位诉求在合规合情合理的前提下给予适当照顾,使其逐步安心投入到劳动改造当中,逐步完成劳动定额,拿到改造成绩,增强改造自信心。 (3)帮廖某建立短期和中长期的改造目标,并敦促其完成。短期目标为学习法律知识、参加文化教育,掌握一门劳动技能,遇事冷静,争取获得改造成绩。长期目标是修复与家人的亲情关系,争取获得劳动报酬减轻家庭供养负担,积极改造获得减刑机会,掌握1-2门职业技能,为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成为自食其力的合格守法公民打下坚实基础。
【教育改造成效】
(一)提高了法律意识,对自身罪行有所醒悟。 通过警察的教育引导,廖某对自身的罪行逐渐有了清晰认识,认识到自己的犯罪给国家、社会、家人、他人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感到深深自责,认识到法律不可侵犯,并表示以后会用法律规范自身言行,不会再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能够遵守监规纪律,行为习惯有了很大的改观。 廖某能够遵守监规纪律,近一年来没有发生大的违纪行为,小的违纪行为也大幅度减少,能够与他人和谐相处,正常交流,个人行为习惯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三)设立了改造目标,劳动生产得到质的提升。 廖某调整劳动岗位后能乐观面对未来的改造生活,劳动改造有了质的提升。通过其努力,目前已累计获得6个表扬和考核分36分。 (四)工作启发 一是落实个别教育,重点要针对罪犯的性格特点,结合社会经历,通过角色转换,引导罪犯重新认识社会,认识他人,让其懂得社会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要通过改变自己来获得别人的信任和尊重。 二是通过采取心理治疗,让罪犯认识内心世界的真实想法,看到自己的性格缺陷,矫正认知偏差,提高社会认知能力。 三是积极发掘罪犯身上的闪光点,通过鼓励与表扬使罪犯建立改造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