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戒毒人员刘某的教育矫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刘某,男,17岁,初中文化。刘某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又是独生子,从小父母就特别娇惯。上了初中后,刘某开始打架闹事,夜不归宿,成天和社会闲散人员混迹于各式娱乐场所。在一次聚餐时,刘某无意间发现同桌人员吸食毒品麻古,出于好奇他也参与其中,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因吸毒成瘾严重,2021年刘某被当地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入所后,因年纪小且心智不成熟,刘某十分紧张、惶恐,跟民警谈话时会害怕发抖,眼神躲闪,不敢与人对视。他平时很少与人交谈。夜间休息时,常躲在被子里哭泣;白天训练时,甚至瘫坐在地嚎啕大哭。鉴于刘某是未成年人,且存在严重的情绪问题,大队将其列为重点矫治对象。

【案例基本情况】

(一)分析问题 发现刘某的情绪问题后,民警主动与其家人联系,了解其成长经历和家庭情况,并协调心理矫治中心对其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经分析研判,民警认为刘某情绪和行为异常的原因主要是: 1.对场所环境不适应。刘某从小娇生惯养,生活自理能力差,依赖心理极强。入所后,陌生的环境让他惶恐不已,害怕民警的批评,担心被其他戒毒人员欺凌。同组戒毒人员的年纪都比较大,没有同龄人可以交往,这让刘某感到孤独、压抑。 2.担心家人的健康。刘某的父亲患有焦躁症,母亲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得知刘某吸毒后,两人痛恨、恼怒不已,母亲更是气得心脏病发作,住进了医院。入所后,刘某十分愧疚,他担心父母的身体健康,也非常想念家人。 (二)矫治过程 刘某是未成年人,常规的教育戒治方法不太适用,这给民警管理教育增加了不少困难。戒毒所召开专管民警和教育矫正中心、心理矫治中心、戒毒医疗中心专业人员联席会议,综合刘某的年龄、文化程度、成长经历、心理特点、家庭教养方式等因素,制定针对性教育矫治方案。 1.“剥洋葱法”心理疏导改善情绪。刚入所时,刘某处于自我封闭状态,很少与人谈话,不愿与民警沟通,时常一人看着窗外发呆,眼里没有一丝丝光彩。为避免发生意外,民警安排了2名表现较好的戒毒人员对其进行照顾,在生活、学习、训练等方面给予帮助。开始时,刘某戒备心理严重,不愿接受别人的好意,但经过长时间的相处,刘某发现别人是在关心照顾他,没有什么坏心思,他逐渐放下心来,不再排斥帮扶人员。在日常生活中,民警给予刘某充分的关爱与理解,耐心细致地教育引导,拉近与刘某的心理距离,逐步建立了良好的信赖关系。 在此基础上,民警采用“剥洋葱法”一步步疏导,从身体、感受、思维、行为等层面缓解刘某紧张、焦虑情绪。第一,安抚情绪。在个别教育中,民警了解到,刘某之所以紧张,是因为从影视作品上看到民警都很严厉,他害怕民警的批评和训斥,他还观察到这里的管理很严格,不能随意活动,他为此十分紧张、恐惧。知晓刘某的心理后,民警告诉刘某:戒毒所的管理是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的,民警都会严格文明执法的,不会无缘无故发脾气,要相信民警、相信戒毒所。第二,探索情绪。要求刘某用心思考,觉察自己的情绪问题,自己的情绪问题是怎么产生的?需要做些什么改变自己?希望别人怎样帮助自己?第三,转换情绪。民警告诫刘某:你还年轻,过去的不可怕,可怕的是过不去,你的人生才刚开始,未来有无限可能,现在需要做的是振作起来,学会长大。在民警的疏导下,刘某慢慢克服了紧张心理,不再畏畏缩缩,开始敞开心扉与民警交流。他感谢民警的照顾,表示要遵守所规队纪,积极参与戒治活动。 2.“灌输式”教育改变认知。由于年龄小、文化程度低因素,刘某的法律意识淡薄,对毒品的危害性没有正确认识。当民警问到毒品常识时,刘某疑惑地看着民警。在他的概念中,毒品和香烟没有太大的区别。据他描述,他后来吃的羟考酮就像感冒药一样,不吃浑身酸痛,吃了就舒心而且人很亢奋。他还跟民警解释,自己只是吃了药,不能算吸毒。他十分疑惑,花自己的钱买药自己吃,又不害他人,为什么要被送到这里戒毒呢?可当民警跟他叙说吃这种药物产生的症状时,刘某顿时哑口无言。因为他发现民警描述的症状跟自己经历过的一模一样,只是当时觉得是药物的副作用。民警告诉刘某,羟考酮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中明确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滥用就是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对刘某开展戒毒常识教育,从传统毒品到合成毒品再到第三代新精神活性物质,民警的讲解让刘某对毒品的性质、种类、危害等有了初步认识,认识到自己是在吸毒。在法律常识、戒毒知识课上,刘某进一步了解到国家禁毒法律法规,以及毒品对国家、社会、家人带来的危害,他开始认识到自己的罪错,不再抵触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刘某的思想有了很大转变,眼神也从茫然到坚定。 3.“精神断奶”促使心理成长。刘某十分依恋父母,每当提起父母,刘某的情绪便异常激动,大声嚷嚷着想家,想要马上出所,民警只好劝慰其冷静下来。刘某的父母对刘某的吸毒行为非常懊恼,自责对刘某过分溺爱,让其走上了歧路。听到刘某的消息后,他们很是担心,多次提出要到戒毒所探访。经协调,民警为刘某开通了视频会见通道。看到父母那一刻,刘某失声痛哭。刘某父母克制住情绪,反复说自己的身体没事,不用担心,叮嘱刘某要多听民警的话,好好照顾自己,好好戒毒,争取早日回家。听到母亲身体恢复的消息,刘某的情绪平静了下来,心中的石头落下了,他流着眼泪向民警表示感谢。 刘某是独生子,从小父母就对其异常溺爱,从起床后的早餐到睡前的关灯,生活中的一切事务都由父母细心安排。刘某每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不管想要什么,父母都会一一满足。他非常依赖父母,基本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民警告诉刘某,要学着自己成长,自己考虑判断和解决问题,不能过分依赖父母的庇护。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保持心理独立,做到“精神上断奶”,做一个自立自强、阳光向上的年青人。民警还为其提供励志书籍,鼓励其认真学习,从榜样人物身上获取力量。刘某逐渐变得自信认真起来,开始尝试着改变自己。 (三)矫治成效 经过教育矫治,刘某开始适应场所环境,情绪和行为症状得到改善,从每天哭哭啼啼、自我封闭到现在能够正常与人交流,从不会干事情到独立完成戒治生活,他的变化很大。他学着长大,正为早日回归社会,走上正常生活道路努力着。

【案例思考】

(一)重视未成年戒毒人员心理问题。未成年人心理幼稚,认知能力差,做事不计后果。入所后,面对全新的环境、陌生的人群、严格的管理措施,有可能会产生情绪和行为问题,导致违纪事件发生,影响场所的管理秩序。因此,要关注他们的心理问题,在安排人员进行帮扶的同时,要时刻关注他们的情绪变化,及时引导,防范突发事件发生。 (二)重视毒品危害性教育。戒毒人员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法律意识薄弱,不能正确认识毒品对自身、家庭和社会的危害,尤其是滥用新型精神活性物质的年轻吸毒者,他们普遍不认为自己是在吸毒,或认为自己服用的毒品没有什么危害,自己没有毒瘾,对公安机关强制隔离决定有一定的抵触情绪。因此,需要加强戒毒知识、法律常识教育,讲清毒品的危害性,讲清国家对精神药品和麻醉品进行管制的意义,讲清国家禁毒法律法规,从而让他们接受强制隔离戒毒决定,自觉接受戒毒康复。 (三)帮助戒毒人员心理成长。部分戒毒人员存在严重的心理问题或个性缺陷,个性缺陷导致他们容易滥用毒品,也导致吸毒后他们难以戒除毒瘾。因此要通过心理疏导和个别教育,帮助他们改善认知,矫正个性缺陷,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从而让他们获得心理成长,不再依赖毒品的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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