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迷途的灵魂点亮一盏明灯 ——危险犯苏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苏某,男,小学文化,现年45岁,湖北人,2003年7月15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000元。因患间歇性精神障碍,2010到2012年,对其暂予监外执行。2017年5月21日,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2017年10月26日投入恩施监狱服刑至今。 自入监服刑以来,苏某思想悲观,对人生感到失望,改造积极性低,时常流露出烦躁不安,怨天尤人情绪,监区民警多次谈话教育效果均不明显。加上苏某患有间歇性精神障碍,增加了转化难度,监区研究并报告管教业务部门集体会诊,认定苏某为具有自伤自残倾向的危险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危险表现 (1)改造态度消极。苏某缺乏深刻的认罪悔罪意识和清晰角色意识;且第二次服刑,系累犯,抱有破罐破摔的态度,多次违反监规纪律,是反改造的典型。(2)自卑心理严重。苏某看不到自己的长处,加上家庭经济状况差,人生态度消极,而对困难和问题缺乏阳光心态,性情孤僻,不愿与人交往,总感觉他人瞧不起自己,情绪波动起伏大,稍遇到外界刺激就可以能走极端。(3)自控力较差。苏某情绪非常容易激动,尤其受外界刺激后,很容易马上犯病,进而发生自伤自残行为。 2.原因分析 (1)法纪观念上存在缺失。苏某文化水平低,接受法制及道德教育不够,法纪观念淡薄,虽有两次服刑经历,但角色和身份意识不明,改造目标和规划不明,未真正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和后果,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反思不够,抱得过且过、无所谓“混刑期”的心态。 (2)成长过程中缺少亲情。苏某四岁时,母亲因病去世,父亲因忙于生计,疏于对其管教,十二岁时,苏某就跟随一位弹棉花的师傅,行走于社会。苏某从小缺失母爱和父亲的教育,师傅也教导不严,导致其接触社会阴暗面较多,总想不劳而获,走捷径发大财,并常以悲观消极的人生态度去看待事物。 (3)生活态度上缺乏阳光。苏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极易受到环境影响,一旦受刺激后,便会有自伤自残或者伤害他人的行为,清醒之后,苏某对自己的身体状态感到非常失望。 (4)自我认知上缺少自信。苏某因家庭经济状况差,自身患有疾病,内心十分的自卑,看不到自己的长处,总感觉别人瞧不起自己,人生态度消极,遇事不能从自身上找原因,认为是他人针对自己。 3.教育矫治的难点 (1)法纪观念上的提升。苏某接受正规教育少,识字认字能力极度有限,法律常识尤其匮乏,教育矫治过程中需要更多地在法纪意识、认罪悔罪、服从管教上下足功夫。 (2)情感上爱的缺失。苏某自幼缺失父母关爱,成长环境特殊,人生价值观扭曲,教育矫治过程中需要更多地帮助其感受到关怀与温暖,树立正确的人生态度。 (3)服刑心理上的矫治。苏某性格孤僻,悲观、消极的心理因素影响到其正常服刑,教育矫治过程中需要更多地在帮助其重构健康心态上着力。 (4)自我认知上的重构。苏某年过四十,已形成了一套稳定的自我认知系统,想要重新建构,祛除掉人生价值认知上的缺陷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教育矫治过程中需要更多地在励志方面下功夫。 (5)身心健康上的调适。苏某患有间歇性精神障碍,很难快速治愈,且反反复复,易复发,教育矫治过程中需要更多地要求其配合医生治疗做好身体健康调适。 4.矫治方案 监区通过调阅苏某的档案,认真分析犯罪成因,结合现实表现,成立了由一名监区主要领导牵头、一名专管民警为主、互监组成员多人组成的攻坚转化小组,对其进行改造引导。 (1)突出监组互助,骨干影响带动。监区专管民警密切关注苏某的日常言行,有意识的安排其他积极乐观的服刑人员与其一起劳动,一起生活,潜移默化,让他在积极、和谐、阳光的环境中改变心态,积极改造。 (2)明确改造目标,强化自控能力。监区民警密切关注苏某的改造表现,常常以个别谈话方式,以他身边的案例进行引导,让其学会调整不良情绪,积极融入未来的改造环境中去,舍去旧我,重塑新我,明确改造目标,争取早日“平安回家”。 (3)加强情感抚慰,塑造感恩心态。苏某家庭困难,监区民警常常主动询问其有什么困难,并在规定范围以内尽可能的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对其病情,监区每名民警都熟悉于心,时常主动询问其病情,及时给予药物治疗,尽可能控制病情,为其营造良好的改造环境,引导其在集体生活中承担责任,学会担当,学会与人协作,慢慢地,苏某某逐渐变得开朗起来,病情发作的越来越少,时间间隔也越来越长。 (4)合理安排岗位,增强群体自信。监区安排其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同时鼓励苏某积极参加监区公益劳动和团队活动,让其有获得感,成就感。苏某逐步认可自己,并经常带头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如打扫卫生等劳动,在改善卫生环境的同时,也让更多的服刑人员在对其赞誉中收获自信,进一步增强了其积极改造的激情和动力。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一年多的教育转化,苏某的改造表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原来的烦躁不安、经常发病,到现在心态平和、病情稳定;从不服管教,到自觉遵规守纪;从“混刑期”到现在愿意做事;从被动做事,到现在主动做事,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从以前的“无所谓”,到现在“我要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家”,苏某的改造状态有了质的变化,已经成为监区的正面改造典型。由于改造积极,苏某得到了监区领导的认可和同改的刮目相看,于2018年9月和2019年4月分别获得一个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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