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康监狱服刑人员张某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8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张某,男,出生于1992年5月,初中文化,重庆市开州区人。2011年1月25日因犯盗窃罪被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2017年4月,张某因伙同他人制造甲基苯丙胺贩卖谋利,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于2018年7月6日被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8年12月29日转入长康监狱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张某出生在重庆市开州区临江镇的一个普通农村家庭,父母均是农民,家中有一个哥哥,家庭条件较差,家庭结构和成分较单纯。 2.社会经历。2007年张某初中毕业后便混迹于社会,先后在东莞、成都等地打工,在打工期间查出尿毒症,因患病治疗需要大量费用,因而走上了制造毒品的犯罪道路。 二、改造表现 张某转入长康监狱以来,一直进行血液透析治疗,近期张某因岳父患肺癌晚期,妻子认为张某无法承担作为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责任,故而在开州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离婚。因此张某自觉改造不顺,夜间多次在舍房哭泣,拨打亲情电话时,与妻子通话,仍泣不成声。 为实现对张某的教育转化,监区成立了攻坚转化小组。经民警多次谈话后,逐步了解到张某的症结所在: 1. 环境原因。张某与其妻子自幼相识,并结婚生子,前期感情并未受到考验和挫折。 2. 家庭原因。张某妻子家中只有父亲外出挣钱,经济来源单一,其父亲患病后,家中失去经济支柱,且治病需花费大量金钱,张某妻子独自抚养孩子较为困难。 3. 自身原因。张某性格内向,不信任他人,一般不主动与他人交谈,情绪波动大,反复性强,心理承受能力较差,抗挫折能力低下,对周围持有严重的警惕和怀疑心理。平时特别不爱动脑子,学习能力和理解能力差。思维不灵活、反应不敏捷,缺乏逻辑性,效率低,办事死板。 三、心理行为及分析 张某SCL-90测试结果为: 强迫症状:有时会表现为担心、害怕而需要反复去思考某些念头或想法。有时表现为出现反复的重复做动作,如洗手或一些特殊的动作,但时间较短,可以有掩饰的行为,虽有些痛苦,但尚能工作。 躯体化:有时感到头晕或头部不适感,如紧绷、胀等。偶而会有胃部不适、胀气、嗳气,有时出现心跳加快、心慌,有时常有疲倦的感觉。 敌对:偶有怀疑的想法,感到别人不是真心的友好,经常表现警惕性增高,注意别人的举动,是否对自己友好,偶而发脾气。 抑郁:自我评价稍低,平时落落寡欢、心情欠佳、兴趣也有些下降,偶而会心情烦躁,不愿意与人交往,有时夜眠差些、多梦。 焦虑:经常有莫名的担心,有时会有害怕的感觉,但有时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可伴有心慌、心跳快的感受,易紧张,偶可见出汗,也会采取一些掩饰举动。 在全面了解、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民警认为张某具有强迫、抑郁、焦虑心理的复合特点,且具有较强的现实危险性。 四、教育矫治难点 1.认知因素。张某受教育程度不高,法律知识匮乏,认识问题固执片面,对民警的教育有一定的抵触情绪。 2.性格因素。张某性格较为强迫、偏执,对一些事情存在偏激的看法,多疑且顾虑较深。 3.家庭因素。张某成长环境单一,家庭结构和变动频繁,这对张某的成长造成了很大的不良影响。 4.心理因素。张某存在思维略显迟钝,有点愚笨。同时心肠比较软,敏感,易受感动,能够体察到别人的情绪感受。 五、教育矫治方案 通过以上因素分析,结合张某的现实改造表现,监区制订了有针对性的教育转化方案,促使其尽快放下思想包袱,树立改造信心,早日投入正常服刑改造。 1.消除抵触情绪,建立互信关系。张某性格孤僻内向,较为抗拒监狱管理,所以教育转化张某的工作重点是消除抗拒心理。通过了解张某家庭情况和生活历程得知,他最重要的情感寄托是妻子。因此,民警从张某对家庭、亲人的强烈愧疚感入手开展个别谈话教育,以消除抵触情绪,建立互信关系。在谈话教育时注意了解其妻子的情况,以激发张某的交谈欲望,逐步拉近了民警与张某的心理距离。多次谈话教育后,张某与民警谈话的热情提高,而后见到民警能主动问好,主动交谈。经过多次谈话教育,张某消除了抵触心理,心扉得以敞开。 2.强化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张某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自身法制意识淡薄,放松了对自身的管控。监区对其安排专岗包教民警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与教育,使其逐步认清自身违法犯罪行为,反省自己犯罪的内在原因。 3.亲情感化,感情支持。教育转化罪犯离不开亲属的关心和帮教。罪犯与其亲属有着不可割裂的联系,亲属的劝告更容易让罪犯听进去。因此,在教育转化罪犯的过程中要多与亲属沟通,告知其服刑情况,取得支持,在亲属的配合和支持下开展工作。此案例中,取得张某父母兄弟的支持,解决张某儿子抚养教育问题是教育转化的突破口。 六、预期矫治目标 经过教育转化,张某已能做到认罪悔罪、遵规守纪、服管听教、积极改造。能逐步融入当前的改造环境,改造情绪稳定,主动接受民警管理教育,多次受到民警表扬,能在民警的帮助下制定改造计划并按计划踏实改造。目前,张某每个月计分考核得分情况较好,能够积极服从劳动改造,按时进行透析治疗。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在教育转化工作中,罪犯的转化教育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不懈的持续教育引导,只有通过充分了解掌握罪犯的思想动态,坚守永不放弃的理念,遵循改造规律,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采取一系列针对性强的措施和行之有效的科学改造手段,才能循序渐进的促其转化。特别是对于张某,还必须充分利用外围力量,充分发挥亲情帮教作用,以增强罪犯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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