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周某,男,1992年出生,河北省任丘市人,初中文化程度。2009年3月30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2013年3月27日被刑满释放。2015年9月17日,因抢劫、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16年3月1日送押河北省深州监狱服刑改造。2016年6月29日因犯破坏监管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合并执行无期徒刑。2012年12月6日送押河北省承德监狱服刑改造。 2.主要犯罪事实情况 2014年6月至9月间,周某伙同多人,分别结伙,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在任丘、保定等地强行劫取他人财物作案16起,其中数起包含入室抢劫的情形,其中一起入室抢劫作案中,周某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 2016年4月8日,罪犯周某在深州监狱十监区服刑期间,在与监区长谈话过程中,恼羞成怒对监区长进行殴打致其轻微伤,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 3.入监后表现 周某自调入我狱后,对监管环境极度不满,经常散布反改造言论,诋毁监狱的正常管理,宣扬其袭警犯罪经历,怂恿他人违反监规纪律,经常故意制造事端,并以此为要挟,要求监狱放松对其管理教育还其“自由”。 周某在与其他服刑人员交往中,经常向其他服刑人员“炫耀”其入监前有过如何的享受,并声称自己是“大哥”,要求其他服刑人员听从其的话,共同对抗监狱管理,争取宽松的生活环境。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建立改造罪犯数据库 通过谈话了解、查阅档案、心理测试、日常行为观察等手段,对周某开展多方面调查,建立周某“大数据”专档,掌握周某全部情况,为管理、教育转化周某提供思路清晰,全方位、多角度的信息资料。 (1)成长过程 周某系独生子女且系晚来得子,从小父母对其溺爱,初中辍学,一直与社会闲散人员在一起厮混,并结识所谓的社会大哥,经常打架生事,逐渐在社会闲散人员中闯出“一定的名头”,对其的态度也是“能不招惹就别招惹”,逐渐使周某形成嚣张、跋扈的行为习惯,且周某自己靠着“能打”“出手狠”,也认为自己很“牛”,在成长时期逐步形成自我、任性、自大、自私、偏执、狠辣的性格及“弱肉强食”的扭曲人生观、世界观。最终在未成年之际,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2)社会经历 周某第一次服刑改造结束,进入正常的社会生活后,年轻气盛却迫于现实经济状况窘迫,周某并没有接受教训,反而变本加厉,认为自己以前犯罪“不值”,没有挣到钱,加之受不良的人身观及价值观影响,结识并聚集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形成犯罪团伙。 周某犯罪后,利用犯罪所得穿着名牌,各类生活用品必须是奢侈品行列,进高档舞厅、餐厅,享受各类服务。 (3)家庭成员情况 周某系独生子女,父母均已年迈,无经济来源,且母亲身体健康情况较差,系小脑萎缩病患,常年用药,周某对此情况极为担忧。 (4)用《罪犯改造质量评估体系》中的评估工具——“人身危险性检测表(RW)”“心理认知行为综合量表(XRX)”“重新犯罪预测简评表(CX)”“刑罚体验简评表(XT)”测量表,对周犯的心理性格、主观恶习、行为习惯、价值取向、精神状态等内容进行评估并总结周犯主要性格特征:倔强刚毅,自尊心强,属多血质气质类型,主要行为表现为争强好胜,办事缺乏灵活性,听不进批评及不同意见,情绪忽高忽低,极不稳定。 (5)从周某的犯罪行为及日常谈话教育中了解,周某存在较强的绝望心理,由于入监服刑,周某潜意识中认为原来的生活方式已经远远离去,自己却毫无能力左右现实,眼前的枯燥乏味生活又遥遥无期,从而丧失重新生活的勇气,“破罐子破摔”“歇斯底里”现象较为严重,具有高强度的破坏监管秩序及行凶危险。 (6)存在着一定的享乐和拜金思想。在与周某的谈话过程中,周某曾赤裸裸表示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些腐朽的思想观念,在与其他同犯谈话中也曾多次强调“当今社会谁管谁呀?有钱就可以生存,没钱寸步难行”,认为有了钱什么事情都能办成,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在这种拜金主义的背后,是享乐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作祟,无远大的个人理想追求,情趣低级,羡慕和追求腐朽的生活方式,当入监服刑后,现实的改造生活与享乐主义生活相比,使得周某更加绝望。 (7)在思想上存在被扭曲的世界观和道德观念,特别是第一次判刑后,并没有接受教训,反而变本加厉,存在一定的反社会意识。 2.转化目标 (1)心理健康,改造适应较好,增强自信心,改变偏执状态; (2)认知水平提高,法律知识增强,在法制教育和普法教育考试中,成绩合格; (3)行为控制能力增强,能有效控制自己的行为; (4)扭曲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得到有效的矫正; (5)消除破坏监管秩序及行凶的危险,能够渴望减刑,积极追求新生。 3.教育改造工作中应遵循的原则 (1)以尊重罪犯为前提 改造罪犯的核心工作是通过改变罪犯的认知、情绪和行为方式,完善他们的人格,在矫治关系中,处于强势的矫治工作者对处于弱势的罪犯的尊重,是建立改造双方相互信赖关系的必要条件,只有让罪犯感受到别人的尊重,才能修复其羞耻心,并使其知耻而后勇,敢于承担责任和改变自己。 (2)以罪犯自我面对问题为目标 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罪犯认知、情绪和行为的改变,在矫治关系中,矫治工作者只是起着“助动者”的角色,而罪犯自己才是改变自己的真正的主宰,所以改造罪犯的过程是促进罪犯成长的过程,也是培养罪犯适应社会的能力的过程。 (3)以罪犯自愿改变自己为条件 矫治不是一个被动的过程,而是矫治者与和被矫治者互动的过程,只有调动罪犯的积极性,让罪犯主动接受矫治、改造,追求自我改变,改造目标才能实现。 (4)适当运用“马渴效应” 古代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人牵着一匹马饮水,但马总是不往槽边上靠。人们觉得很奇怪,他却说:?如果你想让马喝水的话,那你不如先给马喂‘咸味’的料,马吃了带盐的料,就会口渴,这时候你再牵它饮水,它就会乖乖地跟你走,这种现象,就叫做“马渴效应”。在教育改造中,也可充分利用马渴效应,其基本原理就是要调动罪犯的改造积极性,其关键就在于诱发其内驱力。从心理学来说,需要产生动机,使罪犯从心理上产生改造好的愿望和要求,改造才能有积极性。从哲学角度来看,内因是决定因素,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因此,使用这一方法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诱发罪犯从内心想矫正好自己,确立改造的积极态度;其次,掌握正确的方法技巧,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通过某种刺激,引导罪犯改造积极性,但要因人而异、适时适度;再次,让罪犯产生连锁需要,即通过一系列措施,使罪犯因一种需要而引发起另一种需要,例如?获得认可、表扬多--考核奖分多—考核表扬多—减刑多之类,促使其心理需要呈梯进态势,进而加速改造步伐,也使管理教育取得更佳的效果。 4.精准施策、重点突破实施矫治 鉴于以上分析,结合监区反映周某近期的改造表现,针对所犯罪行、个人成长经历及心理特征等特殊性,与监区共同确定了相应的攻坚措施,精准施策、重点突破,使周犯尽快转变思想,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1)建立信任,提供“心理支持”,消除适应不良现象。为确保个别教育谈话能较为顺利地开展,监区领导每周两次找周犯谈心,运用尊重、温暖、真诚和关心等方式,一次又一次的谈心的背后都是干警的耐心和信心,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周犯的诸多偏见,使其隐隐感觉到在监狱服刑改造有希望。但是,毕竟周某情况不是短时间可以纠正的,随后的几次谈话中,逐步走入正题,加强其劳动观念,引导其树立劳动、守纪、争取减刑的观念,消除逆反、排斥、对抗等不良心理。 (2)亲情帮教,重拾改造希望。周某对亲属非常注重,对此在矫治期间我狱组织监区领导和部分干警专门进行家访,通过与周某父亲、母亲交谈,详细说明了周某在监狱的改造情况和面临的困难,希望其家人能多鼓励和支持周某的改造,并利用“监狱开放日”的机会,专门安排周某父亲、母亲入狱进行了一次特殊的亲情接见,与周某见面场面感人,周某痛苦着向亲人下跪,表示今后一定不惹事、好好干,让父母放心。 (3)监狱根据周某家庭情况,经监区呈报申请,将周某纳入了“特困犯精准帮扶”范围,对其精准帮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这一措施,使周某充分感受到了监狱对周某的重视及警情温暖,周某多次表示感谢党,感谢政府,一定会努力改造,不辜负监狱警官的期望。 (4)心理疏导,消除不良心结,矫正扭曲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矫治工作中,针对周某情况,明确教育周某改造生活是苦闷的,痛苦的,具有一定的犯罪惩罚性质,是社会的公平正义的一种体现,更是教育罪犯弃恶从善,融入社会的不可或缺的部分,要正确看待和支配改造生活;与此同时,监狱利用干警心理咨询师队伍及监狱“三级”网络心理辅导站体系,充分开展对周某的心理矫治与心理引导,慢慢消除自己的一些消极观念和想法,培养积极的改造态度。 (5)关心帮助,改变消极观念。监区安排“三级”网络中班组心理辅导站罪犯成员,与周某同监舍同小组,以积极乐观的服刑态度对其多关心多帮助,帮助其慢慢适应新环境,融入犯群中。此外,寻找周某身上的闪光点,了解周某兴趣爱好,以增强其改造自信心。了解周某的爱好,抓住其的爱好与特长,多鼓励周某经常参加监区举行的各项文娱活动,培养自信心。 (6)实施“日记自省”。要求周某通过写改造日记的形式,达到经常总结、思考比较和提高改造质量的方法。改造日记对服刑人员来说是一段思想演变的真实记录,监狱可根据日记内容真实的了解周某的思想及情绪变化,是周某进行有效交流的一种方法,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工作。 (7)以新冠病毒肺炎防控封闭值班为契机,进一步巩固转化力度。为进一步巩固周某转化效果,为保障对周某转化教育的连续性,转化小组干警主动要求延长封闭值班时间,累计连续九十余天。在此期间,转化干警继续对其进行深入的谈话教育、督促周某经常拨打亲情电话,关心周某改造生活及情绪波动。周某了解情况后,久久沉默不语,表示请警官放心,请看他今后表现。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改造,周某与以往判若两人,能够自觉矫正不良心态,心理趋于平稳,能够正确看待服刑,将服刑改造视为承担罪责的一种惩罚,改造态度积极。周某表示非常感谢监狱的关怀和干警的真心帮助、关心自己,对自己曾经的改造表现深表歉意,决心今后一定积极改造,不会辜负家人和干警对自己的期望。周某在服刑中多次参加监狱组织开展的现身说法活动,利用自身的犯罪经历、心理历程,号召全体罪犯努力改造,早日新生。 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监狱矫治工作必须做出新的转变与突破,在管理方式上做到以人为本,以罪犯为工作核心,从管理的模式上应注重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从“被动反映型”操作式管理转变为“主动开发型”管理。管与被管,教与被教本身是一对矛盾体,因此在开展教育矫治工作时,建立改造数据库,全面分析,精准施策,找准症结,因人施教,重点突破,才能更容易突破罪犯心理防线,进而进行有效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