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许某,男,1996年5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2013年7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2018年6月被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假释,假释考验期自2018年6月26日起至2019年11月14日止。2018年6月26日,许某到惠农区司法局报到,由指定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情况】
(一)制定矫正方案情况 许某犯罪时未成年,入监时只有17岁,文化程度初中,法律知识匮乏。因17岁到22岁这几年都在监狱度过,在许某的矫正方案制定上,除了日常管理,法律知识学习等,还要注重回归社会的适应性培养,要让他在矫正期间从认罪悔罪意识、法律知识学习、回归社会能力上都有显著提升。为此,司法所对许某专门制定了个人矫正方案,矫正方案从其个人情况分析入手,对许某的性格、家庭环境、周围生活环境等多方面进行深入了解,根据分析结果找出问题关键,制定矫正措施。矫正措施从入矫教育、个别教育、思想文化与公益劳动、心理矫正和解矫教育五个方面入手,内容详细、可操作性强、执行力高。 (二)为社区服刑人员许某建立矫正小组情况(小组成员构成、签订矫正责任书) 在许某入矫时,司法所为其建立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小组,小组成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和派出所片警构成,人员总数4人,涵盖各方面,人员构成符合矫正实际。在建成矫正小组后,矫正小组成员共同签订了社区矫正责任书,细化了司法所应完成的内容和矫正小组应该做的工作,对矫正小组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可参照执行的规定。 (三)按照规定,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许某定期报告情况 按照司法所规定,许某日常报到为一月两次,在入矫时,司法所组织许某进行了集中脱产学习,共十天,利用这十天对许某进行纪律意识、在矫意识、服刑意识的强化教育,并集中进行法律知识学习。脱产学习后,每月报到分为电话报到和到所报到,许某每周向司法所电话汇报一次,每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进行书面汇报,手写思想汇报,进行指纹人脸识别打卡,司法所对其进行月度考察。 (四)根据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许某实施分类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对许某的前期调查了解以及综合其犯罪类型考虑,司法所对许某确定为严管级别,按照严管内容进行管理,入矫教育时长定为10天,电话报到周期为每周一次,集中学习和公益服务每月各不少于8小时,个人学习每月学习笔记不少于4篇。因许某入矫未到半年,所以严管处遇级别不变,待满足半年条件后,依据其表现情况进行调整。 (五)对社区服刑人员许某实施电子定位管理情况(手机定位、电子腕带定位) 司法所为许某配备定位手机一部,通过平台进行定位监管,定位频次为3小时一次,确保定位手机能够时刻发挥作用,定位轨迹反映真实行动轨迹。日常监管中,司法所每日进行不定时抽查定位手机,确保不发生人机分离现象。 (六)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到社区服刑人员许某所住社区、单位等走访核实情况 在收到上级司法局委派的评估调查函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就对许某所住社区进行了走访,与社区负责人进行了谈话,通过谈话了解许某的家庭真实情况和社区反馈表现情况。在接收许某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许某入矫一个月后,再一次走访社区,走进许某家中,了解许某平时的生活及表现情况,通过反馈,及时调整矫正措施,保证矫正效果。在许某找到工作——在镇一家饭馆做配菜员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工作地点进行了走访,了解到饭馆是许某一位朋友所开,许某在后厨帮忙配菜,上班时间固定,无不利于矫正的因素。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取得的效果】
许某在接受矫正期间,经过入矫期10天的脱产教育学习,基本树立了较好的在矫意识,在矫正期间做到了遵规守纪,定位手机按照规定使用,未发生过停机、关机、人机分离现象,在司法所日常组织的集中学习和公益服务时,许某能够积极参与,遵守纪律,日常报到按照司法所要求进行,表现良好。通过走访许某家庭及社区,其家庭对许某入矫以来的表现非常欣慰,认为许某平时在家也很懂事,不像以前那样出去惹是生非,下了班就回家,回到家还帮助父母做饭打扫家庭卫生,与家人相处和睦,矫正效果明显。社区负责人表示,许某在社区矫正期间没有做过不利用周围邻居的事,没有与周围人发生过冲突,表现良好,认为司法所的矫正教育对许某起到了积极作用,待许某矫正期满后,一定会是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小结(或反思)】
本案例较为特殊,是对监狱假释人员的监督管理,监狱假释人员由于已经经过监禁刑罚,尝到了失去自由的痛苦,往往在出狱后容易发生两个极端表现,一种是非常听话,见人很胆怯,不敢和周围沟通,不愿主动融入社会;而另一种则会变本加厉,认为自己在监狱改造期间失去了自由,出来后要好好享受,肆意放纵。为了防止这两种情况的发生,司法所工作人员做了大量的工作,从矫正方案入手,制定科学可行的矫正方案,促进许某矫正恶习,融入社会。通过参与公益服务,让许某体验奉献社会带来的快乐。社会大众的逐渐认可,让许某更加能够融入社会。对于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来说,监督其不再违法犯罪是最低要求,在这个要求之上,我们要想办法让他们从内心深处改变,真正的做到敬畏法律,善待他人,拥抱这个和谐社会,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以文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