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移默化促改造 教育攻心助新生——广东省肇庆监狱服刑人员韦某教育矫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韦某,男,36岁,初中文化程度,因犯抢劫、非法拘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七个月。韦某罪重刑长,社会支持不足,改造心理存在偏差,导致其改造动力和信心不足,目标不坚定。民警通过与服刑人员韦某谈心谈话,根据其个人的性格特点、兴趣爱好等,落实教育攻心,制定“一人一策”教育转换方案,转变其思想认识,帮助该犯规划个人服刑计划,变“刑期”为“学期”,激发其内在改造动力,实现自我教育,让其漫长服刑路不再漫长。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基本情况分析 1.家庭方面:家中有年迈的父母、妻子和6岁的儿子。韦某在家中为长子,有个弟弟。入监后未能联系到妻子,孩子由年迈的父母照顾,父母务农,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受父母的影响渴望获得亲情的关怀,但因与妻子未正式登记,有近4年未见到。 2.文化程度方面:文化程度较低,法制意识淡薄,且年纪轻时喜欢冒险,做事有一定的投机取巧的心理,有快速致富的想法,步入社会经常打歪主意,想钻法律漏洞。 (二)案情分析 韦某在团伙中是首犯,该团伙为非法传销组织,最大限度非法牟利,还暴力胁迫被害人,通过“装病”“假扮受伤”等方式骗取亲属朋友汇款,从而达到再次劫取被害人财物的目的。虽然表示不再上诉,但是对量刑仍然存在不正确的认识。 (三)入监后表现 初期表现为改造动力和信心不足,目标不坚定,可能源于较长的刑期,在对其进行入监教育中,对基本规章制度能够快速掌握和熟知,也比较能主动适应劳动改造。 (四)改造难点、重点 1.思想方面,社会经历较复杂。在2015年,因被老友所骗,在广东英德市区开始从事传销活动,逐渐演变成层级分明的传销犯罪集团,且在整个组织中充当首要分子角色。 2.亲情方面,婚姻关系难维系。韦某与妻子没有领结婚证,仅属于事实夫妻,两人育有一子。两人通过每月拨打亲情电话联系感情,交谈重点多数为妻子的生活情况,儿子的成长情况等,妻子多对韦某无法照顾家庭有怨言。但近段时间,通过与韦某作日常谈话,了解到其连续5个月,都无法通过电话联系到妻子,韦某表示妻子需要上夜班,有可能接不到电话,但也可能是通过这种方式逐渐远离自己。韦某表示自己刑期长,婚姻关系较难维持下去,影响改造心态,易引发焦虑等消极情绪。 3.刑期方面,刑期漫长压力大。韦某余刑较长,每月月考核成绩能保持在110分左右,改造积极性较好。但因近两年来减刑政策变动频繁,减刑难度加大,最近上级又更新的计分考核细则。韦某虽然能够理解减刑政策收紧是必然趋势,但是依然觉得太过严格,相比以前服刑人员减刑难度大很多,对减刑抱有的期望有限。 4.性格方面,年轻气盛好功利。一方面,韦某年轻气盛,好胜心重,性格刚毅,脾气比较急躁,急于想出人头地,获取人生第一桶金,容易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从而触碰到法律底线,在服刑期间也时不时会与其他服刑人员斗气而发生口角。另一方面,韦某做事缺乏耐心和毅力,做事不够细心,做事目的性和改造功利性强。 (五)改造目标 1.建立警囚信任,认真倾听诉求。通过日常谈话的形式与韦某聊天,建立双方信任,从而了解他的真实情况和诉求。 2.多方合作沟通,解决燃眉之急。在了解到韦某因无法与家人联系而焦虑苦恼后,通过与监区干事、领导、业务科室沟通解答刑罚政策。由监区法律专业的同事或刑罚干事对其进行答疑解惑,增强服刑人员对于刑罚法律的理解,消除服刑人员对监狱监区执法能力的质疑,尝试通过合法合规途径让该犯与家人联系。 3.树立正确态度,积极改造生活。加强兴趣培养,鼓励其多参加文娱活动,陶冶性情,强化处世能力。形成正常稳定的人格心理,学会调整心态,释放压力,特别面对困难和不顺时,要懂得及时调整情绪,避免出现因情绪不佳而发生违规违纪的行为。 (六)前期矫治方法和措施 1.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韦某长刑期在服刑的过程中心理压力大是肯定的,并且减刑政策的变化也加剧了他的心理压力。因此,进行针对性的“宽严相济”。宽:耐心倾听诉说。专管警察找他个别谈话时,走进韦某的内心世界,给予他释放心理压力的机会,并对韦某的境况表示理解,建议其通过多种渠道去释放压力,例如多与家人通过书信联系,尝试修复亲情关系,除了表达忏悔和亏欠外,还应该通过讲述自己在服刑期间的变化,让家人知道自己确实有悔改、有转变,给家人信心。严:强化身份意识。服刑人员无差别,改造必须要遵守监规纪律,通过定期谈话,对韦某进行提醒,时刻牢记身份,不能因为警察对其关注就认为自己特殊,能够享受到区别对待,教育该犯要脚踏实地,真真正正做到全面改造,痛改前非。 2.多方合作实现亲情帮教。结合韦某的实际情况表现和诉求,监区成立了由业务科室、监区负责人、心理咨询师、干事、专管警察等多种角色共同组成的教育攻坚转化小组。通过一段时间的沟通了解,韦某渐渐愿意与警察交流,放下戒备,聊起了自己的过往经历和希望能见家人一面的愿望,但仍然对监区是否会帮助其联系家人而疑惑。在了解到韦某因无法与亲兄弟进行可视电话会见及真实原因后,监区与业务科室合作,联系了韦某家人,告知韦某目前服刑情况,耐心告知韦某家人如何申请可视电话会见,会见的规定细则。在确定好会见日期后,监区也向韦某家人表示,希望能够通过此次会见,安抚韦某思念家人的情绪,给予其积极改造的动力,达到亲情帮教的目的。之后的会见如期而至,过程比较顺畅,韦某见到了自己6岁的儿子,也从家人口中得知监区为其所做的工作,要求韦某一定要痛改前非,好好改造,不辜负警官们的良苦用心。韦某当场感动落泪,一切的怀疑和不信任都在一句句谢谢声中烟消云散。 3.用好心理干预的效果。拓宽信息搜集渠道,深入了解韦某的思想动态,按照“一人一策”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并对韦某出现的问题进行必要的心理评估干预,消除服刑人员内心顾虑,稳定韦某的改造心结,做到对症下药,增强服刑人员心理适应能力,重塑服刑人员健康心灵,引导服刑人员用实际行动积极改造。 (七)后期矫治措施方法 后期的措施方法,一是要巩固强化前期的改造成果,二是为更深层次的改造打好基础,并有意识的增强这个过程中的主动和积极性,变“我被改造”为“我要改造”。 1.鼓励参加点歌活动。积极参加监区开设的“一路同行”点歌平台。以“留言+歌曲”的方式,让韦某把想说的话、思念的人、想送的祝福,通过点歌平台表达出来,进一步畅通倾诉渠道,引导合理宣泄,努力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 2.引导树立法律意识。用爱的温情去融化囚子“心中的坚冰”,让该犯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法治教育,在加强道德修养的前提下,重视法律意识的培养,促使韦某的浪子迷途知返,懂得区分善恶,走上弃恶从善、改过自新的良性循环轨道。 3.挖掘兴趣提升共情。凭借韦某喜欢下象棋、看书的爱好,督促专管警察引导该犯积极参加监区的文化活动、兴趣小组,丰富自己的改造生活,转移改造注意力,释放服刑人员内心的压力。

【教育改造成效】

(一)改造成效 通过对韦某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治,韦某有了明显的进步,能够遵守监规纪律,自转化教育后未与他人发生口角和矛盾,也没有出现扣分情况。 1.亲情表现方面:韦某与家人的书信往来频率增加,觉得愧对家里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家里人带来后果。多与家人联系,需要进一步加强引导跟踪,正确处理与妻子的关系。 2.行为规范方面:能服从管理,遵守监规纪律,身份意识较强,行为规范较好,对警官更信任,相信文明执法和直接管理给服刑人员带来的实质性变化,自己遇到问题时,会主动找警察寻求帮助和谈心谈话。 3.教育改造方面:能够接受文化教育,积极参与各项教育改造文娱活动,主动参加并在其中积极表现,对学习阅读、下棋有比较高的兴趣。 4.劳动改造方面:能积极参加劳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每月都能超额完成劳动任务。 5.性格表现方面:情绪控制能力有所提高,当有发生争执前兆时,会主动退让,以和为贵。虽有改善,但是仍然表现为耐心不足,性格急躁,做事目的性太强。 (二)思考与启发 对罪犯的改造要因人而异,做好思想改造的“加法”和心理负担的“减法”,通过这个案例,有以下三点启发: 1.知已知彼,因人施教。每名罪犯都有其自身的特点,文化水平、思想意识、行为逻辑、性格偏好的不同,诉求也大相径庭,也决定了对罪犯的管理方式是不存在模板的。如果存在图快图省事的心理,那么模板式的教育肯定是远远达不到效果的。因此,要根据每名罪犯的具体性格、家庭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生搬硬套“经验”。 2.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每个人的能力和精力是有限的,仅靠单打独斗,只会是绞尽脑汁、精疲力尽,对于特殊的案例,需要把所有资源扭成一条绳,共同发力,才能取得预期的成效。在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也能让罪犯感受到被重视,增强对我们的信任,能使得工作更顺畅。 3.一视同仁,公正执法。罪犯服刑改造多多少少会对其在性格方面产生负面的影响,在经历过一次两次的不公正对待后,必然产生不信任、消极抵触情绪。不要随意给服刑人员贴标签,不要用惯性思想评价罪犯,要做到公平公正,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使其树立正确的目标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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