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判入重庆市三合监狱服刑人员冉某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冉某,男,1979年3月出生,高中文化,重庆市渝中区人,因犯招摇撞骗罪被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16年12月投入三合监狱改造。 冉某本来有一个幸福的童年,家庭条件不算殷实,但还算过得去,18岁高中毕业后,在父母经营的一家小超市做事,没有生活和经济的压力,导致其从小养成了好逸恶劳、贪图享乐的习气。2009年,随着年龄的增长,冉某对金钱的需求和渴望与日俱增,小卖部的收入也是杯水车薪,慢慢的,冉某开始不务正业,与社会青年吃喝玩乐,养成的社会恶习开始蔓延,高额开销使他焦头烂额。“富贵险中求”,冉某决定铤而走险,冒充执法人员招摇撞骗,自认为“经验不足”导致其首战告负。 2014年12月,冉某顺利刑释。回家后,冉某决定痛改前非,安心经营小超市,组建自己的家庭。然而“蚊子不叮无缝的蛋”,社会闲杂人员和一起服过刑的人员登门拜访,击溃了冉某的心理防线,花天酒地的生活才是心之向往,无奈父母、妻子的劝说显得苍白无力。2016年,冉某利用网上购买的执勤服,冒充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再次实施招摇撞骗,等待他的是五年的有期徒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冉某原生家庭条件较好,生活无忧无虑,18岁高中毕业后,在家帮助父母经营的小超市,无经济、生活压力,导致其喜欢寻求新鲜刺激,接触社会不良习气,进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2)社会经历:冉某18岁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在家期间与社会闲杂人员接触,养成社会习气,导致其不务正业,爱上纸醉金迷的生活。2009年,因犯招摇撞骗罪入狱,2014年顺利刑释,刑释后的日子有所收敛,但好逸恶劳的习性,不正当金钱利益的趋势,导致其再次身陷囹圄。 (3)家庭变故:冉某首次服刑出狱后,父母苦口婆心,劝说其痛改前非,正当经营小超市,可保衣食无忧,冉某也是安分了一段时间,期间组建了自己的家庭。然而好景不长,冉某未能经受住社会闲杂人的教唆,触动了内心的不安分,导致其再次混迹社会,置家庭不管不顾。父母深表无奈,对其放之任之,不管不问;妻子也是痛心疾首,婚姻破灭。家庭的变故,反而让冉某觉得如释重负,在犯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2.改造表现 有过服刑经历的冉某,很会审时度势。自投入改造后,冉某为躲避劳动,多次以身体有病、不能久坐为由,消极参加生产习艺,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基本任务。民警多次带其到医院就诊,均未发现身体异常。监区加强对冉某的关注,多渠道、多层面收集冉某信息。从民警日常管理中得知,冉某劳动态度不端正,劳动效率低、质量差,自诉身患疾病,不适应当前改造,民警多次安排其就医检查,均未查出身体有影响劳动的异常情况。据其他服刑人员反映:其在服刑前腿有过摔伤,但不影响正常生活和改造。其主要是首次服刑时总结的改造经验:“小病大养”,方能逃避改造。且在日常生活中以自我为中心,目的性强,善于伪装。 3.心理行为表现 根据COPA-PI心理测试,冉某性格比较趋于外向,趋同性强;自卑感较强,自信心不足;缺乏主见,意志不坚定,焦虑,对改造和未来的生活没有足够的信心。 4.教育转化难点 (1)认知因素:高中毕业,有一定的文化水平,长期养成的社会恶习和服刑经历,导致其扭曲的“三观”较为固执,通过教育手段纠偏的难度大。 (2)性格因素:冉某父母对其痛心疾首,不管不问,妻子离异的家庭变故,导致其对家庭和前途缺乏自信,产生焦虑,内心闭塞,心结愈深。 (3)环境因素:冉某有服刑的经历,对监狱的管理模式较为熟悉,常耍小聪明逃避民警的管理,无形增加了教育改造难度。 (4)家庭因素:家庭条件较好,从小娇生惯养,导致其养成了好逸恶劳的习惯,混迹社会,沉溺于骄奢淫逸、纸醉金迷的生活。此次服刑,家人不给予经济支撑,导致其心理落差大。 5.教育转化方案及成效 疾病好治,心病难医,监区迅速成立教育转化小组,旨在治愈“心病”,促使其尽快找准自身症结,树立改造信心,早日投入到正常服刑改造中来。 (1)做研判,找准问题要害 主管民警及时找其谈话教育,在谈话中了解到冉某刑期长、家庭发生变故,又系累犯,还有财产刑未执行,根据当前的减刑政策很难有减刑机会,冉某自己完全没有明确的服刑规划。同时其自诉身患疾病,不能完成生产任务,对自己的减刑规划有一定影响,产生了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想法,以病为由,抵触劳动。 监区查阅冉某的狱政档案、健康档案和心理测试结果,经综合分析:一是冉某左腿曾经是有过骨折,虽然医院检查未见明显异常,但依然能为冉某提供逃避劳动的理由。二是冉某产生的自私心理,以自我为中心,目的性强。三是其刑期长,现有的改造岗位和记分考核与预期不一致。 (2)定方案,对症开出处方 监区根据冉某的实际情况,教育制定转化方案。一是对冉某的健康状况进行科学分析。多次带冉某到监狱医院,为其做全身检查,由医院领导给冉某进行病情解答,体现监区对其病情的重视,院领导的解答让冉某能清晰准确的认识自己的病情。二是从心理上治愈,冉某父母对其失望至极,对其不闻不问,亲情关怀缺失,其内心渴望亲情,监区对其家人进行走访,缓和家庭矛盾,并安排了亲情帮教,让其切实感受监区的关怀。三是根据其身体情况,调整改造岗位,鼓励其努力改造,做好服刑规划。四是苦口婆心,跟踪教育。虽然对冉某调整岗位,开展人文关怀教育对转化有一定效果,但冉某的反复性较大,监区有意识的安排文化水平较高,有说服力,改造积极向上的服刑人员进行帮扶教育,目的是传递正能量。监区落实三级教育体制,责任民警管日常教育,心理教育干事负责适时的心理疏导,监区领导不定时对其进行鼓励。 (3)树信心,明确改造目标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三个月后初见成效,最明显的转变就是冉某的不在纠结自己的病情,劳动积极性提高,对民警交办的习艺任务欣然接受,保质完成。民警对其表现给予肯定,同时在大会上给予表扬,树立其信心。引导其规划服刑计划,教育干事就行政奖励的条件和努力方向进行解答,刑执干事就减刑政策给予解读,监区领导谈心引导,问及冉某的服刑想法,冉某表示:认清形势,遵规守纪,争分记功,早日减刑。 (4)做表率,争改造模范 马斯洛将尊重和自我实现归纳为人性最高需求。的确,冉某经转化教育,民警对其改造的成绩给予肯定,予以尊重,冉某表现得更加自信,处处变现积极,争当改造模范。在冉某的努力下,冉某已获得减刑机会。现在问到冉某的想法时,他讲到:“我为以前的以病为由,抵触改造的表现感到羞愧,积极劳动改造可以锻炼身体,同时可以净化灵魂”,冉某的回答充满正能量,初显个案转化成效。

【教育改造成效】

(1)分析透彻,研判准确。运用中医学的“望、问、听、切”,对冉某的性格特征和改造难点经行分析,多渠道、多角度收集冉某的基本信息,做信息汇聚、筛选、分析,准确找准病因。 (2)对症下药,药到病因。找准病因,方能对症下药,通过准确的研判,制作教育转化处方,处方要符合冉某实际情况,要具有可操作性,要有疗程规划,方能标本兼治。 (3)齐心协力,集体攻关。对冉某的教育转化,仅仅以一己之力是不行的,必须取得监区领导的支持,分队民警的配合,职能干事的教育干预,心理手段的技术支持,动员其他服刑人员适时帮教,把这些力量整合,才能形成合力,才能在各方面促使冉某转化。 (4)持之以恒,方见实效。对服刑人员的个别教育,并非每一项措施、每一次谈话就能有效果,必须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不厌其烦,要不断总结经验,方能收到成效。 (5)关注心灵,启迪思想。要关照服刑人员的内心世界,对其进行启迪性教育、感恩性教育、积极性教育,引导适应监狱生活,适应监管环境,构造对外面社会的憧憬。同时服刑人员一般具有反复性,必须长期关注,适时掌握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及时防范和巩固教育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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