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唐某,女,39岁,湖南永顺县人,18岁开始接触海洛因,2009年底开始混合吸食冰毒,1999年至2015年曾多次被强制隔离戒毒,2015年再次因吸食毒品被强制隔离戒毒。入所前,主要利用其女性身份特征与他人在宁夏银川市的大小招待所、旅社(馆)进行合伙诈骗,以此维持自己的吸毒来源。经了解,该戒毒人员已二十余年未曾回过湖南老家,长期生活在外地,主要是银川周边进行卖淫及诈骗活动。 唐某虽在主观上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有意愿摆脱毒品控制,但一直无法彻底戒断毒瘾,毒品已成为她生活的必需品。同时,唐某对自身的行为认知存在较大错误偏差,缺乏对毒品及其行为的正确判断。如认为诈骗获得毒资的行为并不属于非法行为,仅仅是自己的生存之举。
【案例基本情况】
(一)现实表现 戒毒人员唐某性格较为偏执,易“钻牛角尖”,不愿与人深入沟通,即使大队警察与其谈话也不做过多回应,或出于多次强戒经历的“老练”采取回避的态度,种种迹象暴露出较为严重抵触、不信任情绪。在日常的教育矫治过程中,戒毒人员唐某被其他戒毒人员视为“炸药包”,情绪控制能力很差,经常与其他戒毒人员发生口角,有时甚至上升至暴力行为,当责任警察因为此类事件与其进行谈话教育时,戒毒人员唐某则认为责任警察故意“找茬”,有意“刁难”。 通过与唐某的多次谈话、同班组其他戒毒人员侧面了解,唐某出生在湖南一个农村家庭,父母重男轻女的思想十分严重,在其整个成长过程中,经常因为一些琐事被父母横加指责、出手打骂,严重缺乏家人的关爱,正因为此形成了唐某相对独立且情绪化的性格。在其成年后,由于不堪家庭的负担,一次与母亲吵架后负气离家出走,这一走就是二十多年。在这二十多年里,唐某一直辗转多地打工挣钱,由于文化程度较低,收入十分不稳定,有时连基本的温饱都不能满足。在对其进行教育矫治过程中,戒毒人员唐某表示,自己现在孤身一人,自己吃饱全家不饿,也没指望能够真正戒掉毒品,反正进来了就待两年,不进来了在外面也无所事事,活的自在,缺乏人生目标和追求,价值观混乱。 (二)教育矫治难点 1. 认知因素:唐某受文化程度、社会经历等限制,认为自己花钱购买毒品,属于正常的消费行为;认为自己一个人吸毒不会对他人、社会产生影响,属于个人行为;认为警察多管闲事、找她的麻烦,属于公报私仇行为。 2. 心理因素:唐某性格较为独立,但容易情绪化,且情绪爆发时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戒治生活中的点滴小事也能激发其的情绪波动,导致大吵大闹或痛哭流涕,为此经常与他人发生争吵、大打出手,决定口头不能解决的问题就用“拳头”解决,不听劝告。 (三)教育矫治计划 1. 强化毒品常识及法律知识的教育。从对毒品的基本认知出发,帮助其了解毒品危害及戒除毒品的必要性,丰富法律知识的学习,帮助其改变错误的认知观念及行为方式。 2. 强化思想摸排。通过其所在班级以及与其关系较近的个别戒毒人员了解其思想动态,内心真实想法,判断其思想处于何种状态,并针对这一状态做出管理对策。 3. 强化人文关怀。从生活上关心其因无人探访,自己没有钱,无法购买洗发水等生活用品的实际困难,持续帮助其申领困难戒毒人员日常用品,并向其说明救助制度,避免其猜忌心理。 4. 强化日常矫治活动。让其学会自我评价,在处理某些事务时学会换位思考。在实践过程中,对于处理好的地方及时提出表扬,帮助其发现能够更好地处理人际关系的方法。并在其情绪平稳时,引导学会控制情绪,做情绪的主人,将暴力不合作转化为平等沟通交流等方式,更好的控制自我。 5. 强化心理矫治作用。利用团体心理辅导,要求该戒毒人员积极参与其中,不定期对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进行深入细致的心理疏导。在矫治过程中要求唐某正确对待矛盾,增强内心承受力,要求其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遇到事情时做到互相尊重,宽以待人,不要仅站在自己的角度思考问题,培养必要的; 二是掌握控制情绪方法,面对不良情绪是能够正确自我疏解,避免用暴力解决矛盾纠纷; 6. 强化劳动康复作用。安排适合岗位,鼓励发挥其特长优势,要求认真严谨完成任务,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及时给予肯定和表扬,使其获得心理上的满足感和荣誉感,增强自信心。 7. 强化场所教育矫治文化活动。鼓励多参加各类文艺活动,利用带有亲情观念的文艺活动帮助其寻找“丢失的亲情”,结合国学教育,从优秀的传统文化教育中逐步建立“忠”、“孝”“义”的正确观念。 8. 强化激励机制。在班级中推选其为卫生监督员,带动班级其他戒毒人员共同将班级生活卫生工作搞好,“与其堵之,不如导之”,将其体内充斥的能量寻求一个合适的途径进行释放,教育其即使遇到矛盾也有人帮助合理的解决,依靠暴力及口头上的争吵是不能达到化解的目的的。 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措施和警察的耐心的教育,唐某由最初的情绪不稳定及不服从管理教育,到能够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与民警交流自己内心真实的思想情况,情绪趋于稳定,服从管理教育,在劳动康复上能够积极进取,出色完成任务。人际关系也有改善,班组其他戒毒人员也非常乐意与其相处,唐某从一个对任何事物都漠不关心的人发展为一个乐于助人、积极向上的人,她的进步和努力也得到了同戒的肯定和表扬。 2017年唐某评估合格,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回到家乡湖南。在她回家的第三个月我们收到了唐某寄来的第一封信,来信说她在老家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每月的工资能够养活自己,并且与分开20多年的家人团聚,内心的喜悦希望与警察和其她戒毒人员一同分享。在编写案例前一周,我们收到了她寄来的第二封信,这一次信的内容大多是鼓励其他戒毒人员早日戒除毒瘾,表示自己的生活从未向现在这样,每天都能站在阳光下感受温暖,希望其他戒毒人员也能像她一样,感受到真正的快乐和满足。
【案例思考】
(一)改变错误认知是教育矫治工作的起点,也是重要关键。找准错误关键点是首要任务,通过戒毒常识教育、法律知识学习及传统文化教育等系列教育方式,使戒毒人员逐步转变对毒品及法律的错误认知,从而帮助戒毒人员改变过去错误的行为方式,建立新的正确的行为方法。 (二)人文关怀是帮助戒毒人员增强戒毒动力的源泉。以亲情教育为抓手,从生活点滴中入手,温暖戒毒人员在外思乡,无人关心的孤独心理,以润物无声的态度,逐渐融化冰冷的心灵,这离不开全体警察的努力。 (三)个别教育是化敌为友,是攻克戒毒人员心理防线的一把利器。实践表明,大多数戒毒人员对待强制隔离戒毒存在消极抵触情绪,这是一种自我放弃在行为语言上的表现。个别教育必须有针对性,因人而异,采用多种方式,加强正面引导,使戒毒人员渴望被尊重、被理解,进而由被动变主动,积极投入到教育矫治的过程中。 (四)“治本安全观“的理念必须进一步完善,戒毒人员的复吸率高的重要原因就是自我控制力差,在回归社会后,各种生活压力、诱惑及不良情绪随时会打击和消磨戒毒信念,在遇到挫折打击后难免会再次复吸。所以“治本安全观”的理念必须进一步强化,戒毒人员出所的后续照管工作需要戒毒所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才能使戒毒人员真正远离毒品,珍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