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0年7月17日,姜某白因包工头徐某某欠其5000元木工款向阿荣旗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阿荣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内蒙古相乾律师孙艺玮承办该案。 承办律师接到案件后,及时在律所接待了姜某白。经接待了解到,2019年5月徐某某(即本案被告)雇佣姜某白在扎兰屯市阿荣旗做木工活,姜某白提供劳务19天,约定每天300元,一共5700元,给姜某白出具一份《用工结算单》,承认拖欠5700元木工款的事实,其中已经给付500元,仍有5200元一直拖欠给付。承办律师先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耐心的法律讲解,而后了解到受援人实际情况是家庭十分困难,其妻子患有乳腺癌正在进行放疗阶段,家中有一名高三的学生,正准备高考考大学,全家只靠姜某白一人支撑生活,原本困难的家庭因为妻子的病情更是雪上加霜。 承办律师知道其困难情况立即着手准备立案材料,但在准备诉讼材料起诉状时,承办律师试图联系被告进行案件诉前调解及沟通,但联系不到,得知徐某某早已换了手机号,也换了住处,无法完成起诉状也无法进行调解。承办律师及时联系姜某白反馈情况,因姜某白工地工作原因,承办律师和姜某白爱人多次蹲点寻找被告住址,最终确定是在阿荣旗某一小区内,但具体单元并不确定。 承办律师将此案件向阿荣旗人民法院递交立案手续。本案立案后,法院送达组提出被告电话无法接通,提供住处也无法正常收件,多次送达没有送达成功,无法进行开庭。本案姜某白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其提供的用工结算单写的较不明确,如进行公告送达,徐某某不到庭的情况下无法单独说明案件情况,案件再一次陷入了难点。而后姜某白妻子在某网络平台上看见徐某某正在卖房子留的电话号码和居住地址,承办律师及时将得知的信息与法院法官进行沟通,最后终于联系上了徐某某,但徐某某多次推脱均不到庭。 2021年3月初,姜某白提供了徐某某母亲的电话,承办律师与其沟通,为其阐明法律关系和案件的情况,以及执行案件对徐某某带来的影响。最后徐某某的母亲征得徐某某同意后愿意为其还款。2021年3月17日,承办律师和姜某白妻子去徐某某的母亲家进行调解。经过不懈的沟通,最后被告母亲当场给付了3000元现金,双方也握手言和。给付当天姜某白对该案件申请撤诉,姜某白及其爱人对案件的结果十分满意。
【案件点评】
本案劳务合同纠纷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调解在矛盾多元化解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也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民事调解是在双方互相谅解、共同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既解决纠纷,又维护团结,有助于双方今后保持良好关系。在本次纠纷调解工作中,法律援助律师运用自身专业的法律素养、调解工作经验,从双方情绪管理、案情事实和法律依据,再到双方需求,进行了综合性的沟通、疏导和协调,最终促成矛盾纠纷圆满解决,真正及时解决当事人合理的利益诉求,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也解决了执行的难题。 劳动报酬权益是广大农民工的核心权益。农民工作为最重要、最基础的城市建设者,为整个社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却经常遭受雇主恶意拖欠工资,无法拿到自己应得的报酬。如果他们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势必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在当今纷繁复杂的经济交往中,由于法律知识欠缺,生存压力大,证据意识淡薄,给农民工维权带来了极大的困难。这便要求法律援助律师更为认真、谨慎地对待类似的法律援助案件,不但要帮助他们积极组织案件相关证据、调查核实案件基本事实,更要做好农民工的心理疏导工作,以免矛盾进一步激化,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本案的成功办理,切实增强了农民工朋友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了社会和谐,也充分说明了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最后,司法行政机关应该主动深入农民工集中的街道、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巡回审判等法律服务,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和法律素质,营造保护农民工权益的良好社会环境,进一步加强与政府行政机关、工会、社会群众组织的沟通协作,建立化解和处理涉及农民工权益的群体性纠纷案件的有效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努力营造农民工权益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