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五步法对戒毒人员白某综合教育矫治的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白某,男,1984年出生,初中文化,未婚,无业。白某自幼父母病逝,被送至孤儿学校就学,16岁辍学步入社会结交了一些不良朋友,因寻衅滋事多次被拘留、判刑;20岁时第一次接触毒品开始吸毒,2016年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拘留2次;2017年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入所后,白某时常无精打采,很少与同寝室、同互助组其他戒毒人员交流,康复训练期间个人表现散漫敷衍,造成小组考核多次不达标,并拒绝其他戒毒人员帮助改正。在一次康复训练中与互助组组长发生口角,现场民警及时制止,并对二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民警通过对白某进行教育谈话,以及与其他戒毒人员谈话了解到,白某内心对强制隔离戒毒存有相当大的抵触态度,在民警面前积极配合教育矫治,实际戒治积极性不高。白某曾和同互助组戒毒人员说过:“入所这十几天,我真的不适应戒毒所里半军事化管理方式,想想在外边和我那些朋友一天天过的自由自在的,我现在每时每刻都在想着出去。”

【案例基本情况】

针对白某的实际表现,矫治大队联合管理科、教育科成立了教育矫治小组,对白某的个人经历、所内表现、心里状况、情感态度等方面进行了研判分析,总结原因、制定教育矫治方案、开展针对性的教育矫治。 (一)分析原因: 1. 自私:白某因过早步入社会,没有接受过完整的校园教育,以及校园到社会的合理过渡,致使该人“三观”存在一定的偏差。经常以自我我中心,不去考虑集体的利益。 2. 散漫:白某父母因病早逝,步入社会自己生活后,没有人对他的行为进行监管、约束、教育,使得散漫这一习惯,已经成为了他潜在的一种习惯。 3. 迷茫:白某因学历不高加上无一技之长,一直没有找到固定的工作,在民警与其谈话时了解,他自己对未来的生活充满着迷茫,不知道做什么、怎么去做。他渴望成功、渴望被认同,但是又害怕失败被人嘲笑,这就造成了他矛盾的心理。 (二)制定方案: 1. 确定白某为大队重点人员,按照《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行为矫治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落实分级处于管理。对白某进行重点管理、严格监管,做到24小时监管不失控,坚决执行“三个零时差”——发现问题零时差、了解情况零时差、处理问题零时差。 2. 按照《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行为规范》和所规所纪的相关规定,对白某的行为举止、康复训练、个人卫生等方面严格要求,实施不定期考核,帮助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 针对白某的行为和心理特点,定期对其开展单独谈话教育、心理疏导、心理治疗。组织、鼓励白某参加团体辅导活动。 4. 加强对白某的关怀帮助,因白某无人探访会见,民警要经常的与白某沟通交流,了解他戒治生活的真实情况、遇到的困难和疑惑,合理的帮助他解决现实的困难,从而获得白某的信任和认同,教育其他戒毒人员多对白某进行帮扶,让他感受到家的温暖。 (三)实施过程: 为了有效的帮助白某敞开心扉,适应戒毒生活,方案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 落实民警直接管理,将工作做实做细,严密监控白某的日常行为,及时掌握白某的思想动态和在监舍内的言论,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2. 按照制定的矫治方案,严格管理。对白某与他人发生口角的行为,给予警告处罚,并要求白某和相关人员在队内班会上作出检讨。 3. 组织戒毒人员学习《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行为规范》和所规所纪。由白某负责在晨读时领读《弟子规》及《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行为规范》(生活规范、学习规范、文明礼貌规范) 4. 运用“停、看、呼、观、应”的五步应对法,帮助白某养成良好的处理问题行为习惯。教育科二级心理咨询师民警,先对白某进行了SCL-90和SDS测试,发现白某患有轻度抑郁症。民警通过心理疏导,在取得白某的信任后,教授其掌握“五步应对法”,让其在遇到问题时合理的运用该方法: 第一步:停。遇到问题,给自己10秒左右的思考时间,想想这件事情的起因、后果,及自己的接下来的做法是否合理。 第二步:看。观看目前自己的处境,如空间、时间及周围环境,分析看看自己的做法是否会对其他人产生影响。 第三步:呼。找个地方,让自己平静和冷静下来,用呼吸的速度改变自己的身体、心理状态。 第四步:观。感觉一下自己身体和心理的变化,想一些积极、有意义的事情,使不良的想法不能左右自己的行为。 第五步:应。如果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的向民警汇报,通过外界的力量,找到解决问题最合理的方式。 5. 注重白某的心理矫治教育。民警定期对白某进行个别谈话教育、心理疏导。了解、掌握白某戒治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引导其积极的面对现实的问题。心理咨询师民警,通过音乐放松治疗法,帮助白某放松身心,缓解心理压力。定期组织白某参加团体辅导活动,引导他融入到团体活动中,学会配合、学会分享、学会正确的处理人际关系,感受到合作成功的喜悦,形成积极乐观的心态,改正自己的缺点。 6. 以人为本,帮扶救助。定期召开主题班会,组织戒毒人员分享自身的戒毒成果,让白某从中吸取经验。号召队内其他戒毒人员对白某进行帮扶。民警的问寒问暖和队内其他戒毒人员的帮助下,成功打开了白某的心结,改掉了身上不良的行为习惯。白某深刻认识到之前自己的错误,并在大队班会上主动对自己之前的行文进行了反思,并感谢民警和其他戒毒人员对自己的帮助。 (四)矫治效果 在民警坚持不懈的教育、帮扶下,方案实施一个月后,白某重新白某树立了信心,从沉默寡言、抵触戒治,转变为积极配合民警进行教育矫治。白某在向民警汇报个人思想状况时表示,已经完全适应现在的戒治生活,感谢民警对自己的不放弃、不抛弃。通过掌握“五步应对法”后,自己能够更合理的去处理问题,相信在民警的帮教下,一定能够戒掉毒瘾,找到自己人生的新方向。 现今,白某的所内各项考核全部合格,从一名“刺头”戒毒人员,转变为所内戒毒积极分子,在所内举办的各项活动中多次获得嘉奖。

【案例思考】

通过所内各部门的协调工作,白某的教育矫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这个案例让我们对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有了新的认识: (一)一切方案的制定都要坚持以人为本这一基本原则,坚持把解决戒毒人员实际问题放在首位,对每一名戒毒人员都要做到不放弃、不抛弃。 (二)重注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作,运用专业知识技能,解决戒毒人员的矫治问题,提高教育矫治效率,帮助戒毒人员更好、更快的走出心理困惑,重新拾起生活的希望。 (三)合理运用心理学专业知识,通过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心理治疗等方式方法,帮助戒毒人员放松心理压力,正视自身的实际问题,积极配合民警的教育矫治。 (四)现阶段,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即将全面进入“四区五中心”(即生理脱毒期、教育适应期、康复巩固期、回归指导期以及戒毒医疗中心、教育矫正中心、心理矫治中心、康复训练中心、诊断评估中心)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希望通过在工作中学习、提高,能够更好的适应未来的戒毒工作,为戒毒场所安全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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