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犯诈骗罪经判入安徽省淝河监狱服刑人员朱某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朱某,男,1986年出生,湖北孝感人,2016年4月13日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2017年11月15日调入淝河监狱改造。疫情期间,朱某因担心父母身体状况(电话得知父母身体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并且未能入住医院检查),同时朱某自身持续发热,因双重焦虑不安而沉默寡言,进食较少,危险性评估结构为高度危险级别。2020年2月被监狱认定为危险犯进行管理。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经历 朱某家境殷实,且是家中幼子,受父母亲溺爱,养成好逸恶劳、逞强好胜的性格。父母在其被逮捕后,备受打击,至今不愿与朱某沟通。 2.社会经历 朱某大学毕业后与朋友多次创业,均因经营不善而告终,让家庭欠下大笔外债。朱某与同性恋男友来到海南开设网络诈骗公司,共同实施电信诈骗,涉案数额巨大。 (二)入监改造表现 朱某入监后,由于其性格内向,行为乖张,常因琐事与同犯争吵,往他犯餐盒中倒入尿液,被当班民警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罚。其刑期较长,属三类罪犯,需缴纳巨额罚金,无法减刑。加之因同性恋感染HIV病毒,又无亲属会见,悲观、绝望,缺乏改造动力。 (三)近期表现 朱某在春节前统一拨打亲情电话过程中,得知父母疑似感染新冠肺炎,但尚未入院治疗,心中十分担心。朱某属于艾滋病毒携带者,本身免疫力低下,出现心因性高热,疑心自己也感染上新冠肺炎,故产生多重焦虑情绪,有轻生的言论。 (四)心理测试表现 疫情期间,对朱某进行了一系列的心理测试,SCL-90总分达190分,阳性因子有6个,其中抑郁3.5分、焦虑3.1分、敌对2.9分、偏执3.5分。 (五)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认为自己在疫情特殊时刻未能陪伴家人,内心十分愧疚;且自身持续高烧,怀疑身患新冠肺炎,同时担心其免疫力低下,害怕死亡。 2.性格因素:根据EPQ测试得知E维度8分,N维度16分,P维度10分,L维度15分。结果说明朱某自小个性孤僻,不愿与同龄人交流,情绪不稳定,经常焦虑、紧张,易怒,往往又有抑郁情绪的出现。对他人漠不关心,很难适应周围环境,结果总体可信。 3.心理因素:入狱后家人不与朱某联系,他的改造缺乏社会支持。朱某自责愧疚,心理压力大,思想包袱过重,自我疑病。 (六)预期矫治目标 1.监测病情,落实包夹监控防止发生意外。 2.开展危机干预,短期咨询解决心结。 3.通过人文关怀解决实际困难。 4.重建社会支持。 5.重塑改造信心,回归正常改造。 (七)矫治方案 1.第一阶段:监测病情,落实包夹监控制度 一是落实互监组制度。挑选包夹罪犯对朱某进行24小时单独隔离关押,并限制朱某的活动范围。二是定时做好巡查测量体温工作。为落实防疫要求,监区对朱某采取隔离措施,每两个小时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CT、核酸检测,排除疾病。同时,要求朱某住处全塑化用具,搬仓式清监,排查自杀隐患。 2.第二阶段:开展危机干预,短期咨询解决心结 针对朱某的心理状况,采用焦点解决短期咨询(Solution Focused Brief Therapy,SFBT)。 2.百花齐放的过去 1.心驰神往的未来 3.令人烦恼的过去 4.惶惶不安的未来 朱某一开始停留在第三象限。心理咨询师陪伴,听他描述自己的难过、困难、自责、后悔等等。咨询师陪伴、倾听、共情是重点,能够给求助者朱某温暖、被关心和特别重要的稳定感。 3.第三阶段:通过人文关怀解决实际困难 (1)医治朱某疑似病情。监区告知其新冠肺炎的相关常识,并讲解自限性病毒的存活条件和病毒的传播途径。安排朱某定期体检,安排监区艾滋病护理岗罪犯时刻关注其体温变化,医生检查其血象,对症消炎处理。 (2)防疫期间,监区民警汇报经监狱同意后,主动联系上朱某家属,并通过当地司法局的协同办公,将朱某家人送至医院进行检查。 (3)继续开展短期心理咨询。这个过程,心理咨询师避免说教,避免给罪犯讲方法。在第二象限中与朱某一起商讨,目的是未来实现他想要的未来场景,借助朱某曾经成功的经验和资源作为取得心理成长的基础。 4.第四阶段:重建社会支持系统 监狱宣传新冠病毒相关知识和收看相关的媒体报道,逐渐改变朱某对病毒的认知。民警多方联系朱某家属所在司法局,将其疑似感染的父母转送至医院救治。经过核酸检测后,朱某父母并未感染新冠病毒(仅为流感引起上呼吸道炎症)。同时,民警将视频通话内容录屏转给朱某收看,消除了朱某的焦虑心理。 在这期间,父母通过民警了解朱某对其很深的思念之情,逐渐转变了对朱某的冷漠态度。 经过这次特殊的帮教后,朱某在思想上有了较大转变,打开了心结,认识到父母依然牵挂自己。民警趁热打铁以“孝道”为突破口,通过亲情的纽带激发他改造的动力。之后朱某改造中,遵规守律意识增强,参加活动和学习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与他犯关系也得到了改善。 5.第五阶段:增强改造信心 为进一步树立朱某的改造信心,监区充分挖掘朱某身上的“闪光点”。根据朱某自身长处,安排其在每晚的辅助教育课上领诵《弟子规》等课文,增加其改造自信。同时鼓励朱某多阅读,多书写心得,用书籍来重塑正确的价值观。 在今年3月份,监区组织“读一本好书”的活动中,朱某的“父爱如山”的读后感朗诵活动中,取得监区第一名的好成绩。

【教育改造成效】

(一)心理转变 朱某在咨询前后,心理状态发生了明显的改变:焦虑、敌对、偏执、抑郁有了显著性的改善,因子分都降到了2分以下,总分上从189分降到了140分,这说明心理咨询和教育矫正起到了预期效果。 (二)现实改造表现转变 经过教育矫治,朱某目前思想稳定,服从管理,其每月给家人拨打亲情电话,关心父母近况,积极配合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朱某表示即使无法减刑,也要让家人放心、安心。 (三)个案启示 在疫情突发事件面前,自杀自残走极端的罪犯矫治确实棘手困难。在对朱某矫治的过程中,不难看出此类罪犯的矫治可以大体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要“防”。对有过走极端行为的罪犯,我们务必从各方面做好防范措施,防止自杀、自残行为发生。 其次,要“快”。走极端的人大多是暂时性的,他们一时间感受到世界崩坏,这时必须快速干预,推荐使用短程心理咨询技术,快速介入危机干预。 再次,要“准”。想办法切入他们的关键性问题,明确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从源头上打开罪犯心结。 最后,要“固”。特殊艾滋病罪犯群体,打开心结并不意味着矫治结束,为他们创造平台,创造机会,巩固信心。只有这样他们的改造才具有持续性,教育才会富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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