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王某,男,1997年3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2018年3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18年4月3日起至2019年4月2日止。2018年4月3日,王轩到雨湖区司法局报到,由某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经走访调查了解,王某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年轻气盛,性格冲动;二是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不强;三是家庭关系较差,监管条件一般;四是交友不慎、损友居多;五是没有固定工作,无所事事。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2018年4月3日,王某到湘潭市雨湖区司法局某司法所报到,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给其办理入矫手续时发现,王某反应迟缓,身体看起来很虚弱,后经了解,是因为其身体血液中血小板过少。 通过前期调查评估和走访等了解到,王某是家里的独生子,从小对学习不很感兴趣,成绩一直不好,其父母亲平时也都忙于工作,对王某的管理教育不到位,导致其在读书期间就跟社会闲杂人员混在一起,初中毕业后呆在家,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最终因一时冲动酿下过错,触犯了法律。针对这些情况,司法所进行了集体讨论,认为王某本质不坏,犯下罪行与其性格、文化水平及家庭因素有关,针对其个人特点,司法所制定了个性化的社区矫正方案:一是加强法治教育,要求其学法识法遵法守法,强化法治意识和服刑意识;二是加强沟通,促进交流,消除其抗拒心理,同时建议其父母也与他多沟通,并邀请其邻居担任社会志愿者,多方力量促其回归社会;三是劝勉他积极参加锻炼,强身健体,改善精神状态;四是鼓励其参加工作,一方面自食其力,另一方面和之前交往的社会闲散人员断绝往来。 (二)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王某入矫后,司法所对其开展了入矫教育,学习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每月组织两次集中教育学习,并要求其每次学习都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司法所工作人员再针对其学习笔记进行点评;个别谈话方面,我们针对王某不懂法的具体情况,谈话中对他的个案进行剖析,明确告知其所犯罪行触犯的是哪条法律,其造成的后果影响有多大,并着重强调社区矫正的目的,使其内心产生了很大触动,开始认识到自己之前冲动酿下的过错所带来的影响,开始反省所犯错误,并表现出悔意,从内心开始接受矫正工作。 (三)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司法所每月组织其参加社区服务,与其他社区服刑人员共同对街道范围内公共区域卫生进行打扫,保证其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低于10小时,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同时鼓励其参加所在社区的义务训练、公益劳动等社区服务,培养其劳动观念、集体意识。 (四)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 通过走访交流,工作人员了解到王某之前年轻叛逆,结交的朋友大多是社会闲杂人员,讲所谓的“江湖义气”。司法所遂会同司法局心理咨询小组,通过心理辅导,正确引导其逐渐与社会闲杂人员断绝往来,改变生活中的不良习惯,鼓励他重新结交品德好、有事业心的朋友,树立自己的新目标,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真正做到浪子回头金不换。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 良好的家庭监管环境有利于社区矫正的实施。司法所在定期走访中同其父母交流,建议他的父母多抽时间来关注他,多与他进行沟通交谈,同时,针对王某之前经常很晚才回家的行为,我们同其父母一道与他谈心沟通,约定他每晚10点前必须回家,由其父母进行监督并向司法所报告,增强其家庭归属感。其父亲也帮他找了一份工作,通过工作实现了自食其力。 (六)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情况 工作人员邀请王某周边几位年纪较大的老奶奶担任社会志愿者,一同参与对王某的矫正教育,这几位老奶奶均是看着王某长大的,对王某都充满了感情,对王某走上罪犯道路非常惋惜,王某对她们也都很尊敬。工作人员建议王某定期到其中一位志愿者家中“报到”,报告思想、工作、身体情况,几位志愿者更是对王某谆谆教诲,要求其遵规守纪,自食其力。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经过半年多的教育矫正,在王某身上产生了明显的效果:通过锻炼,他的身体素质得到提升,精神面貌也有极大改善。他现在每天工作生活都很踏实,每天都有事情可以做,改掉了以前无所事事带来的很多陋习,有固定的生活、工作圈子,与以前的“旧友”来往渐绝。通过工作实现了自食其力,他现在每月工作工资约有4000余元,心理上更加积极自信,家庭关系也随之得到好转。
【小结(或反思)】
实施教育矫正应当因人施策,实行“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同时要“专群结合”,争取最好的矫正效果: 1、要尊重社区矫正对象人格,平等对待。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大多较敏感,有自卑、自闭、偏激等心理,平等对待易于使社区服刑人员放松心里戒备,才能更好的进行沟通。 2、要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情况各异,要全面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生活及工作情况,制定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坚持以人为本,以情感人的原则,尽可能为社区服刑人员排忧解难;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资源,灵活的形式,调动社区服刑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社区服刑人员适应社会,自谋出路的能力,使他们早日回归社会。 3、通过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咨询,让他们认识到犯罪的根源,认识到犯罪是应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也让社区服刑人员了解到他们虽然犯了罪但社会并没有因此抛弃他,前途也不是一片黑暗,周围的人都会关心、帮助他。通过心理矫治矫正其错误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同时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新找准自己的社会位置,让他彻底告别过去的不良生活,重树信心,重塑其健全的人格,有效地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