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1年1月15日,王A、李某某等一行六人带着一份遗嘱公证书来到宁夏银川市国安公证处(以下简称国安公证处)办证部接待大厅,此六人提出可否撤销父亲王某某生前所立的遗嘱公证书,放弃继承遗嘱里分配给他们的遗产份额。从业至今,涉及遗嘱争夺财产的屡见不鲜,而争着不要财产的却很少见。公证员与当事人交谈后才知晓了此事的原委。 立遗嘱人王某某于2020年12月31日去世,生前其与前妻姜某某共同所有一套房产。姜某某于2000年10月27日去世后,王某某与李某某再婚。该房产被拆迁并增购面积,分得了一套新的房产,但这发生在他与第二任妻子李某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也就是说这套新房是王某某与其两任妻子的共同财产。 2010年10月29日,王某某来到公证处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该新房产中他所拥有的产权份额分别留给自己的子女及李某某。令王某某没有想到的是,在他去世以后,并没有发生因财产争夺而引发家庭矛盾,而是亲人之间互相体谅,为更好的照顾发生意外事故的王A而产生了财产分配的分歧。 原来王某某的次女王A于2021年1月发生意外事故,丧失了劳动能力又没有自己的房子,王某某的其他子女及现任妻子李某某都想将上述房子给王A,但由于王某某生前订立了公证遗嘱且遗嘱已经生效,为此他们来到公证处,让公证员想想办法,帮他们达成心愿。公证员了解了所有情况后,按照当事人的意愿,依据《民法典》第1124条的规定为他们办理了放弃遗嘱继承的声明书公证,后依据《民法典》1154条的规定办理了王某某的其他子女、现任妻子李某某的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王A的继承权公证,至此王某某的上述新房由其次女王A一人继承。拿到《公证书》的那一刻,她们脸上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我的财产我做主”,未雨绸缪立遗嘱,可预防纠纷、促家庭和睦。但是,事态是在发展中的,遇到了特殊情况如本案的情形,遗嘱继承人就可以放弃遗嘱继承。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重新在法定继承人中进行分配。在每一个平凡的案件中,基于法律与事实使每一位当事人都满意,这是公证员应尽的工作职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始终把为人民群众服务作为公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以公正诠释公证,让公证成为人民生活中的重要内容、成为推进中国法治进程的重要力量,是我们每一位普通公证员的使命。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1)宁银国安证字第XXXX号 申请人:王A,女,一九六七年九月十二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宁夏银川市XXX号。 被继承人:王某某,男,一九三〇年五月三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姜某某,女,一九三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 公证事项:继承权 申请人王A因继承被继承人王某某、姜某某的遗产,于二〇二一年一月XX日向本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死亡证明、房产证、证人证言、结婚证、调档单、现场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对申请人及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现查明如下事实: 一、被继承人王某某于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死亡注销户籍;被继承人姜某某于二〇〇〇年十月二十七日死亡注销户籍。 二、继承人王A向本处申请继承被继承人王某某、姜某某遗留的位于银川市金凤区XX小区11号楼X单元XXX室[建筑面积:75.39平方米(其中房改成本房:58平方米,经济适用房:17.39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银房权证金凤区字第2006XXXXXX号]的房屋一套。 三、据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称,王某某生前有遗嘱,但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姜某某生前无遗嘱,被继承人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无争议,截至本公证书出具之日亦未有他人向本处提出异议。 四、被继承人王某某的第一任配偶是姜某某、第二任配偶是李某某;长子是王B、长女是王C、次女是王A、次子是王D;王某某的父母在王某某之前死亡(姓名,死亡日期不详); 被继承人姜某某的配偶是王某某;长子是王B、长女是王C、次女是王A、次子是王D;姜某某的父母在姜某某之前死亡(姓名,死亡日期不详)。 六、现王A表示要求继承被继承人王某某、姜某某的遗产,长子王B、长女王C、次子王D均自愿表示放弃上述遗产的继承权,被继承人王某某的第二任妻子李某某也自愿表示放弃对上述遗产的继承权。 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2条和第1062条的规定,前述房产中房改成本房面积58平方米为王某某、姜某某的遗产,经济适用房面积17.3平方米中的一半是王某某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3条、第1124条、第1127条、第1152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王某某、姜某某的遗产应由其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因被继承人王某某、姜某某的父母均已先于被继承人王某某、姜某某死亡,被继承人王某某在被继承人某某之后死亡,故王某某所应继承姜某某的遗产继承权应由王某某的第二任配偶李某某转继承,又因被继承人王某某、姜某某的长子王B、长女王C、次子王D均表示放弃对被继承人王某某、姜某某遗产的继承权,李某某自愿表示放弃上述遗产的继承权[详见(2021)宁银国安证字第XXXX、XXXX号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书]。 因此,兹证明被继承人王某某、姜某某的遗产应由其次女王A一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国安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二一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