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教某,男,1969年2月出生,高中文化,家住本溪市明山区,曾因藏毒被判刑两次,因吸食毒品被强制隔离戒毒一次。由于再次吸食冰毒于2018年10月被本溪市公安局明山分局抓获,决定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教某在本溪强戒所戒毒期间,戒治态度消极,对民警抵触情绪很大,于2018年8月转至鞍山强戒所进行异地戒治。鉴于教某在本溪所的表现和管教民警对其基本情况的说明,所领导高度重视,交由我队对其管理帮扶,争取早日使其矫正错误认知,戒除毒瘾,为其将来回归社会做好教育矫治工作。
【案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教某无正当职业,以贩卖毒品为生。教某是家中的老儿子,父母尤为溺爱,从小就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高中辍学后无稳定工作,父亲去世后,教某很少听从哥哥管教,但对其母亲的话确是言听计从,且非常孝顺其母亲,可惜其母年岁已髙,对教某无暇顾及。 (二)戒治表现 教某多次进出看守所、监狱、戒毒所等监管场所,反改造经验多。多年与社会无业人员、吸毒人员的接触使其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扭曲,个性强、自私、敏感多疑、人际关系紧张,缺乏戒毒信心,伴有严重自伤自残倾向。 2018年8月29日清晨,教某在行进队列中东张西望、左顾右盼,经大队民警劝说后又与其他大队戒毒人员隔窗喊话,大队民警及时制止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教某不服从管教,且态度极其恶劣,结合其在本溪所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的表现,经大队研究决定立即将其列为重点帮扶对象。 教某疑心重,与他人很难建立信任关系,对民警有抵触情绪。在其错误的认知下,不能接受正常的教育矫治。虽然多次服刑,但并没有掌握一点劳动技能,在习艺劳动中常怀投机取巧之心,经常以其脚筋受伤为由逃避劳动,消极怠工,甚至拒绝康复训练。调至我所后四个月无人接见,由于失去家人的关爱,教某逐渐丧失对前途的信心和希望,以至于发生自伤自残行为。 (三)个案分析 教某是家中的老小,从小到大被溺爱使其无视别人的付出,养成了自私自利的性格。不务正业的他在贩卖毒品得到巨额利润后尝到了甜头,便踏上了以贩养吸的歧途。当其哥哥劝阻时反而激起教某的强烈反感,吸毒贩毒愈演愈烈了。其父亲在世时,教某还有所顾忌,父亲离世以后他更加肆无忌惮。其间,哥哥将他送去强制戒毒了一次,教某从此怀恨在心。教某不珍视兄长的良苦用心,让哥哥彻底失去了耐心和信心,与他断绝了联系。 教某在大队戒毒期间,屡次炫耀其在本溪所的“战绩”,与管教民警如何周旋,如何不参加学习、劳动等,在戒毒人员中产生了极坏的影响。教某的行为具有抗拒戒治的典型特征。 二、方案制定 (一)依法依规管理。针对教某在所内不服管教、违反队列条例、拒绝康复训练等问题对其进行行为考核扣分、依规减少处遇等措施使其懂得对自己负责,反思过错。 (二)科学设置戒治项目。根据其病情,合理安排习艺劳动项目和康复训练科目,逐步打消其抗拒习艺劳动、拒绝康复训练的念头。 (三)民警戒员组团帮扶。选派专职民警和戒毒人员对教某实施帮教,让教某放下防备心理,消除抗拒戒毒和管教的情绪,改善自私、敏感多疑等人格缺陷。 (四)运用亲情重塑希望。教某虽然不服管教,对哥哥深怀恨意,但提及其母亲时多次带出牵挂的神色和歉意的情感。在矫治过程中,通过利用亲情的纽带,促进教某与家人的沟通,缓解对母亲的思念和对哥哥的痛恨和误解,重建信心,重拾希望。 三、方案实施 (一)严格管理,有错必究。教某在8月29日队列行进中私自喊话,大队民警对其不遵守队列纪律和顶撞值班民警的行为进行扣3分处罚,并告知月均85分以下会对其做延长隔离戒毒期限的处理。教某在得知有可能因为这扣掉的3分导致的后果后,明显的露出犹豫的神色,我们发现教某还是有早日回归社会的愿望的。民警顺势对其进行谈话教育,教某说在入所队进行入所教育时心不在焉,没有认真学习守则规范,以后会在闲余时间认真学习守则规范,请求不要做扣分处罚。大队民警借机教育引导教某,表示以后表现突出的话会给予奖励性加分,可以将这次扣分抵消。教某急忙表示感谢并承诺以后会好好表现,争取奖励性加分。这是教某调入我所以来第一次露出“好脸色”。 (二)探索方法,谋求突破。自私多疑的教某在调入鞍山所以后,很少跟其他戒毒人员交流,也不主动找民警谈心。长此以往会产生一个恶性循环,极不利于教育矫治工作的展开。大队决定先选用戒治表现良好的戒毒人员张某(与教某是同乡)与他接触,慢慢的让他融入到集体中,再由分管民警循序渐进开展个别教育。因教某转入我所后没人接见也没有生活费,大队特意购买了一些生活用品交由张某以他的名义送给教某,在卸下了教某的防备后逐渐的与教某也成了朋友。张某在日常生活中有意无意的提及戒治理念和成果,列举一些民警是如何帮助戒毒人员成功戒除毒瘾重新回归社会的案例,终于教某主动找分管民警谈话了。跟教某的谈话要从具有说服力的事例入手,进行客观引导。同时还要展现公正严肃的执法者形象,让教某明白戒毒所是强制执法机关,所有戒毒人员在接受管理教育上都是平等的,没有“特权”。大队教导员也适时的找到教某,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长谈,让教某真正接受了强戒两年期限的事实,端正态度,安心戒治。几次谈话以后,教某在谈话时逐渐的和分管民警无话不说了,为开展下一步工作开了好头。 (三)切合实际,巩固成果。在习艺劳动过程中,民警找到教某,了解了其脚伤的实际情况。将其安排在案板区负责成品服装的清线工作,并表明了态度:“这项工作是所有工序中相对简单也没啥技术含量的,大队考虑到你的实际情况给你安排在这习艺,这也是对你腰伤和脚伤的照顾,希望你珍惜大队的决定,努力跟上每日习艺劳动别掉队”。在康复训练时,大队民警发现教某在做八段锦时,第六节和第八节时动作涣散跟不上节奏,经了解是教某的腰伤和脚伤的原因。大队与教育科专门为其安排了针对他的康复性训练科目。训练了一段时间以后,教某的受伤部位有明显的好转,动作更加规范,戒治积极性明显增强。 (四)精心施策,真情促改。虽然教某对戒治已经从抗拒转变到接受,但是连续四个月的无人接见,还是给教某的戒毒积极性带来了不利影响。教某在几次谈话中都提到了对哥哥的恨意和不理解,还断言这两年哥哥根本不可能来看我。分管民警不断向其灌输亲人的爱是天下最无私,最温暖的一种情感,你哥哥知道你戒毒的良好表现,一定会原谅你的。从教某的目光中可以看到他还是希望哥哥能来看望他的,只是碍于面子,一直没有提出给哥哥打亲情电话的请求。快到春节了,如果教某的哥哥在节前能够过来看望一次教某的话,一定会给教某剩下一年多的戒治生活带来一线生机和希望,有助于教某的转化。在请示领导后,民警开始主动联系教某的哥哥,讲述教某怎样接受戒治、如何慢慢转变,开始他还不怎么相信。民警每周都会给他打电话介绍教某近期的表现,几次通话后,民警邀请他来鞍山,并说明了这次接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很快就同意了。除夕前,教某的哥哥、姐姐和姐夫一同来到我所和教某会面,二十分钟的通话,教某从始至终面带愧疚。临走时,教某的哥哥给教某留下两千元钱,说让教某安心过年,家人会等你早日戒除毒瘾回来。此后,教某像变了一个人,无论是学习劳动还是康复训练,都积极参与,人际关系日益融洽。
【案例思考】
(一)作为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依法严格管理的底线不能逾越,对任何违反法规所纪的行为都要依法严肃处理,守住这条底线是开展好其它工作的根本前提。 (二)在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法理相融解决问题,对戒毒人员提出的各种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对合理的、能办到的及时解决,以理服人、以诚感人,在转化难矫治人员的同时彰显法治的威力。 (三)做思想转化工作要有耐心,运用法治思维,谋求切入点,找准突破口,对症矫治,及时跟进,不断巩固戒治效果。 (四)运用亲情力量是激发戒毒人员矫正认知、戒除毒瘾的内在动力。建立良性的亲情关系,对于促进戒毒人员改过自新有着至关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