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八五”普法以来,镇江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针对基层治理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民意表达公开化的新特点,组织进行“民主协商·法治护航”基层民主协商议事机制试点创新,指导各村居积极探索建立协商议事机制,完善法治化民主协商议事流程,有效发挥乡村公序良俗的正向引导激励作用,推动基层治理工作规范化、民主化、法治化。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各地已探索形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法治化审核流程及民主协商议事规则,并将其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持续激活基层依法治理新动能。
【任务措施】
2022年,镇江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根据《关于全面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专项梳理活动的通知》要求,完成全市所有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合法合规审核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民主协商议事法治化探索,镇江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推进协商议事融入基层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推进协商议事融入基层治理,构建制度化协商平台,加快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为进一步拓宽法治化参与民主协商议事的路径,镇江市普法办研究出台《关于建立村(社区)民主协商议事法治护航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拓展基层群众参与法治的范围路径,护航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一)建立“5+X”民主协商“法治议事团”。各地均建立起民主协商“法治议事团”,成员由“5+X”构成,其中“5”为固定成员,即村(社区)“两委”成员、监督委员会成员、网格员、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X为非固定成员,包括“三官一律”、公证员、仲裁员等法律专业力量和“五老说和团”等社会力量;根据议题需要还可邀请利益相关方、职能部门等主体参加,形成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村(社区)民主议事协商组织协调机制。 (二)推行“共性+个性”民主协商议题模式。完善村(社区)议事规则,通过规范村(居)务监督内容、权限和程序,明确“共性+个性”议题讨论模式。共性议题围绕村情民情、公共卫生、土地征收、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婚姻家庭等进行设定,在统一规范、公开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基础上,结合《民法典》《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编制“援法议事”事项清单、流程清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村民议事、纠纷化解等活动流程,推动(村)社区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开展工作,确保村(社区)事务民主决策程序、民主管理制度有效落实,村(社区)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个性议题根据村(社区)实际确定,对于乡风民俗、道德风尚类村(居)民利益的民主协商事项,通过提出议题、审查议题、召开会议、形成共识、督促落实、结果公示等步骤实施,引导群众和各类协商议事主体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参与社会事务治理,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试点开展民主协商议事闭环式管理。先期选取句容市下蜀镇空青村等三个村开展法治化民主协商议事试点,试点村以“一网”“一站”“一会”“一平台”合力共治,凝聚社会治理强大合力。其中“一网”为“社区党委——片区党支部——网格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多级网格,“一站”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站,“一会”每月10日固定协商议事日,“一平台”为援法议事平台。“法治议事团”依托“一网”“一站”“一会”“一平台”对议事内容提供科学化、精准化、便捷化法律服务,对协商议事结果提供全流程法律意见。
【特点和效果】
一是民主议事渠道进一步畅通。试点地区通过设置“民意收集信箱”、热线电话、入户走访、微信群等方式,深入了解社情民意,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对群众反映的法律问题按照共性和个性议题分轻重缓急进行审议。每月对办理事项集中公示上墙,接受群众监督,激发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截至2023年2月底,共在基层村居社区共搭建小区议事厅、村民议事会、援法议事堂等协商议事载体723个,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是民主监督方式进一步优化。通过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律咨询论证,拓展民主协商渠道,确保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结果合法。同时,建立群众满意率回馈评价制度,聘请“五老人员”“两代表一委员”担任“阳光监督员”,对反馈问题办结情况公开测评。截至2022年12月底,试点村已成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法律问题61余件,切实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法治议事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鼓励基层对于长效性协商议事结果,形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调解协议等具有约束力的约定或规则;对于村(社区)改革发展事务,查找梳理普遍性、倾向性法律风险,从法律专业角度提出落实措施或合理化建议;对于审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协商议事结果,建议当地基层政府或村(居)民委员会依法纠正,并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共有8个村被评为省级“援法议事”活动示范村,65个村(社区)入选镇江市“援法议事”范例。全市各村(社区)共开展“援法议事”活动10950次,解决化解土地流转、老旧房屋拆迁、农村道路建设、邻里纠纷、老旧小区停车难等基层治理难点问题和各类矛盾纠纷547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