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重度危险犯的矫治转化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9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胡某,男,1986年12月出生,初中文化,籍贯湖北长阳。因怀疑妻子黄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于2013年6月20日将其杀害,随即自杀未遂,昏迷在案发现场。2013年12月24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胡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4年1月15日投入宜昌监狱服刑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方案制定的依据 1.性格心理分析 胡某的COPA-PI心理测试结果为:外倾较低分39、聪敏高分66、波动高分68、冲动中等分54、自卑高分65、暴力倾向较高分63、变态心理较高分62、犯罪思维中等分53。根据以上COPA-PI的测试结果,可以很容易看出胡某性格容易波动、偏激,固执己见,改造难度较大;一旦遭受刺激或者受挫,需要及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宣泄,平时还要鼓励他多参加集体社交活动。 (二)矫治方案 1.第一阶段(2020年9月2020年12月) 预期矫治目标:胡某基本能服从监规队纪规定,对民警的谈话教育能认真倾听,开始思考自己未来改造生活应当如何度过。 2.第二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3月) 预期矫治目标:胡某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信任民警,愿意主动向民警汇报思想,有困难也能向民警求助,基本做到无违纪扣分。 3.第三阶段(2021年3月-2021年6月) 预期矫治目标:性格明显比过去开朗,能够接受自己的犯罪事实,给自己树立努力改造的目标。 4.第四阶段(2021年6月-2021年9月) 预期矫治目标:较以前有较大变化,情绪平和稳定,愿意踏实劳动,自信心增强,性格更加开朗,与他人交流正常,改造动力充沛,认识到生命可贵,珍爱生命,对自己改造前景有一定期望。 (三)攻坚转化教育措施 1.民警采取主动,与胡某建立良好的警囚关系。为了确保以后的谈话能较顺利地开展,民警运用尊重、温暖、真诚和关心等关系技巧,以取得胡某的信任,认真观察倾听胡某的内心世界,通过倾听使其压抑在心中的不良情绪能及时地发泄出来。 2.因人施教,对胡某进行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教育,让其认识到人无完人,谁都会犯错,曾经犯错不要紧,重要的是对待犯错的态度。同时持续和胡某强调,亲人之间是靠血脉相连在一起的整体,因此亲人不会因为他一时冲动犯下过错疏远甚至放弃他,凡事要往好的方面去考虑。在沟通中了解到胡某犯罪后最渴望得到亲人的原谅与支持,监区通过讨论决定,电话向胡某家人说明他在监狱的改造情况和面临的困难,鼓励其家人能多和他通信,鼓励和支持胡某的改造,配合监区开展联合帮教。 3.寻找胡某身上的闪光点,并有意识地加以突出和强化,增强他的改造自信心。通过了解,胡某比较讲究整洁和卫生。民警采取单独或当众表扬的方式,对胡某的内务卫生状况予以肯定,并借机鼓励他多与人沟通交流,敞开心扉就会得到意外收获。民警时常教育胡某,改造生活限制自由,必定会经历一定的苦闷,如果自己调整好心态积极面对,合理安排服刑生活,敞开心扉与同改交流,接受民警教育,同样能够过得充实。 4.对胡某进行监狱法律法规、监规队纪的教育,强调法律的严肃性和改造的强制性。教育胡某通过劳动获取劳动报酬,提高服刑生活质量,同时减轻家庭负担,有余力还可寄回给母亲,赡养家中老人,承担家庭责任。 5.及时开展心理咨询和干预,帮助胡某排解心理障碍,适时对胡某进行危机干预和心理调适。邀请服刑指导办公室及社会心理咨询师进监开展心理咨询,借助“温馨行动”融化胡某心中郁结、疏散淤堵,再指导胡某学会理性思考,重新审视和规划人生。

【教育改造成效】

目前胡某在大组流水线机位上劳动,劳动态度认真,遵守劳动纪律,不与他人闲聊,专心细致,劳动效率较高。人际关系方面,能够做到对警官尊重,对同改团结,对家人关心。尤其是对家人,胡某多次主动关心哥哥的眼疾,还曾委托警官购买“老北京布鞋”向母亲表达孝心。接受教育改造方面,积极参加团体操、心理操、太极拳练习,他在周记中曾写到:“感谢政府警官,让我学会了强身健体的太极拳,我平时还要坚持不懈地练习,争取把身体锻炼得非常健康。”总体来讲,对于胡某的教育转化是比较成功的,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矫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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