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陶某系农村孩子,由于家庭原因,初中毕业后即从学校外出打工生活,从事美容美发工作。在工作及生活中认识徐某、蓬某、黄某、王某,经常与这四人一起玩耍。2017年12月17日晚,徐某打电话给蓬某、黄某、王某及陶某,称李某欠其钱一直未还,想教训她,遂商量由徐某将李某骗出其居住的伴山猫猫城公寓后再动手,但当天晚上徐某并没有骗出李某。2018年12月18日,陶某、王某分别入住吉祥街某宾馆,下午4时许,黄某过来给陶某和王某说,徐某已将李某带到宾馆506号房间,陶某、王某听说后来到506号房间,此时,徐某正在对李某进行殴打,王某、黄某、陶某也陆续对李某实施殴打行为。大约过了五六分钟,蓬某从外面进来参与殴打李某。徐某、王某、黄某、陶某及蓬某五人共同殴打李某后,徐某和蓬某说让李某到兴达市场站街卖淫,并叫人看守,为了防止李某报警,徐某将李某的手机没收。李某为了不再被殴打,同意去站街卖淫。徐某见李某同意去卖淫,便将卖淫的一些“规矩”说给了李某听,并说李某卖淫所得的钱一半要归徐某,李某为了自身安全,称卖淫所得利益全部给徐某。后徐某叫李某一起到碧云路下面的烤鱼店吃饭,随后徐某和蓬某叫李某到兴达市场某宾馆处站街卖淫。从吃饭到李某去站街卖淫的过程中,陶某、王某、黄某都一直跟随。徐某等人陪同李某在某宾馆处站街卖淫时,由于有警车经过,徐某等人就喊李某到另一处站街卖淫。由于一直没有生意,徐某等人便将李某带回宾馆,将手机还给李某,李某拿到手机后便向外打电话称被人殴打,徐某等人听到李某打电话以为是叫人报复她们,便再次对李某进行殴打,李某被殴打之后大约二十分钟,来了一辆五菱宏光面包车,将李某拉上车带走了。徐某、陶某等五人对李某实施殴打,致李某左侧面部、左侧乳房、左背部、双上肢、左下肢等部位受伤,经兴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的损伤程度被评定为轻伤二级。2017年12月24日,李某向公安机关报警,经公安局审查,于当日立案侦查,于2017年12月26日将徐某、陶某、王某、黄某及蓬某抓获。 案发后,由于陶某系未成年人,被取保候审,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收到兴义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卷宗材料后,通知兴义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陶某提供辩护。兴义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贵州天生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兰、田茂祥为陶某涉嫌强迫卖淫罪、故意伤害罪一审阶段提供法律援助。承办律师接到指派后立即联系了陶某,全面了解案情。 承办人给陶某进行了法律解释及教育,尽可能减轻陶某的心理负担和压力,让其坦然接受惩罚的同时,对生活充满希望。承办人认为,陶某虽然涉嫌犯强迫卖淫罪和故意伤害罪,将会受到法律惩罚,并数罪并罚,但其犯罪情节轻微,符合缓刑的条件。承办律师在介入本案后,与承办法官沟通协商,为陶某争取缓刑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本案开庭时,承办律师提出了辩护意见:一、陶某犯罪情节轻微,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本案中,陶某实施犯罪行为完全是在主犯的安排、组织和策划下进行的,陶某为了江湖义气、为了将来有事好请主犯帮忙才对受害人李某实施犯罪行为,其在本案中系从犯。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对陶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陶某系初犯,平时表现良好,无犯罪行为,请求法庭酌情从轻处罚。三、陶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事后陶某积极赔偿被害人李某,并取得李某的谅解。四、陶某出生于2001年8月5日,犯罪时间是2017年12月18日,犯罪时不年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应当对陶某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五、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的相关规定,应当对陶某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18年8月16日,兴义市人民法院采纳了承办律师的辩护意见,以强迫卖淫罪和故意伤害罪追究陶某刑事责任,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因为不知法、不懂法,行所谓江湖义气,堕入犯罪,为法律所不容。本案中承办律师将工作重点放在合理的量刑建议上,陶某犯罪时尚未成年,在本案中系从犯角色,到案后能够坦白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及悔罪态度均好,确有悔罪表现。且陶某事后积极赔偿李某的损失,并取得李某的谅解。同时,陶某系初犯,主观恶性小。从上述法定及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事由来看,建议法庭判处缓刑。承办人的观点,最终得到法庭的采纳。本案中,承办律师的工作是切合司法原则的,刑法的目的不是为了单纯的惩罚犯罪,而是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除了通过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尽可能在法律的范围之内为其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做辩护外,还应考虑其身心健康的发展。未成年人不谙世事,面对法律的惩处内心充满恐慌与畏惧,承办律师还应充当心理疏导的角色,让其认罪悔罪,坦然接受处罚,调整好心态,对生活、对未来充满希望与追求。未成年人往往好奇心强,辨别能力和控制能力都比较差,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家庭或者学校应充分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防止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