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道里区正阳河司法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8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促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18年5月14—15日,正阳河司法所在中央大街,向过往居民群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活动,活动以“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采取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展板、设置法律咨询台、播放法治光碟、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交通秩序整顿的重大意义。同时,突出宣传“珍惜生命,远离酒驾”,通过展板上的事故现场图片、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讲解酒后驾驶造成车祸的惨重教训等宣传方式,教育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规,增强安全出行意识。 通过此次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了公众参与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覆盖面,赢得了群众广泛支持和理解,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在全社会营造“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风气,为共同创造更加安全的交通环境,保障广大民众的出行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重点宣传内容】

1、如何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重要意义? 答: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这部法律的通过是我国道路交通法制建设历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是我国道路交通事业全面走向法治时代的崭新开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道路交通迅速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道路交通迅速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总体上看,我国的道路交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城市道路拥堵问题日趋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2、道路交通拥堵问题严重,如何理解这一变化? 答:大多数城市不同程度存在交通拥堵现象。全国667个城市中,约有三分之二城市交通高峰时段主干道机动车车速下降,出现拥堵。一些大中城市交通拥堵严重。交通环境脆弱,路网通行效率下降,主、次干道车流缓慢,常发大面积、持续时间长的拥堵。居民出行时间、交通运输成本明显增加。北京等特大城市交通高峰主、次干道交通流已达到饱和或超饱和状态。部分公路的个别路段也开始出现严重交通拥堵。 3、违反交通法规现象十分普遍,交通秩序不好? 答:国民的整体交通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不高,道路通行秩序差。违法通行、交通秩序混乱是影响通行效率、造成交通拥堵,危害交通安全、导致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 4、什么类型属于酒驾?什么属于醉驾? 答:酒后驾车是指饮酒后8小时之内,或者醉酒后24小时之内驾驶车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80mg/100ml为醉酒驾车。 如果发现驾驶员有饮酒嫌疑,交警可使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验,由检测仪打印出结果,被检人当场签字。如被检人拒绝签字,只要有两名交警在场,检验结果便可生效。 5、酒驾和醉驾如何处罚? 答: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针对性强。针对市民最关心的问题,正阳河司法所工作人员面对面展开交流并进行一一解答。在为期两天的宣传活动中,市民不仅了解到《道路交通法》的亮点和创新之处,还为他们日常生活中的疑问和难题找到了答案。宣传活动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他们纷纷在前来咨询了解法规,并领取宣传手册。 二是深入宣传了道路交通法总则相关知识。通过参与活动,广大市民特别是有车一族进一步加深了对道路交通法总则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的理解,以及知法、学法、守法,要养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的习惯,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要心存侥幸,确保安全出行。 三是有力推动了“七五”普法工作实践。此次活动宣传时间长,宣传方式更直观,宣传内容了解更深刻,使广大群众更容易理解与接受法治知识;产生了普法宣传的集群效应,提升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四是宣传效果明显。增强了市民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规范道路交通行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保护道路交通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增强道路交通的有效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和管理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增强公民的守法意识,确保道路交通的有序与安全和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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