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9号)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晋发〔2017〕26号),实现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目标,推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西山煤电集团于2017年10月决定对其下属4家全民所有制企业:西山矿务局官地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简称“官地建筑”)、太原市西山国际旅行社(简称“西山国旅”)、西山矿务局水泥厂寿阳采石厂(简称“寿阳采石厂”)、太原市万柏林西山公用事业建安工程处(简称“建安工程处”)进行公司制改制。 (一)改制企业基本情况。 1、官地建筑。西山矿务局官地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成立于1993年11月18日,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地煤矿(下称“官地矿”)出资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营业务为土木建筑安装、室内外装饰、矿用设备的安装、水泥予制构建加工,注册资金826万元整,拥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该企业职工在册58人。全民制职工18人,大集体职工40人。 2、西山国旅。太原市西山国际旅行社,成立于1998年4月22日,系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西山煤电”)出资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营业务为境内旅游业务,注册资金30万元整,登记机关为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拥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西山国旅目前存在两个分支机构:太原市西山国际旅行社柳北门市部、太原市西山国际旅行社古交门市部。西山国旅由西山煤电授权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酒店服务管理分公司经营管理。西山国旅工作人员9人,其中法定代表人赵霈,经理周胜利。 3、寿阳采石厂。西山矿务局水泥厂寿阳采石厂,成立于1981年09月05日,系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王献红,注册资本19.3万元,登记机关为寿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管部门(出资人)为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厂。经营范围为“料石经销,编制袋生产和销售;耐磨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工矿配件、水泥及水泥制品销售;家具生产销售;钢材销售;煤炭销售。” 4、建安工程处。太原市万柏林西山公用事业建安工程处,成立于1994年6月1日,系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西山煤电”)出资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营业务为土木建筑安装,注册资金1000万元整,拥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证书、山西省造林绿化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证书。目前西山建安工程处有职工59人,其中4名职工属于资质挂靠人员。 (二)改制基本原则。 1、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坚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原则推进改革。 2、坚持依法实施,规范操作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坚持民主决策、职工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改革中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做到依法合规,把握好改革的力度、时机和节奏,处理好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争议焦点】
1、对改制方式的选择 2、改制为公司的,确定注册资本 3、债权债务的处理 4、职工的安置方式 5、股权设置及法人治理结构
【律师代理思路】
1、改制方式的选择 根据《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改制为国有企业全资子公司,也可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在此,考虑到企业实际情况以及改制时间期限,均选择改制为西山煤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为下一步混改奠定基础。 2、确定注册资本 根据《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可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为工商变更登记时确定注册资本的依据,故上述四家企业均以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为改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 3、债权债务处理方式 (1)企业资产及债权债务由改制后公司概括承继。 (2)本次改制费用(包括中介机构服务费)由改制后公司企业承担。 (3)应注意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等的接续工作。 4、职工安置本次改制不涉及劳动合同变更,职工由改制后公司原岗位进行安置。 5、股权设置及法人治理结构西山煤电成为改制后公司唯一股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规模小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兼任总经理;不设监事会,设职工监事一名。
【案件结果概述】
本次改制自委托律师后,历经两个月紧锣密鼓工作,截至2017年12月20日,西山煤电本次4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已经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并且已经取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在本次改制过程中,律师主要工作包括:对改制企业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协助企业制定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协助企业召开职工大会形成职工大会决议,最终对上述方案及报批程序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相关法律规定解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二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经营单位。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具有改制的主体资格。 2、本次改制相关政策指的导性文件为《山西省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 (1)工商变更登记。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可先行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所属子企业要限期完成改制。国有企业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应先将其所属子企业改制,再完成母公司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条对不同改制情况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作了相应说明。本次改制中西山国旅存在两分支机构,故可参照以上处理思路,优先办理西山国旅工商变更登记,随后办理两分支机构。 (2)资质资格承继。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其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各种专业或特殊资质证照由改制后公司承继。改制企业应在工商变更登记后1个月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企业名称等资质证照记载事项。 西山矿务局官地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太原市西山国际旅行社、太原市万柏林西山公用事业建安工程处,均存在相应资质。以上四户均改制为西山煤电全资子公司,故可参照以上条文,由改制后公司继承资质。 (3)制定改制方案。国有企业推进公司制改制,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明确改制方式、产权结构设置、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安排、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事项,并按照有关规定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 该条对改制方案重点作了相应说明,且应注重方案细节,综合考虑,不回避遗留问题。 (4)严格审批程序。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按程序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批准。国有企业所属子企业的改制,除另有规定外,按照企业内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该条明确了不同层面企业的审批标准。本次四户企业改制,按照山西焦煤集团内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5)确定注册资本。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可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为工商变更登记时确定注册资本的依据,待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认缴期限届满前进行资产评估。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各项程序,以资产评估值作为认缴出资的依据。 该条对注册资本如何确定作了相应说明,不同的改制方式,确定注册资本方式不尽相同,一般企业净资产体现了企业价值,故以企业净资产作为确定依据。若涉及产权交易,则需评估其价值,方可作为认缴出资依据。
【案例评析】
在统筹推进改制中,鉴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改制目的的明确,下列问题应作为重点在实施阶段加以体现: 1、根据要求,由律师协助各改制企业,将党建写入公司章程。 2、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制定改制方案时,按照企业复杂程度,在《公司法》规定范围内设计法人治理结构。 3、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在劳动关系等方面为各改制企业审查合法性。 4、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改制过程中,律师按照法律法规及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资产及债权债务为企业改制把关。 5、明确责任主体。西山煤电是其所属子企业公司制改制实施主体,山西焦煤为本次改制的审批部门,该主体责任应于改制时明确,律师协助各改制企业制定相关审批程序。
【结语和建议】
作为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化改制案例,其目的相对明确。改制前,先明确改制目标,制定计划,并准备各类改制方案以供参考,选取最优途径。 1、进行工作之前,作最全面的背景调查,包括法律法规、政策,社会背景,改制企业领导层访谈,职工走访等工作,了解各方需求; 2、提早展开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基础性工作,摸清企业情况; 3、保证职工民主选择安置方式,律师协助做好改制政策宣传工作,并协调各企业做好相应接续工作; 4、分析审计报告后,律师协助其对资产及负债提出处理办法,但并不回避历史问题,律师可对此提出处理意见; 5、谨慎选择改制方式,律师可提出多种改制方式供选择,权衡利弊确定改制方式; 6、全程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职工民主、程序正当、依法合规,尽到律师应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