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7年3月初,张某某等46位农民向延津县法律援助中心反映他们的卖粮款得不到支付,半年的辛苦劳作得不到一分钱的情况。 经了解,延津县某乡某村大部分村民将夏收小麦出售给杨某某在延津县某乡某村设立的收粮点,而杨某某将小麦称重过磅后仅为村民出具了过磅单,均未支付粮食款,又因2016年夏收季节雨水较多,出现了小麦质量好坏不一,雨前小麦与雨后小麦价格差距较大的现象,卖粮款的价格也无法得到有效的统一。 因村民的小麦款迟迟得不到兑现,出现了结队上访的情况。据了解,这部分村民已经先后到延津县某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信访。延津县某乡人民政府考虑到此次事件涉及人数较多,若得不到有效解决可能会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且认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比较妥当,便引导村民到延津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人民利益无小事,延津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案件后认真审查了此案。经审查,此案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符合法律援助事项申请范围,且申请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于是受理了此案并立即指派河南思远律师事务所申长兴律师、孙艳梅律师、何艳律师代理此案。 摆在律师面前的首要问题是选择诉讼主体,即将谁作为被告。首先,律师通过企业工商信用信息查询涉案的粮食收购点是否办理工商登记,来决定起诉个人、工商户或者其他主体,经查询该收购点没有办理工商登记,故只能起诉个人;其次,因大部分村民反映该粮食收购点由杨某某负责经营,其妻子贾某某有时候在该点帮忙,可能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故代理律师起诉时将杨某某、贾某某列为共同被告。 本案另一个核心的问题是:小麦的价格。2016年夏粮出现了大面积经雨,雨前小麦与经雨小麦的价格差别较大,因村民手头的收据上没有单价,大部分村民均要求按照现在的小麦价格计算。后来经过承办律师仔细辨别,有的村民收据上有“雨”,经询问村民其小麦是经雨小麦。有的单据上有单价1.13元。经多位村民核实,一般情况下,雨前小麦的价格是1.13元/斤,雨后小麦的价格是0.8元/斤。承办律师征得村民的同意后按照雨前小麦1.13元/斤,雨后小麦0.8元/斤的单价来计算村民小麦款。承办律师通过查阅相关的气象资料,确定了2016年夏季下雨的时间,并结合村民收据上的时间,通过与村民的交谈,按照其小麦的质量,逐一为村民计算小麦款。村民的小麦款从1000元到20000元不等。 因涉案人数较多,承办律师安排村民分两批来律师事务所办理诉讼的相关手续,而诉讼相关手续的办理也相当繁琐:1.因收据上记录的较简单,需要计算小麦的净重,扣除杂皮等;2.小麦价格是每斤0.8元或1.13元,而称重却是公斤,需要换算,任务繁重。承办律师通过两个工作日的加班加点,才完善了诉讼手续。为了减少村民的来回奔波,承办律师代为办理了民事案件的立案,还为部分村民垫付了不足的诉讼费用。 本案立案后,因杨某某夫妻长期在外躲避,无人应诉,经承办律师与经办法官的协调,通过其亲属联系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保证了本案的顺利开庭。 本案分两批开庭,律师在开庭前再次仔细核对村民的小麦款,并要求每户均安排人员参与庭审。第二次开庭,还出现了部分村民忘记开庭时间的问题,因票据原件均由村民自己保管,若因此按撤诉处理,势必增加当事人的诉累。征得法官的同意后,承办律师亲自前去前董固村寻找当事人,保证案件的顺利开庭。 关于本案争议焦点小麦价格的认定,最终法院采纳了承办律师对小麦款计算标准的意见,部分村民按照雨前小麦1.13元/斤,其余村民按照雨后小麦0.8元/斤金额计算,但认为该粮点是杨某某个人经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最后延津县人民法院在2017年5月初作出了判决,判决被告杨某某偿还张某某等46户村民的卖粮款每户数千元至万元不等。判决后承办律师代收了判决书,听取了村民的意见。判决生效后,承办律师又帮助46位村民进行执行立案,协助办理了诉讼费退费的事项,最后46位村民的粮食款大部分执行到位,做到了案结事了,维护了农民利益和社会稳定。
【案件点评】
本案是涉及到社会稳定及民生问题的群体性粮食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虽然本案涉及的数额都不大,大部分金额都不超过一万,但是都是农民的辛苦钱。作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三位代理人在接手该案时,首先考虑到因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受援人情绪比较激动,要安抚受援人的情绪。通过对案件法律关系的分析,使受援人了解到本案可以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案件的解决奠定了良好基础。其次,三位代理人本着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收集汇总证据,采用积极协调、联动沟通的处理方式,以真诚负责的工作,让他们感受党委政府和法律援助机构对他们的关怀。最后,本案承办人员积极主动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提出代理意见,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使此涉及46名农民权益的案件顺利结案并协助申请强制执行,做到了案结事了,有效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