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鼎信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熊某某左手功能丧失的伤残等级法医临床鉴定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11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1月20日,熊某某在提供劳务时受伤,导致其左示指中远节感染并坏死。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xx市人民医院病历资料摘要: 住院日期: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2月14日。 入院时情况:患者诉于5天前在海上作业时不慎被液压油射伤左示指。当时觉左示指疼痛,停船靠岸后来我院就诊,急诊局麻下行左示指清创切开排油,症状未见好转,昨日出现血运较差,可见少许发黑。今见症状逐渐加重遂来我院就诊。拟“左示指末节感染并坏死”收住我科。受伤来,患者精神睡眠及胃纳可,大小便正常。 诊疗经过: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于2018年2月6日行左示指清创+左示指中节截指术+局部皮瓣转移术等治疗。 出院诊断:左示指中远节感染并坏死。 (二)法医学检验 1.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学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对被鉴定人熊道全进行检验。 2.体格检查 被鉴定人熊某某,神清,步行入室,发育正常,营养中等,对答切题,查体合作。 左示指近节指体远端以远缺失,残端见修整瘢痕,左示指掌指关节活动部分受限,余指未见明显异常。 3.阅片所见 阅2018年3月15日xx市人民医院X线片(检查号:xxxxxxx)见:左示指截指术后,左示指近节指骨远端以远骨质及软组织缺如,残端平整。

【分析说明】

根据现有送检材料,结合本所检验所见,综合分析说明如下: 根据案情简介、法医学活体检查及相关病历资料分析,被鉴定人熊某某于2018年1月20日因提供劳务受伤,伤后在xx市人民医院治疗,医院主要诊断为:左示指中远节感染并坏死。于2018年2月6日行左示指清创+左示指中节截指术+局部皮瓣转移术等治疗。阅2018年3月15日xx市人民医院X线片(检查号:xxxxxx)见:左示指截指术后,左示指近节指骨远端以远骨质及软组织缺如,残端平整。外伤事实存在,其损伤及后遗症与本次外伤钝性暴力作用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经治疗,病情稳定,目前检见其左示指近节指体远端以远缺失,参照本标准附录C.8.1,对其左手功能丧失程度评分为15分。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6.19)“手或者足功能丧失分值≥10分。”之规定,被鉴定人熊xx因提供劳务受伤,致左示指中远节感染并坏死并遗留左示指近节指体远端以远缺失构成十级伤残。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熊某某因提供劳务受伤,致左示指中远节感染并坏死并遗留左示指近节指体远端以远缺失构成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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