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长海县司法局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主线,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新活动为抓手,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保障,以“互联网+法治宣传”为新途径,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民普法向纵深发展。为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的影响面,长海县司法局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壮大各类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鼓励引导更多素质过硬的社会力量加入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志愿者普法宣传水平,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志愿活动。 近日,长海县司法局联合县总工会围绕八五普法规划以及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工作要求,认真分析域内村、社区职工群众涉法工作实际,开展送法进村、社区的志愿服务活动。 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法律服务中心的律师与县总工会权益部工作人员一行,来到了大长山岛镇小泡子村、塔山社区,针对《民法典》“化解社会矛盾普法案例选编”“劳动合同法”“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条规,以及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损害赔偿、综合类等法律知识进行细致讲解,对居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有关自身权益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援助,引导居民懂法学法,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培训现场,在场律师围绕当前一些典型案例及民法典中职工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等章节,以及民间借贷、讨薪问题进行解读和答疑,部分职工群众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也就自身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咨询,由律师们从专业角度出发进行讲解,形成专业法律指引。 参与此次培训的新就业形态领域职工群众有50余人,现场对提出的多个法律问题进行了专业解答,工作人员及志愿者们发放相关法规宣传单和读本共计180余本。
【重点宣传内容】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覆盖了公民一生各阶段的各种权利,影响着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生老病死、衣食住行、消费借贷、生产生活的各方面问题都能从民法典中找到答案。 (一)婚姻家庭 在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关系不断演化的背景下,婚姻家庭关系也呈现出日益复杂的趋势。关于婚姻家庭等案件繁多复杂,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针对婚姻家庭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了相关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理财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活动中,婚姻家庭的相关话题被频频提及,在场律师以民法典为依据,就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从法律层面上进行了明晰。 1.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吗? 民法典修改了原本婚姻无效的事由,现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再是结婚的障碍,是否结婚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保障了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如果一方在婚前隐瞒了重大疾病的情况,另一方有权提出撤销婚姻,恢复自由身,并且作为无过错方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如果一方在婚前知道另一方重大疾病的情况,而自愿结婚的话,法律会保护双方的选择权,婚姻不会被“一刀切”地认定为无效。为保护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的利益,增加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 2.什么情况下可以要回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明确,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3.离婚必须等待30天冷静期吗? 为减少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设置“离婚冷静期”条款。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对于冲动离婚的当事人来说,离婚冷静期能够给双方再次慎重考虑的机会。 需要注意的是,遇到家暴、遗弃等情况,不用等对方同意,可以直接到法院诉讼离婚。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新增一款“应准予离婚”的情形,即如果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男女双方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离婚的话,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这为那些被故意拖延离婚,难以从不幸婚姻的泥潭中挣脱出来的人提供了一个路径。 4.婚前父母帮忙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还是归夫妻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延续现行婚姻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理财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将劳务报酬和投资收益明确列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劳务报酬和工资、奖金的性质是相似的,都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用劳动所换取的财产收入,而投资收益较为复杂,投资收益既指夫妻一方利用共同财产进行投资所获的收益,也包含一方利用个人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进行投资活动所获得的收益,比如炒股、基金理财等产生的收益均属于共同财产,虽然个人婚前的本金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婚后产生的投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 6.夫妻一方在外欠款,双方需要共同还债吗? 原《婚姻法》没有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作出规定,民法典对此作出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简言之,未出于夫妻俩共同的决定,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7.夫妻离异后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对原有的婚姻家庭相关法律进行了很多与时俱进的修改,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如何收养未成年人等进行了更详尽的规定。在越来越完善的法律规定中,相信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最大化的保护。 (二)劳动争议 1.劳动者的最低年龄有无变化? 民法典对劳动者的最低年龄的规定没有变化,未成年人只有在身体发育和心智相对成熟的情况下,才能参与劳动。即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如确因符合特殊行业而召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并保障未成年劳动者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企业合并或分立了,劳动者向谁主张权利?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合并前产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用人单位承担用工责任;用人单位分立前产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承担用工责任,若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约定不明的,由分立后的单位共同承担用工责任。 3.用人单位解散时,如何处理工资和社保?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用人单位因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对劳动者的工资、补偿金、社保费等权益进行清算,清算义务人为用人单位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 4.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如果用人单位或职工认为对方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违背了自己真实意思而订立的劳动合同,要求确认无效的,可以协商终止劳动合同,如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其效力。 5.用人单位可以与职工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吗? 民法典第49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等形式,以电子数据、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在内容的,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当下,劳动合同的签订也可采用电子形式。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和相关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三)损害赔偿 1.人身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分割共有财产造成损害的赔偿 共有财产是否可以分割,如何进行分割,分割过程造成财产损害,怎么办?民法典第303条对此作了规定。分割共有财产的三条基本原则:依据共有人约定分割的原则;依法分割的原则;损害赔偿的原则。共有财产关系的客体为一项特定的统一的财产,因某些法定的特殊原因,共有人分割共有财产,会使共有财产的功能丧失或者削弱,降低它的价值,有可能给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3.缔约过失赔偿责任 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造成对方损失,是否要承担责任,民法典第500条对此作了规定。缔约过失责任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背诚信原则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以诚信原则为基础的民事责任。诚信原则贯穿合同交易的各个环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进行协商、谈判时也要遵循诚信原则,负有相互协助、照顾、保护以及重要情况的告知等义务。在这个阶段,合同尚未成立,但一方对另一方在协商、谈判中实施的行为已经产生了合理信赖。如果当事人在这个阶段实施了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例如隐瞒了重要事实和情况等,使对方的信赖利益受损,则缔约过失责任即成立。 4.合同解除后的损失赔偿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是否还有权要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506条对此作了规定。合同解除后还能否请求损害赔偿?对此存在不同的观点:一种意见认为,合同解除与违约损害赔偿不能并存。理由是,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与未发生合同关系一样,因违约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没有存在的基础。另一种意见认为,合同解除与违约的损害赔偿可以并存。理由是,因违约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在合同解除前就存在,不因合同解除而丧失。我国法律承认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并存。 解除合同后是否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要看是解除的原因,通常包括三个原因:协议解除;不可抗力解除;一方因对方违约,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如果是最后一种情形,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 5.违约损害赔偿 赔偿损失,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共同作为违约责任方式,体现在民法典第577条。违约责任,即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也就是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违约责任被作为债务不履行责任的具体形态。
【活动特点和效果】
在场律师侃侃讲授,培训者们聚精会神。课后,大家意犹未尽,一致恳切地表示,希望这类活动能坚持举办,培训的内容也能如今日一样丰富,以期在答疑解惑的基础上给予自身更多汲取知识的机会。 此次普法志愿服务活动,增强了居民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使参训的职工群众有效弥补了自身法律知识的欠缺,更懂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营造和谐文明的海岛社会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更为平安长海、法治长海的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未来,长海县司法局将继续与多部门相互配合、协同发力,举办多场法律志愿服务活动,把法律志愿服务推向深入,不断深化法治社会建设成效。